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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启阵:书法艺术的三大伤害(转载自:启阵的博客)

 呈和居 2014-03-06

书法艺术的三大伤害

丁 启 阵

 

临习过一些古代书法字帖,对中国传统书法艺术有一定鉴赏能力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感到失望,痛苦,乃至愤怒。因为,无比美好的书法艺术,总是会受到种种伤害。据我观察,至少有如下三大伤害现象:

其一是,来自粗人的技术伤害。汉字书法,是线条和结构的艺术。卫夫人论笔画之美,有千里阵云、高峰坠石、陆断犀象、百钧弩发、万岁枯藤、崩浪雷奔、劲弩筋节等讲究;王羲之论整字结体之美,有如虫食木叶、如水中科斗、如壮士佩剑、似妇女纤丽等名目。但是,要想学得这些技术,非下一番苦功夫不可。而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人,心存侥幸,热衷于走捷径,梦想着一举成名,然后日进斗金,财源滚滚。古代字帖,一种也不曾认真临习过,就到处以书法家自我标榜;没学过几天行楷,上来就写狂草,龙飞凤舞。结果自然是,点画、结构,均无美感可言。我称这种人为粗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文化知识先天不足。相反,他们很可能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毕业于名校,拥有高学历。他们的粗,粗在缺少必要的书法基本功。

其二是,来自匠人的文化伤害。书法讲究技术,但并非简单的技术活。历代的书法名家,往往同时又是学问家、文学家。有如王羲之所言,“夫书,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大抵书须存思。”传世的书法作品,都不是简单的点画成字游戏,而总是跟思想、情感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书法珍品,往往同时也是上佳的文艺作品,有新颖的内容,有真挚的感情,有率真的性情。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稿》,孙过庭的《书谱》,苏东坡的《寒食诗帖》,岳飞的《满江红》,都是形式与内容相得益彰的。即使是字数有限的楹联、匾额,往往也是有意蕴有情调的字词语句。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书法展览,景点石刻,纪念题字,最为活跃的,常常是一些书法之外茫然无所知的“书法家”——他们其实只是写字匠人,以写字谋生的手艺人而已。这些写字匠人,能够在形式上标新立异,极尽险怪之能事,但思想、文艺的内蕴却是无从说起的。

其三是,来自官人的权力伤害。书法以线条结构技术为基础,以诗文涵养为内涵,以性情趣味为外表,它既是艺,又是道。一个人书法艺术造诣的深浅,跟其禀赋性情有关,跟其境界阅历有关,跟其临习创新的功夫有关,跟其社会地位却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们的现实却有一种奇怪的现象:人贵,则字好。企事业单位牌匾书写,公私纪念活动题词,名山胜景碑铭刻字,都尽量邀请身居高位者出手挥毫,完全不计较他们于书法一道有无基础,完全不计较他们的字顶多只能逗留数年,完全不计较无法再生之珍贵木石被磨损糟蹋……背后尽是见不得光的权钱名利游戏。

我们历史悠久、光辉灿烂的书法艺术,还能承受多久如上种种伤害呢?

刚刚结束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写进了党章。这个科学发展观,我的理解,也应该包括促进书法按照科学、艺术的规律运行,使它尽可能地少遭受各种人为的伤害。

                                                            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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