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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的提案

 决策咨询 2014-03-11

2011.4.21

农工党静安区委

 

上海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而静安区又是全市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区。根据静安公安分局户籍资料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我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9889人,占总人口的25.91%。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17737人,占老年人口的22.2%。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迫在眉睫。为此农工党区委对此课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提供区政府决策参考。

一、目前我区养老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尚不到位养老机构建设跟不上需求

我区注重以“床位留在家,服务送到家“居家养老新模式,并行成一定特色,这理应成为养老服务的重点。但对于那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尤其是那些常年卧病在床或重度老年痴呆患者来说,居家养老的模式无论对其本人还是其亲属都并不适合,迫切需要相应的机构养老设施。据统计,这部分老人约占到老年人总数的5%左右。而目前我区机构养老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

2、养老机构太少,养老床位数量不足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一般占老年人口总数5%-7%,按照《上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至2010年,本市机构养老总床位应达到10万张,约占届时老年人口的3.2%。目前我区登记运营的养老机构共9家,总床位853张,床位数占老年人口的比例仅为1.1%,在全市排在末位。反观比静安人口更少的卢湾,总床位达1744张,床位数占老年人口百分比为2.23%,我区床位数量与卢湾相比尚不及其二分之一。

3、财政投入不足,养老机构扶持政策不够

近年来,为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多项养老机构扶持补贴政策,但与其他中心区相比还显滞后。由于经费困难,致使许多养老设施陈旧,从业人员待遇很低。

4、资源整合不够,养老机构社会化的程度不高

对区域内闲置资源的利用,各方大多考虑商用功能的开发。对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建设,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社区资源没有优势组合和充分利用。

二、对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的对策

----原地扩建。应加大对现有资源整合的力度,充分发挥现有养老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养老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的能力,利用各自的软硬件条件,实现优势互补。对部分有条件的设施可进行通过原址改造等措施,实现扩容。

---本区挖掘。政府要主导推动,积极鼓励社会参与新、改、扩建养老机构。积极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尤其在中心城区挖掘现有的闲置资源,对区域内存量资产、闲置资源进行整合,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新、改、扩建养老设施。采取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建设一批养老服务机构。

----区区合作。由于我区处于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紧缺,地价贵,动迁难度大,建设资金高,难以大量新建机构养老设施。针对这一情况,建议可以与外围的兄弟区合作,联手合办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机构的跨区域经营。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在外区获得一定数量的养老设施,增加我区机构养老的床位数量。

——异地建设。受空间所限,我区可以考虑异区、异地建设建立大型养老机构。区政府通过优化政策、工商登记、优惠税收等手段,选择环境清静、优美的近郊,与有意向的社会力量合作建设一些服务质量好,品味高的精品养老乐园。

----孤老提供。可以由街道牵线由民营养老机构用有偿支付的形式,充分利用孤老提供自己所居住的房源,作为托老所。鼓励社区中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养老机构,在共享资源的前提下,向社区辐射,发展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区”,方便老年人就近享受养老服务。

三、对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工作领导的建议

1、加强规划,做好统筹安排。根据我区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编制区的社会福利机构近期、中长期规划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布点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和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通过规划一批、新建一批、扩建一批、整合一批、不断培育发展我区养老服务机构。

2、依托社区,拓展养老机构每一个街道可拥有一处集住养和社区照料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性的老年服务中心。街道社区要立足老人的实际需要,做好社区养老设施的发展规划。设置不同类别的养老机构,像托老所、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公寓等等,使老人根据各自的情况有选择的余地。

3、加大投入,提供服务保障。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方面的投入。在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积极推进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养老床位建设补贴、老人入住床位补贴、免费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培训等。

4、制定政策,引导各方参与。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措施,积极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提供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标准的服务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

5、提供服务,努力满足需求。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养老机构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扶持养老机构不断完善配套服务项目,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开展政府购买的无偿服务、政府扶持的低偿服务、政府和社会投入的公益性服务、志愿者服务和市场服务等不同性质的服务,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服务需求。

6、注重监督,实行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让住院老人愉快满意,使养老机构成为住养老人温馨的家园。因此要建立养老机构准入制度和质量标准,实行评估审核,促使其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逐步做到服务要求具体化、收费标准统一化和内部管理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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