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7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tlaqtl@。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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