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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社建筑遗存 苏州超过半数

 苏迷 2014-03-21
南社建筑遗存 苏州超过半数
苏州完成《南社建筑遗存 调查研究》课题
  本报讯(记者李婷)近日,江苏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在苏州市文保所召开“江苏区域性重点文物资源调查——南社建筑遗存调查”成果验收会。初步调查显示,南社建筑遗存现有75处,其中,江苏遗存的数量最多,达41处,苏州地区有39处,约占总数的52%。
  南社是一个对近代中国产生了深远历史影响的社团,1909年由柳亚子、高旭和陈去病等发起成立于苏州。调查研究南社建筑遗存,对更好地推进南社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受江苏省文物局委托要求,苏州市文物局组建了课题工作小组,在研究整理地方文献资料、文物“四有”档案和三普资料的同时,通过深入现场调查,向相关兄弟省、市文物部门发放调查问询函等方式,初步摸清了南社建筑遗存的分布特点、保存状况和保护利用情况。
  经初步调查统计,南社建筑遗存现有75处,主要分布在江浙沪、京津、两广和两湖地区。其中,江苏遗存的数量最多,达41处,约占总数的55%,仅苏州地区就有39处,南京、镇江各有1处。浙江、上海和北京地区遗存数量也较多,浙江现有11处,上海7处,北京6处。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天津等省、市(自治区)也有少量南社建筑遗存。从分类来看,既有南社成员故居、集会场所、所办报馆和学校旧址,也有名人墓葬、石刻等。这些南社建筑遗存中49处已被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另外还有控制保护建筑4处,第三次文物普查登录点17处,大部分纳入了依法保护管理范畴。
  课题组以江苏地区的南社建筑遗存为重点,运用了《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控制保护建筑完好率测评办法》体系,对各类南社建筑遗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评估分析,并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保护利用南社文化遗产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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