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单位 浏阳市财政局预算科 二、责任人 预算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并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责任人为科长、承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浏阳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 (三)、《浏阳市预算指标管理制度》 (四)、《浏阳市关于明确省直管县改革后预算指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预算指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预算指标包括上级追加指标、本级预算指标和上年结转指标。本级预算指标又包括年初预算指标和追加预算指标。 第二条 预算指标管理设置会计、复核、审核三个岗位。 会计岗位负责指标核算、指标录入和资料整理归档。指标会计应根据经费使用部门的职能和经费用途,准确使用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 复核岗位负责复核下达指标的申请资料和指标系统中总指标和明细指标。复核人员应指导会计搞好指标核算。 审核岗位对预算指标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最后下达指标计划。 第三条 各业务科室应建立指标管理台账;指标管理人员应及时全面掌握预算指标的来源、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各业务科室应定期与预算科、国库科进行指标对账。 第四条 上级追加指标的管理。根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已经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项目的上级指标,由相关业务科室申请,报分管局长审批,交预算科下达。没有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项目或者需改变部门和用途的,一律先报分管局长审批再报局长审定后,交预算科下达。 第五条 年初预算指标是指根据人大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由各相关业务科室管理的编入部门预算的指标,分为基本支出预算指标和项目支出预算指标。基本支出预算指标应根据审核汇总后的部门预算,由预算科下达。项目支出预算指标分为已下达到部门的项目预算指标和未下达到部门的项目预算指标。其中已下达到部门和项目的,应由部门申请、业务科室审核、分管局长审批、预算科下达;未下达到部门的,应由部门申请、业务科室审核、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定、预算科下达。 未进入部门预算的追加预算指标的审批下达程序:由预算科负责对部门资金申请报告分类归集登记,报局长签署意见后,分送各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调查核实后,会同预算科签署呈报意见送分管局长审批,再统一报局党组集体研究,最后统一上报市政府领导批准。预算科根据市政府领导的审定意见,视财力和资金情况,报局长同意后下达指标。 第六条 上年结转指标包括上级追加结转指标和本级预算结转指标,管理要求和操作程序分别按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执行。 第七条 指标会计录入的年初预算指标必须与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数一致,与相关业务科室指标核对一致。录入追加预算指标的依据必须是经领导审定的原始批件,且金额必须与领导审定的一致。 第八条 指标复核和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指标金额、使用部门、功能科目、经济科目、专项用途、指标来源、预算类型、经费类型等项目,核对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 五、省直管县后上级指标管理 (一)、 省级指标的管理。省级指标文件,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不再行文转发。各科室(含办公室电子传输)收到指标文件后,交预算科统一填写上级指标文件批办单,呈主管预算工作的局领导批示后,转相关科室办理。从 (二)、 市级指标的管理。市级指标文件,是指由长沙市财政局直接下达到省直管县的指标文件。各科室(含办公室电子传输)收到指标文件后,交预算科统一填写上级指标文件批办单,呈主管预算工作的局领导批示后,转相关科室办理。从 六、部门预算编制流程 从2006年开始的部门预算改革,经过几年来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已建立起了一个以预算编制为核心,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执行手段,初步规范的预算管理模式。为了帮助各部门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提高预算编报质量,实现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一个分工合理、相互协作、运转顺畅的部门预算编制机制。 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 “一上”:部门编报预算建议数。部门编制预算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这几年主要是按照每年预算编制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建议数,并提供与预算需求相关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主要是涉及基本支出核定的编制人数和实有人数,增人增支的文件,必保项目的文件依据;然后层层审核汇总,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局。 各财政年度对“上”和“下”的具体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在“二上二下”的过程中,各科室与预算科可随时就预算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及时、充分地交流有关预算信息。 (二)、预算编制总的流程如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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