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尸体解剖申请书
病理调研室:
现有患者因患病,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16时25分病故。死亡诊断为
因双方当事人对患者的死亡原因持有争议,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委托贵处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死因。双方当事人如邀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或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必须填写《医疗事故争议中邀请法医参加尸检申请书》和《医疗事故争议中委派家属代表观察尸检申请书》。
同意尸检签字
家属签字:医院:(盖章)
与死者关系:经办人:
医疗事故争议尸体解剖委托书
病理教研室:
依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家属方和医院方的请求,委托贵处对该医疗事故争议的死者行尸体解剖并行病理检查以明确死因。
特此委托!
东兰县人民政府卫生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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