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6日 来源:应届生会计考证网 作者:编辑组
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同时下载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提供模拟练习题,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 (四)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会城市。 (五)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另行发布。 (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七)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将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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