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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对死在地铁口的公民负责

 昵称16037788 2014-03-05
2月17日上午10点29分,35岁外企女经理梁娅倒在深圳地站出口台阶,保持同一姿态50分钟后,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发现梁娅死亡。监控录像显示,梁娅倒下后有发出求救动作。然而,没有人扶,也没有给她盖件衣服,梁娅躺在冰冷地上直到死去。

  这是对事件总体表述。如此非正常死亡令人痛惋。网上也掀起“扶不扶”的道德质疑。我认为,一个社会总是掉进这样的道德泛论,本身就是丑陋的笑话。毕竟,“扶不扶”是个不值争议的道德底线问题。过度纠缠于“扶不扶”的讨论,只会对道德很可能形成反面导向。

  对待这类事件,更应该围绕具体细节情境,通过寻找每一次社会公共救助的缺口和漏洞,来构建起一个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至于道德修补,更多也只能靠每一个细节行动来支撑。

  那么,现在就关注从梁娅倒下到被发现死亡这50分钟,到底有哪些问题漏洞,让这样年轻的生命没能被合理及时抢救。

  根据监控录像,从梁娅倒下到行人通知地铁站工作人员,确有7位市民从旁边经过,未施援手。这段时间不足3分钟。诚然,没有人第一时间施以援手令人遗憾,但是,如果由此就将道德大棒对准所有人,恐怕有失理性,也有损公平。 事发地在人流密集的地铁口,有公共服务人员,在这样情境之下,很多人未施援手可能会与缺少相关意识,缺乏急救常识有关,而不是害怕被“赖上”。

  所以,对这起事件,我认为,看到两名乘客将事件报告地铁工作人员的善举,要比简单粗暴质疑人们不施援手更为理性,更能传递道德价值。当然,这起事件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审视整个社会公共救助系统是否具有高效运行能力,是否会出现失灵状态。这显然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公共管理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地铁工作人员接到乘客报告后,先后向运营管理办公室、公安局以及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支援。然而,地铁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并没有将梁娅扶起来,也没有采取急救措施。地铁站作为一个可能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场所,工作人员难道不应具有急救常识,没有高效的应急救助机制吗?

    半个多小时后,民警赶到现场。不过,民警与地铁工作人员一样,仍在一旁束手无策,无可耐何,苦等救护车。深圳市急救中心称,他们接到地铁站工作人员的电话是在10点46分,只到11点18分救护车才赶到现场。这些细节都包裹着太多疑问。比如,民警为什么那么晚才赶到现场?民警难道也不应具备一定的救助常识?为什么急救中心接到地铁站的电话会那么晚?救护车姗姗来迟,到底是耽搁在哪里?为什么像110与120之类的社会联动体系仍然还有那么多的断裂地带?

  一再提出急救常识。“常识”两个字,不言自明。“那天温度挺低,地铁口的风很大,怎么能就让她躺在地上,本来没事的躺那么久也不行啦。”市民这样说,就是常识。任何人长久保持同一姿态,任何人长久置于冰冷地带,都经受不住。难道真的连挪动一下身体,难道连披上一件衣服的常识都没有吗?这种现象出现,更值得反思。很显然,对地铁站来说,不是打个电话就算尽职;对民警来说,也不是看护好现场就是合格;对急救中心来说,更不是以赶到现场就表明及格了。

  梁娅死在地铁口没能得到及时救援,不应该再简单指摘公民道德了,而应该拷问公共管理。令人不堪的是,不论是地铁站、民警还是急救中心,现在都一脸无辜,都在阐述自身的尽职尽力。回过头来想想,这些年,关于对公民救助行为的保护,关于城市应急机制的建设,关于公共安全体系的构建,民意都一再表达过强烈吁求,然而,不仅一场大雨就让一座城市狼狈不堪,甚至一个公民倒地也让很多部门束手无策,这难道还不是公共管理的最大耻辱吗?那么,现在,谁应对死在地铁口的公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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