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举取士程序整理:黎路超
一甲(进士):3人,状元(从六品),榜眼(正七品),探花(正七品)
皇二甲(进士出身):40~50人(正七品),第一名称传胪,亚元
帝三甲(同进士出身):100~300人(正八品),第一名称传胪
殿试(与会试同年)
地点:京城;主考:皇帝 取
士
列等一、二、三等
复试(紧接会试)
地点:皇宫保和殿,
及第贡士(录取100~500人,第一名称会元)
(出贡)
会试(三年一次,丑未辰戌年三月)
地点:京城;主持:礼部,皇帝任命正副考官
正榜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可做知县
及第(孝廉)
乡试(三年一次,子午卯酉年八月)
地点:省城贡院;皇帝派主考官 贡生、监生
一、二等及三等前5名(大省前10名)
进入或录科、录遗生
科考,(学政到任第二年)
地点:学校;学政主考
岁考(学政到任第一年)
地点:学校;学政主持
一等:禀生(公家按月发粮)
合格生员(秀才)(第一名称案首)
入官办学校读书二等:增生
三等:附生
童生试(院试,每年一次)
地点:书院;省学政主持
合格童生
童生试(府试,每年一次)
地点:府;同知主持
通过
童生试(县试,每年二月)
地点:县城;知县主考
学生(上过学,不论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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