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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清风7679 2014-03-04

(2013年4月23日)

这次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推进会是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之所以选定在眉县召开,是因为眉县县委、县政府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突破口,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优化”五化工程,着力打造“山清水秀地干净、宜居宜商宜创业”的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探索出了符合县情实际的眉县模式,为全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今天上午,我们参观了6个示范项目,想必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刚才,省政府与各设区市(区)分别签订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目标责任书,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就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第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短短的30年完成了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在几百年才能完成的目标。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同等的战略高度,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实现了党的执政兴国理念和实践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农村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环节。建设生态文明的本质要求是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应有之义,也是必然选择。

第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城乡一体化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一体化,更重要的是实现社会发展一体化。当前,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唇寒齿亡”,农村环境如果得不到好的保护,城市环境保护也无从说起;农村环境保护不好,不仅损害农民的利益,还会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水缸子”。

第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61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水平,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更多期盼和要求。优良的环境越来越成为城乡居民的普遍追求。让群众吃上放心粮、喝上干净水、呼吸新鲜空气,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政府应该提供的最基本公共产品,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我省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自2009年全省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在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农村环境面貌有了根本好转,农村安全饮水条件得到改善,农村生态创建取得积极进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初见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环保工作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形势的要求不协调,与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的进程不同步,与广大农民对提升环境质量的新期待不适应;农村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面源污染严重;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机制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等,都在影响着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为民造福的一项德政工程,也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争取下,我省被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列为全国第三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省,国家投资8亿元。我们要以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为导向,以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和加强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连片治理,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境保护投入向农村倾斜,探索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基本遏制农村生态恶化趋势,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环境保护的成果。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清洁水源,抓好饮用水安全治理。要把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科学划定和调整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发改、水利等部门要积极落实人畜饮水工程,完善供水设施建设,合理布置和规范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取水点,使饮水安全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相结合。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管,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施用农药化肥、堆放垃圾和进行畜禽养殖。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建筑和污染源,努力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妥善解决村镇工程性、结构性缺水、农村饮水困难和农民安全饮水问题。

(二)清洁废物,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制定相应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农民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物,对利用畜禽养殖废物作有机肥的农户要给予扶持;要坚持疏堵结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引导并提倡农牧结合,实现种养平衡一体化,从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并减少废物的排放,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环境保护审批,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在选址和布局上要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水质保护要求,确保养殖废水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要大力推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在种植业生产中最大限度地利用畜禽废弃物,并通过“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粪尿分离”等手段削减废物排放量,减少处理和利用难度;要严格畜禽养殖业管理。对建设在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要责令停产搬迁,对没有处理设施任意排放废水的要限期治理,对畜禽废物乱堆乱放造成环境污染的要责令整改。

(三)清洁村庄,抓好生活污染治理。要合理规划村镇发展布局,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以乡镇所在地和人口密集村为重点,把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纳入其中,采用简单可行、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初级处理的工艺技术,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逐步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垃圾填埋场,将周边乡镇的垃圾就近处理、分片管理,并做好防止引发二次污染的工作,努力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渭河、汉江、丹江等重点流域所有城镇要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防止废污水直排入河流。

(四)清洁生产,抓好农村工业污染治理。要严格项目审批。凡是重大污染项目不得在农村建设生产,不得审批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保护区内建设排污企业,防止工业污染源向农村转移;要强化农村工业企业污染监管。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推进污染集中治理,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农村工业布局,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 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要严把项目引进关口,防止落后产能落户我省农村,要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承接项目建设, 积极引进生产工艺先进、污染排放达标项目,采取资源集聚、企业集中的方式,发展园区经济,实现工业集约化、污染防治区域化。

(五)建管并重,抓好绿色生态建设。要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七大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推进生态陕西建设;要认真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切实维护秦岭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启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把关中大地建设成为森林环抱、生态优美的经济发展区;要加强陕北能源开发区的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坚持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以及“开发一块、绿化一片”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提升;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废弃工矿原址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管,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积极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减少农药化肥施用,严格控制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整合资源,抓好项目落实工作。要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和扶贫开发等项目结合起来,整合项目资金、发挥规模效应,务求取得实效。在项目安排上,要优先支持渭河和汉、丹江等重点流域,优先安排人口相对集中、村落相对集聚的区域,优先安排重点城镇周边、重点旅游线路景区景点周边连片村落,将连片整治与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区域城乡一体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在一起,互为推进,成效叠加;在项目实施中,要做到“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有机结合,在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的同时,着力设计自选动作,要有突破、有特色、创亮点、出经验,为后续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借鉴;在项目推进上,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据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及资金整合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激励政策,确保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三、真抓实干,推动农村环境面貌改善工作跃上新台阶

第一,加强领导。县级政府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指标;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增强基层环境保护力量,在乡镇设立专职或兼职环境保护员,负责日常环境保护监管。项目实施村要设立联络员、组建环卫队伍,逐步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网络;各地要建立环境保护、财政、农业等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机制,使环境管理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重心进一步向基层转移,职能进一步向基层下放,人员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农村环境保护力量薄弱问题。

第二,加强协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改部门要结合统筹城乡工作加大对示范区的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配套资金保障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示范村庄规划并指导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农业部门要推进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利部门要配合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项目,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卫生、交通运输、林业等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工作。要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各界,深入开展城乡共建、村企共建、军民共建、党政机关挂钩共建和“环境保护知识下乡”等多种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浓厚氛围。

第三,加大投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需要大量的投入,光靠专项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要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供保障。各级财政要按照新增财力着重支持“三农”的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投入。2012—2014年,国家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省级财政要按照1∶0.5的比例进行配套,各地也要加强资金筹措,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投资开展整治工作;省有关部门要用以奖代补的方式,从专项经费中拿出一定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涉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税费、规费,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要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一事一议”政策规定,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关系。

第四,加强宣传。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农村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教育,切实增强保护农村环境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环境就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理念;要把环境与健康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帮助农村居民了解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及其危害,引导农民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让老百姓了解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使农村环境保护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帮助农民从“私我”转向“公德”,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同志们,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奋发努力,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为建设小康陕西、美丽陕西、和谐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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