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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日债违约蝴蝶效应影响有多远?

 昵称16037846 2014-03-10

*ST超日3月4日晚公告,因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8980万元,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至此,“11超日债”正式宣告违约,并成为国内首例违约债券。

不久之后,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6日指出,超日债违约是公司债券市场历史上首个付息债务违约事件,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是否由此引发局部的或系统性的风险。他表示,监管部门将继续做好分阶段的信息披露,督促发行人、承销机构共同履行债券发行过程中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同时,根据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根据债市新情况、特点,结合投资者保护意见,健全债市持有人利益的司法救济制度安排。

资料显示,超日公司2010年上市,主要是从事太阳能光伏产业。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流动性都在收紧,而且光伏行业产能过剩现象尤为突出。目前一些产能过剩产业正步入下滑通道。在下滑过程当中,部分公司现金流会受到影响。超日债违约是典型的市场化事件。而监管部门也将在今年起不会再为公司债、信托等违约信用事件托底,投资者必须自担风险。

据穆迪(Moody's)统计,在公开交易的中国国内债券市场,自1997年央行开始监管以来尚无违约事件发生。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今年可能发生债券违约早有心理准备,而超日债违约时点有些比预计时间提前,预计超日债的违约将对债市产生较大的影响。那么国内首家债券到期违约的“超日债”在违约之后,又会对中国的资产市场产生何种蝴蝶效应呢?

首先,超日债出现违约事件之后,对交易所的公司债、不景气行业的债券可能被市场抛弃。事件也将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未来市场将赋予低等级和长久期的债券更多的风险溢价,甚至对AA的长久期债也可能受到抛累,不过此影响只波及公司债,而对利率债不会有太大影响。由于投资者的风险意识的回归,避险资产中包括国债、高等级信用债等前期攀高的收益率有望回落,而能源矿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债,或将因这次信用风险的爆发而重新定价。

再者,超日债违约开了市场的先例。今年3月份是信用风险高发期。包括信托和债券等在内,3月份是年内第一波兑付高峰。据统计,当月信托到期228.8亿元,占全年11.5%;短融及产业债券等的还本付息额为3355亿元,全年占比14.64%;城投类约774亿元,占比13.59%。现阶段虽无爆发系统性信用风险的可能,但部分时段信用违约事件仍将不断出现。

笔者认为,随着各类信用违约事件的陆续爆发,信用债市场将被明确地分割为“中高等级城投债”和“低评级高收益债”两个市场。同时信用品种与无风险品种之间的利差也会慢慢加大。未来投资者可根据不同的风险偏好,选择自己的投资标的。但必须牢记,债券市场低风险时代已经终结。

最后,超日债建约打破了我国债券刚性兑付的传统,其意义相当深远。截止今年3月末我国广义货币已达103.61万亿元,首次突破百万亿元大关,货币存量世界第一,在看似流动性极度泛滥的环境下,自去年6月份我国货币市场竟然频繁爆发“钱荒”。这一相互矛盾而又诡异的现象,明白无误的揭示了当前资本市场的资金错配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当前资本市场存在着一个货币“黑洞”,政府释放出来的流动性,并没有流向真正急需的实体经济领域。相反,在隐性背书的预期下,相当部分的套利资金进入了各种所谓的“低风险、高收益”的各种理财产品中。这个隐性背书,表现在债券和信托投资领域,就是刚性兑付。

早在2008年“四万亿”剌激计划出台不久,刚性兑付更是我国债券市场和影子银行体系破以破除的魔咒。其实远在超日债违约事件发生之前,我国的债市、信托等领域都不乏风险事件,但最终还是通过政府托底形式而化解。在以往案例的示范下,更多的的套利资金为了获取所谓的无风险收益,都蜂拥进入这些投资领域。如此,便形成市场资金坐“轿子”的越来越多,而抬“轿子”的越来越少,已经形成恶性循环。

而这次政府不再为债券违约事件托底,一方面打破了我国信用市场的“高回报,无风险”的不正常弊端,教育投资者一分风险,一分收益,是亘古不变的定律。另一方面,可以让大量资金不要停滞在投机领域,而是进入实体经济领域中去。

在国外成熟信用市场违约事件并不罕见,如美国债券市场在2007年至2011年间就曾发生约400起违约。而中国信用产品历经十多年发展,迄今为止尚未真正发生违约。笔者认为,在风险可控的情况让部分公司债券、信托产品违约是可行的,而超日债的违约似乎既打破了刚性兑付的神话,又或将是经济真正开始转型的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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