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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启鸿儒国学馆 2014-02-28
各市教育局: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省教育厅多次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中小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文件出台后,各地认真抓好落实,加大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有少数学校为片面追求升学率,占用学生正常休息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极少数学校和教师还违规收取补课费用,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为坚决纠正各种随意侵占学生正常休息时间的错误行为,依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休息权利,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现就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全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节假日安排,妥善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师生的法定休息权利,不得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及课余时间组织高二以下各年级(含高二)学生在校内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进行补课,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借用校外场地进行补课,更不得以节假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费用。高三年级在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学校每周可利用双休日中的一天时间进行免费辅导。寄宿制学校可在保证学生休息时间不减少情况下,对放假时间进行调整。所有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向学生宣传、推荐或强制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补课。
    2、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中小学节假日补课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要认真受理、核实本地有关举报。经查属实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从重从严处理。省教育厅举报电话为0351-3046300,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举报电话为0351-3039665。
    3、严格责任追究。节假日期间,各市、县教育局要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的监督管理,纠正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内外补课的行为。2月底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逐一核查,已违规安排补课的要立即停止,已收取学生费用的要全部退还。如仍有学校违规组织学生补课,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书面警告、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纠正,屡教不改的要予以免除校长职务。在职教师工作日、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由主管部门撤销获得的各类荣誉,取消其当年接受教育部门表彰奖励资格及各种评优、评职资格,并建议当地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取消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不定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占用节假日补课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甚至纵容庇护的,由省教育厅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同级党委、政府,并向省主要新闻媒体通报。
    附:各市中小学校节假日补课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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