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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开始“三月三”广西放假两天

 永远的五岳独尊 2014-02-20

“三月三”广西放假两天

20140111 信息时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4-01-11来源: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据《广西日报》报道,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作出决定:“壮族三月三”是我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2014年开始,“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两天。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周健介绍,“壮族三月三”不仅是广西壮族重要的传统习惯节日,也是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世居民族重要的传统习惯节日。主要集中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梧州、玉林、贺州等一些汉族地区。多年来,这些地方的各族干部群众一直有将“壮族三月三”作为区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的愿望。近年来,先后有100多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将“三月三”确定为广西的民族习惯节日并予以放假。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壮族三月三”确定为广西民族传统习惯节日并放假两天。

  周健表示,194912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规定:“凡属少数民族习惯之假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地方人民政府,斟酌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2013121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因此,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将“壮族三月三”作为区民族习惯节日并予以放假是有法规依据的。

  据了解,今年的农历三月初三是公历42日,无论是提前一天放假还是后一天放假,都已经和清明三天假期临近。也就是说,请上一两天工休假,就可以拼出6~7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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