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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帽整治

 把尔裁为三截 2014-03-22

弋江交警集中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活动

新闻来源:admin2013-12-04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鉴于当前驾乘摩托车戴头盔率较低,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的现状,弋江大队于123日在辖区内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宣传媒体,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览、分发宣传单、播放录音带、组织专题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大造声势。各重点路口及其它检查站点要对驾乘摩托车人员发放明白纸,见一个不戴头盔的发一张明白纸,督促其戴上安全头盔,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氛围,进一步提高驾乘摩托车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养成驾乘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的习惯。

二是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好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把路面管控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主战场,全面深刻分析辖区驾乘摩托车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的特点和规律,在科学研判交通安全形势的基础上,调整路面勤务安排,把警力、车辆、装备投入到摩托车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异地区域联勤等办法,加大查纠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力度,逐步建立完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把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发证关和登记、查验关,始终把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作为源头管理的重中之重,并主动与摩托车经销等部门加强联系,将整治工作有关情况通报给他们,争取支持配合,在所销售的摩托车上预先配备头盔。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遵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八字方针,按照有关法定程序检查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处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着装,自觉配带警务通、执法记录仪等装备,随时收集交通违法证据,储存证据,用证据说话,用事实争辩;要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文明执勤、礼貌纠违,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防止滥用职权,严禁以罚代管,杜绝对待群众态度不端正,说话不文明,甚至耍态度、抖威风,影响形象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识,讲究方式方法,注意自身防护,既要做到从严管理,又要保证自身安全。

整治活动中共查处了摩托车不戴头盔21起,其他违法行为36起,发放宣传资料74起,有效地净化了辖区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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