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 ——在2014年上学期教师开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老师: 大家好!恭贺大家过了一个合家欢聚、温馨祥和的快乐年,度过了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尽管我们对闲适的假期生活还有留念在心底,但我们依然满怀喜悦、朝气蓬勃地重返校园,积极开展工作。借此机会,向老师们拜个晚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生活愉快、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在今天的开学工作会议上,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布置的工作任务比较多,开会的时间会比较长,会后,老师们还要忙于卫生清扫,忙于明天的学生报到工作,所以在会上我只简单地讲一个方面的事情。其它方面的情况和工作均由校长来讲。 一是师德师风建设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我们每一个学期开学都会作为一个话题着重讲,平时开会也会针对性的涉及到。因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成败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家应该还记得,2012年6月,我长沙市教育系统启动了“师德师风建设年”的活动,我参加了市级的启动仪式,会后,带着指示,带着精神,也带着责任,在学校教师会上进行了宣传动员。这个活动一直延续到去年。今年是湖南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的开启年,也是我们长沙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的巩固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抓好师德建设,制定活动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一系列的活动。 下面让我和老师们一起重温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现就教师从业行为提出十不准:
1、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不准歧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3、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4、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5、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家养; 6、不准违规为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 7、公办教师不准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收受招生回扣; 8、不准在评优评选、评职晋级和学术活动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9、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10、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长沙市教育局 2012年5月31日
希望老师们严格遵守“十不准”,在教书育人的职业生涯中,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培养崇高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倾洒心血、汗水和智慧,培养优秀学生的同时,享受一份职业荣耀,收获一种精神追求,体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2014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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