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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有关负责人就聚丙烯期货上市答记者问

 海马的图书馆 2014-03-11
大商所有关负责人就聚丙烯期货上市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4-02-28 14:36 
  作为马年国内期货市场首个获批上市的品种,聚丙烯(PP)期货合约28日在大商所上市交易,在PP期货合约挂牌交易之际,大商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1、PP期货的上市将对石化等相关产业带来哪些影响?
  大商所负责人:合成树脂是塑料的主要原料,塑料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材料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聚丙烯(PP)是全球第二大通用合成树脂,占合成树脂总消费量的30%左右,也是消费增速最快、用途最广的树脂品种,被认为是五大合成树脂中最有发展潜力的品种,行业覆盖面极广,在汽车工业、家用电器、电子、包装及建材家具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聚丙烯消费市场,2013年表观消费量为1583万吨,近年来年均消费增长率超过了10%。聚丙烯(PP)下游消费涉及领域较广、产业链条较长,影响价格的因素众多,在五大合成树脂中价格波动最为频繁剧烈。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价格最高达17000元/吨,最低至6400元/吨;即使普通年份价格波幅也较大,如2009、2010、2011年价格波幅分别为47%、33%、29%,在价格剧烈波动下,相关企业要求上市聚丙烯(PP)期货规避风险的呼声很高。
  自五大合成树脂品种中的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期货上市以来,两个品种在产业避险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使得现货企业对聚丙烯(PP)期货更为期待。聚丙烯(PP)期货的推出为企业管理价格风险提供了工具,能够满足现货企业的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需求;有助于形成全国统一、国内外联动的权威价格,为相关企业提供经营指导,增强行业整体经营水平;有助于与己经开展期货交易所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形成完整的树脂产业套期保值链条,更好地服务产业。
  
  2、PP期货与大商所已经上市的LLDPE和PVC两个化工品种具有哪些内在关联?对PP运行会有什么产影响?
  大商所负责人:世界五大通用合成树脂包括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苯乙烯(PS)和ABS树脂,其中PE、PP和PVC是前三大合成树脂,三者消费量超过全球树脂总消费量的80%。从上游原料看,五大合成树脂都可以石油作为原料;从消费区域看,对于PP、PE和PVC,华北、华东、华南三大市场都是其主要消费和贸易集散地,涵盖了消费总量的80%以上;从市场经营主体看,上游生产厂家和中游贸易商大多同时经营PP、PE等树脂品种;从下游消费领域看,PP主要应用于编织、注塑、薄膜、板材、管材等领域,与PE、PVC下游消费领域有一定程度的重叠,但三者的侧重点不同,比如对于塑编产品,99%以上的原料来自PP。据中国塑料加工行业协会统计,我国规模以上的塑编企业达7300家。
  目前,LLDPE和PVC均已在我所成功上市,市场运行平稳、交投活跃,企业利用率较高,期货市场功能得到有效发挥。PP上市后将会有利于促进市场化竞争,形成与相关品种紧密联动、相互参考的权威性价格,提高市场效率,科学指导相关企业的经营。更为重要的是,PP期货上市之后,与现有LLDPE和PVC一起可以覆盖最主要的三大通用树脂产品,完善企业套保产业链,进一步扩大塑料期货市场的服务范围,更好地为塑料产业提供服务。
  3、PP品种分类较多,大商所为什么选择窄带类聚丙烯作为合约标的,大商所PP期货合约及规则的设计原则是什么?
  大商所负责人:在设计期货合约和相关规则时,大商所始终以贴近现货市场、服务实体产业为导向。在PP期货合约及规则的设计上,选择市场规模最大、用途集中、牌号单一、品质均一的窄带类聚丙烯作为期货合约交易品种。相对于其他类别聚丙烯,窄带类PP消费量最大,主要用于生产包装工农产品的编织袋,2013年窄带类PP的消费量超过600万吨,占PP总消费量的40%左右。按照12000元/吨的价格计算,市场规模约为700亿元,规模适中。同时,窄带类PP的牌号相对集中,质量标准简单,易于标准化和检验,适合开展期货交易。
  在PP期货相关规则制度的制定及交割区域的选择上,交易所针对该品种现货市场特点,充分考虑了现货贸易流通模式和格局,同时也参考了LLDPE、PVC等品种的成功运行经验。如在交割地点的选取上,一般应选择现货价格代表性强、位于现货贸易主要节点的区域,同时选择的区域也需要具备可靠、有保障的仓储物流条件,以便满足特殊情况下发生大量交割的需求。我国聚丙烯产能分布较分散,而消费相对集中,国内贸易流向为从西北、东北等产能富足地区流入华东、华南、华北等主要消费地,华东、华南、华北当地PP贸易活跃、价格代表性强。而华东、华南、华北地区也是聚乙烯产品的主要贸易集散地,聚乙烯与聚丙烯同为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二者产品性质相近、来源一致,贸易商一般同时经营进行包括聚丙烯和聚乙烯在内的多种塑料原料,两者在仓储环节一般也都使用同一渠道。因此,综合考虑,我所选取浙江、上海、山东、广东等消费大省作为PP交割仓库所在地。
  4、请介绍大商所PP期货的主要开发历程。
  大商所负责人:自开发LLDPE等品种起,大商所就将PP品种一并作为重点关注品种进行研究,2012年2月与工信部就《利用期货市场促进化学工业发展》开展课题合作,在华东、华南、华北、东北等主要塑料生产、消费集散地区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市场调研,并与塑料国标委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CCIC)、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等质检机构开展全面的PP产品市场抽检,充分论证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在合约设计过程中,开展了深入的调研,组织了大量的市场论证工作,多次与PP生产、消费、贸易、仓储物流企业及质检机构、国标制定机构等进行座谈,广泛听取他们关于合约设计的意见,不断完善合约设计。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市场经验,并充分借鉴LLDPE、PVC期货市场的成功运行经验,最终完成了PP期货合约及规则的设计。
  2013年4月证监会批复我所聚丙烯期货立项;2013年5月我所向证监会提交PP上市申请,证监会于2014年1月正式批复同意我所择机上市;2014年2月我所提交合约挂牌申请,2月14日证监会批复同意我所挂牌交易聚丙烯期货合约。
  5、未来大商所将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维护PP品种的运行并促进市场发展,对该品种未来发展有何展望?
  大商所负责人:早在聚丙烯期货品种的开发调研以及合约规则论证时,我所就以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广为宣传推广这一品种;近期为推动聚丙烯上市并确保成功运行,交易所加大了对聚丙烯期货的培训推广力度,已开展分析师、现货企业等各类培训和市场推介活动十多次,培训人员数千人;期货公司也深入塑料产业链相关企业进行市场开发服务,一些期货公司已开始面向专业投资者设计PP与相关品种的套利交易模式,各类主体市场参与准备充分。
  聚丙烯期货上市后,交易所将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做好这一品种的培育和维护工作。一方面交易所将加强市场监管,对市场风险做好预研预判,切实履行好交易、结算、交割、监察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并有效发挥“五体一体”协同监管作用,以有效防控和化解市场风险,保障市场的平稳运行。另一方面,将有针对性地加大产业客户拓展和服务力度,积极与行业协会合作,重点服务和培育产业客户;另外还将继续深入开展产业和市场调研,广听市场意见建议,根据市场变化和需要适时完善合约规则,精心培育好这一品种。相信在交易所、期货公司、现货企业以及专业投资者的共同努力下,聚丙烯期货能够实现安全平稳运行,并逐步发挥功能,有效服务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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