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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工作方案

 姜景智 2014-03-17

  按照省政府2013年第五十三次专题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政府把绿色食品产业上升为全省重大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培育我省绿色品牌及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体系,建立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与政府推动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动我省绿色食品长期稳步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提升我省绿色食品市场占有率和优质优价水平,巩固我省在高端绿色食品市场的领先地位。

  二、基本原则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工作,要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基础上,坚持和把握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一)设立固定展示展销中心与举办参加大型博览会相结合的原则;

  (二)企业品牌营销与渠道品牌营销相结合的原则;

  (三)强化整体品牌冲击力与单一品牌深度营销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为了加快培育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领军品牌,形成长期稳定、自主经营的营销网络,分四个层级做好全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工作。

  (一)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设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常年对外展示和销售绿色食品,并作为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的“绿色食品专业馆”,销售方面以批发为主,以零售为辅,通过培育绿色食品交易平台,增加我省在绿色食品定价方面话语权。交易中心要逐步建设并完善质量监控、网络交易、电子结算、物流配送和检验检测等配套系统,力争于2014年5月前正式运营,打造一个永不落幕的博览会。省会展事务局牵头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政府配合。

  (二)举办“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自2014年起,以省政府名义每年集中在哈尔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重要中心城市举办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每年1月,举办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北京)博览会,由省农委负责;每年2月,举办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香港)博览会,由省商务厅负责;每年3月,举办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广州)博览会,由省商务厅负责;每年9月,举办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哈尔滨)博览会,由省会展事务局负责;每年10月,举办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上海)博览会,由省贸促会负责。博览会围绕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充分展示我省在绿色有机食品方面的整体实力和形象。要通过举办“中国大粮仓,绿色黑龙江”主题推介、邀请采购商参会洽谈采购、组织供需双方配对洽谈等活动,提升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的认知度,要通过统一名称、统一主题、统一形象、统一对外宣传报道、统一资金补贴标准等方式,突出整体效应,强化整体品牌冲击力,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第一大省”形象。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政府、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供销社等根据不同目标市场需求组团参展。

  (三)每年有计划组织我省绿色食品企业参加国内外最具影响力的8个至10个博览会,单独设立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展区或专馆,进一步提升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的影响力。参照“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的举办方式,在强化整体品牌冲击力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我省绿色食品的单一品牌深度营销。通过对绿色食品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进行分类梳理,针对不同市场需求,筛选不同品类绿色食品参会参展,积极引导和扶持知名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联席会议制度初步确定,2014年由省绿色食品展销协会(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承办单位)组织会员企业参加7个博览会,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政府配合。以后,根据参加博览会实际效果对参加的博览会进行适当增减。

  1.2014第十届中国(北京)国际有机食品展览会,4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农业展览馆举办。

  2.2014首届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博览会暨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5月23日至26日在西安华南城2号交易广场举办。

  3.2014第八届中国上海绿色有机食品博览会,6月13日至15日在上海光大展览中心举办。

  4.2014香港美食博览会,8月14日至18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

  5.2014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9月20日至24日在南宁广西展览馆举办。

  6.2014年浙江农业博览会,11月22日至26日在杭州浙江新农都会展中心举办。

  7.2014第十三届苏州优质农产品交易会,12月13日至15日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四)推动和支持企业借助产品品牌和渠道品牌,通过旗舰店、连锁店、主流超市、电商网络4种渠道覆盖全国营销网络,销售渠道经销的产品中获得认证的绿色食品比例要达到70%以上,并全面应用溯源体系。在建立销售渠道过程中,充分考虑整合北大荒、黑森、寒地黑土等其他知名品牌已建立的渠道和品牌资源。

  1.展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重大品牌与整体形象相结合的旗舰店约100家。依托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供销社及各市地在全国各地设立的销售网点,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竞争,确定一两家主导品牌或渠道大品牌作为行业领军企业。旗舰店只销售黑龙江省单一绿色食品品牌,或只销售黑龙江省各类绿色食品品牌,允许混品经营,但要品种齐全,足够规模。旗舰店要支持辐射周边连锁店。

  2.规模小于旗舰店的独立品牌连锁店3000家。依托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供销社、农委及各市地在全国各地设立的销售网点,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竞争择优选择,确定具有主导品牌或渠道品牌的企业作为龙头企业,如北大荒、黑森、东方粮仓等品牌连锁店。连锁店要有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统一标识,同时也可以有自己的独立品牌。

  3.进入全国主流超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组织我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联席会议制度认证的绿色食品整体打包进入主流超市,争取设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销售专区或店中店。可以区域为主进入不同渠道的多家超市,也可以渠道为主进入不同地区的同一家超市。

  4.电商网络营销。推动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联席会议制度推荐的绿色食品进入我省销售网络平台,并利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商营销网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经销绿色食品。

  在销售网络建设方面,要坚持线上、线下并重原则,实现相互补充、稳步发展。通过线下销售提供直观体验,树立品牌形象,缩短与顾客距离,并为线上销售提供配送和支撑,通过线上销售为线下销售拓展渠道和延长时间,培育未来销售主流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联席会议制度。由副省长孙尧和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康翰卿任召集人,下设质量监督组、品牌认证组、政策支持组、宣传推广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下设的质量监督组负责销售渠道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品牌认证组负责推荐、筛选销售渠道推广的产品和企业;政策支持组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宣传推广组负责宣传推广绿色食品工作。4个组可自行召集组内会议研究问题,并向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议定事项。

  2.组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展销协会。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康翰卿及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联席会议制度成员担任名誉会长;由省贸促会一名领导担任会长;由50家大型绿色食品企业(4种渠道推广的绿色食品企业)法人代表任副会长;由省政府办公厅一名处级干部兼任秘书长,负责传达省政府领导工作要求,协助协会领导召开会议及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搞好调研并负责信息搜集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及协会领导汇报;由省贸促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副秘书长,在会长和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展销协会负责组织我省重点绿色食品企业参加8个至10个国内外博览会活动,整体打包进入全国主流超市,制定旗舰店、连锁店、目标超市、电商平台的标准和管理制度,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会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引导会员企业实施优质优价战略,避免恶性压价竞争,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深化与大型物流企业合作,推动和支持企业借助产品品牌和渠道品牌建设营销网络,并做好企业信用监管、权益维护、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省政府每年至少投入2亿元资金用于市场推广工作,重点支持我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平台建设,支持“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支持组团参加国内外重点博览会、建设旗舰店和大企业扩张连锁店、整体宣传推介和监督检查我省绿色食品。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推广我省绿色食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筹划,抓好落实。要树立大局意识,在联席会议制度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

  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各组牵头部门和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组织好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筹备工作信息沟通通报机制,各地要指定具体负责部门负责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除成员外,还要指定专人负责绿色食品推广有关工作,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制度反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黑龙江省企业投诉中心

  投诉热线:12346

  传真号码:51783900

  投诉邮箱:hljqyts@sina.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文府街3号,黑龙江省企业投诉中心邮编: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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