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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检窝案频发再证年审改革必要性

 学海长流 2014-03-14

         

■洪绩

据报道,佛山市机动车年审窝案继去年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宏强在内的多名警界官员被双规、多家机动车检测站被查以及两名车管所干部今年初受审之后,再有30人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制造虚假证明文件罪被警方立案侦查。

无论是全国还是广东,车辆年审检测的腐败案频发不是新闻。这起案件令人震惊之处在于,它不仅涉案部门和人员众多,而且其中的利益输送几近公开化。一个检测站不到两年时间狂赚差不多2200万元,“黑色利润”之丰厚令人咋舌。由此,再一次警示人们不能不审视现有机动车强制年检制度,追问其弊端及改革之策。

车检黑幕未被揭开前,当地车辆年审一方面达标合格的车辆很难经正常途径通过年审,另一方面不合格的车辆却大行其道,其中原因就是检测站做手脚。无论是检测站故意“制造”合格车辆不合格,还是用偷梁换柱之术让不合格车辆过关,乃至偷换软件屏蔽监控设置障碍,所有的“秘密”在某些车管部门人员眼里都不是秘密。正是有“保护伞”的遮风挡雨,车辆年检乱象才泛滥成灾。

毫无疑问,要遏制车辆年检中的胡作非为,加强监管、严惩腐败等都是必需的。但是,众多同类案件频发,已经暴露出车检制度设置的天然缺陷。行政权力只管审批,所谓管理只是盖章,这就是病根之一。治本之策显然就不仅仅是监管层面的问题,这就必须修正现行的强制车检制度,甚至取消。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广东的黄细花和张育彪两名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出,小车强制年检的政策应取消,改为登记制,同时要简化程序。理由一方面是车辆是个人财产,强制年检是计划时代惯性思维的产物,与《物权法》相抵触,应予以废止。另一方面是目前不仅年检效率低下而造成“年审难”,而且形成年检“潜规则”,即找人就容易过、不找人就费时又费力,交钱就没问题、不交钱就浑身是问题,“潜规则”成了车托、检测机构、有关人员利益输送的灰色链条。

事实上,在此之前深圳等地的不少地方人大代表已提出过改革车检制度的建议,当取消小车强制年检制度成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同时透过佛山车检窝案以及此前多地发生的同类案件,可见改革已经不容迟疑。

从世界各国来看,车检社会化运作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制度。由车主自由选择社会机构检测,检测报告交到官方机构作为执法依据。只有打破垄断,接纳市场自由竞争,排除权力之手的插入和操纵,才能破解“年审难”的老大难问题,车检也才可能走上“以质量和服务取胜”的正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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