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红楼梦》的瑕疵

 沧海一粟1951 2014-03-23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但美玉并非无瑕,明珠也还有额。其间属于当时传抄错误的不少,这些错误,除了多数已经后人订正以外,今天从各个版本所见,仍有好些没有订正,或虽经校阅削改也还留下谬讹的痕迹。甚至有的显然是原写底稿,本来就如此面目的。这些事实,作品具在,可以明指。其中有的是措辞不当,有的是意义含糊,有的是前后不符、自相矛盾……种种区别,但为了叙述的便利,一律称之为瑕疵。《红楼梦》八十回本即戚本,一般认为较接近原稿。以下所述,即以八十回本为根据。

  这里,首先将虽经后人校订而仍有误谬的情况,申述一下。如:第十八回贾元春归省中有父女对话一段,贾政说:“今贵人上沐天恩,下昭祖德……。且今上启天地生物之大德,垂古今未有之旷恩,虽肝脑涂地,臣子岂能得报于万一?惟朝乾夕惕,忠于厥职外,愿我后万寿千秋,乃天下苍生之同幸也。贵妃窃(切)勿以政夫妇残年为念……。惟兢兢业业,以侍上殿。不负上体贴眷爱如此之隆恩也。”这段字句歧出,将“上”、“今上”、“我后”、“贵人”、“贵妃”等夹杂在一起。格外是“以侍上殿”四字,不知何意。拙见以为“殿”字应是“庶”字之误,此字连下读。经查各本,只汪原放校点的,作“兢兢业业以侍上,庶不负上体贴眷爱如此之隆恩也。”但俞平伯的校本却没有改正,照旧作“以侍上殿”。至于“后’’字,原亦训“君”。故“我后”实即“吾皇”,且语气更为尊敬。此字是无须删改的,而汪原放和俞平伯却将它涂抹了:汪改作“我君”(此二字容易和朋友的称呼相混),俞改作“圣君”。因为名家在前,所以后起的本子,这个“后”字就被删落,从此看不见了。实际上,作者不前不后,偏在父女对话这一段,既称“今上”,又称“我后”,并与“贵妃”同列,如此修辞,是容易混淆而引起误解的。以上不过略拈一例,以下我们只照纸面的字句,予以叙述,未曾逐一查对。

  为不多占篇幅计,且先说韵语部分。

  试举书中的“即景诗”。以“即景”命题的有两处:一为第五十回在芦雪庵;一为第七十六回在凹晶馆。前者是李纨、探春等十人联句。后者只是黛玉、湘云二人联句,加上妙玉为之增人一段结尾。让我们看看即景的芦雪庵是怎样的景色?作者写道:它“盖在傍山临水的河滩之上,一带几间茅芦、土壁、槿篱、竹牖,推窗便可垂钓。四面皆是芦苇,掩护一条去径,逶迤穿芦度苇过去,就是藕香榭的竹桥了。”这时宝玉和众姐妹踏雪而来,大家都是冒雪冲塞的装扮,或雪帽鹤氅,或戴笠登屐,或围着大斗篷,打着绸油伞……特别是这次吃的东西为平日所未见的烧鹿肉和蒸羊羔。……这便是芦雪庵的实景。然后,我们不妨将这联吟的“即景诗”细读一二遍,不由你不吃惊,它并无一句涉及上述的景物。而且叙写的层次,颇为混乱。它的中心思想似在夸示豪华,如:“麝煤融宝鼎,绮袖笼金貂,光夺窗前镜,香粘壁上椒”之类,又似在同情贫苦,如:“僵卧谁相问”、“煮酒叶难烧”,“清贫陋巷瓢”之类。但毕竟写富丽的多过荒凉的,即使荒凉,也属于雅人高致的范畴。如:“野岸回孤棹,吟鞭指灞桥”,“深院惊寒雀,空山泣老鹗”,“没帚山僧扫,埋琴稚子挑”之类。这些字句堆积在一起,教读者摸不透它的意旨。虽然这情况很快即可明确:它主要是以歌颂升平气象为内容的符合于当时流行的应制诗的规格。如:“赐裘怜抚戍,加絮念征徭”,“诚忘三尺冷,瑞释九重焦”。以及最后结语:“欲志今朝乐,凭诗祝舜尧。”这里是略嫌语病的,因为既是“怜抚戍”,“念征徭”,“有意荣枯草”,“年稔府梁饶”,何以又有“鳌愁”,“龙斗”的不太平局面?而“僵卧谁相问”一句恰在“瑞释九重焦”之下,“焦”字在此是焦念之意,因瑞雪而使皇上宽心,但何以“僵卧”的冻死骨又无人过问呢?……至于名为“即景”,却丝毫不曾写出当时、当场的情景物色,更是有些疏忽吧。

  再看“即景”的凹晶馆是怎样的风光?它是“沿山坳近水一个所在……这几间就在此山怀抱之中,乃凸碧山庄之退居。因低洼而近水,故题其馆日凹晶溪馆。此处房子不多,且又矮小。”“只见天上一轮皓月,池中一轮水月,上下争辉,如置身于晶宫鲛室之内,微风一过,粼粼照池面皱碧铺纹,真令人神清气爽。”这时的特点是中秋夜,夜已很深,上夜的老婆子既醉且饱,早已熄灯睡了。黛玉、湘云两人是在卷棚底下的竹墩上坐着赏月。对此佳节,两人都是旅居客寄,有同样的心境。故不喜喧嚣,偏爱孤寂。恰巧这时还听到“呜呜咽咽袅袅悠悠”的“一缕笛音”,境况凄清,容易伤感。但这“即景诗”却写得相当热闹。如:“蜡烛辉琼宴,觥筹乱绮园。分曹尊一令,射覆听三宣。骰彩红成点,传花鼓滥喧。”……不但没有写出两人的内心情绪,甚至惟一点缀的动悲惹怨的深夜箫声,在联句中竟然一字不提。只在妙玉的续吟中无足轻重地添上一句“箫增嫠妇泣”。这使读者有主次不分,浓淡失宜的感觉。再则为了表明中秋佳节,诗中有“争饼嘲黄发,分瓜笑绿媛”之句。有人以为“争饼”和“分瓜”应是小孩子的事情。其实,“黄发鲐背”是老人,不是孩子。而且习惯指老太公,还不是老太婆。试问《红楼梦》第五十四回所写的中秋节日,何曾有老太公“争饼”的即景场面?至于“绿媛”二字,不过为了和“黄发”作对偶而造作出来的,严格的说,“绿媛”也还不能对“黄发”。此外,妙玉代续的句子,写到“衾倩侍儿温,空帐悬文凤,闲屏掩彩鸳”(这里写的也不像出家人的禅房装缀),分明已走入卧室,快要安歇了。而下面却接上“露浓苔更滑,霜重竹难扪。犹步萦纡沼,还登寂历原。石奇神鬼搏,木怪虎狼蹲。……”似乎三人又走了出来,在园中转了一通,直到“钟鸣”、“鸡唱”,再走入庵里……。这虽然广泛应用了十三元的韵脚,但却导致诗篇产生颠倒杂乱的效果。它不顾原先自己所拟设的环境、气氛,徒然将一连串的词汇,镶嵌人节日景色之中。于此清楚地看出这些“即景诗”其实与实景无关,只是因韵造句而已。

  书中的韵语以七律为多。其间有文字较为草率的,如第二十三回四时即事诗,第三十七回咏白海棠诗,第三十八回菊花诗等。即事诗写的初移人大观园的春夜、夏夜、秋夜、冬夜,以宝玉为中心的生活情景。第一首春夜,除了诗中“眼前春色”一语外,看不出春夜的特征何在。将它作为夏夜、秋夜的即事诗何尝不可。为了显示古雅,将蛙声写作“蟆更”,有水塘的地方才有蛙,“隔巷蟆更”,似嫌未切。大观园范围不小,怡红院建在当中,如何断定听到的是“隔巷”的蛙声?第二首夏夜,这里用的鹦鹉、麝月、檀云、琥珀、玻璃等丫头名字,是嵌字诗,从而格调不高。这几个人,只有麝月、檀云是房中的婢女,琥珀、玻璃等是祖母的侍儿,怎么深夜跑到他卧室中来?至于“水亭处处齐纨动”的“纨”字,分明即李纨,是他的寡嫂,亦被拉入,更涉不当。而“纨动”二字,却是作者的创造。园里水亭不多,“处处齐纨动”,是不相符的。首句的“倦绣佳人幽梦长”,佳人入睡了,何以末句又“帘卷珠楼罢晚妆”?是否再起来纳凉后卸妆?要明确这是夏夜,不是夏晚,一般多系晨妆才卷起帘子的。第三首秋夜,用“绛芸轩”和“茜纱”的字样,诗中主人无疑是宝玉。要问“抱衾婢至舒金凤,倚槛人归落翠花”,“金凤”和“翠花”是指的什么?如果“金凤”是指被条,那和“衾”字相犯。如果是有意呼应,那对句的“翠花”,并不等于“槛”字。照理“翠花”应作女子头上的花钿解,但诗中主人是男子。难道这个“倚槛人”是袭人、晴雯?上句已有“抱衾婢”了,叠被铺床正是二人的专职,无暇他顾可知,其余秋纹、碧痕等更没有工夫去做“倚槛人”的。所以,除非宝玉自己静夜不眠学女妆,插戴得满头珠翠,这句“倚槛人归落翠花”,才有了着落。否则是无的放矢,不成其为“即事诗”了。第四首冬夜,此首写的“见鹤”、“侍婢”、“醉酒”、“烹茶”,景物内容与秋夜重复。诗境是北方的深冬,“女郎翠袖”、“公子金貂”,同室之内,一何太冷,一何太热,气温、情绪很不调和。而且,公子房中三更半夜,只有女奴,何来女郎?既是酒轻衾暖的安睡,何须魂梦之中打着哆嗦起来扫雪、试茗?此亦为情事所无吧。总之,这四首“即事诗”,作者说是“真情实景”。我们读后只觉得作者是信口夸张。

  咏白海棠第一首“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骨易消魂,芳心一点娇无力,倩影三更月有痕”。这里的“难比洁”如何对得“易消魂”?“娇无力”如何对得“月有痕”?第二首“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属对亦欠严整。因为“胭脂”只是一物,系联绵字,冰雪却是二物,而非联绵字。同时,“招……魂”实即“招魂”一词的分贴,而“洗……影”如作为“洗影”以对“招魂”,是不成辞的。第三首“初浴太真冰作影,捧心西子玉为魂”。第四首“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这里“初浴太真”对“捧心西子”,“三分白”对“一缕魂”,“缝缟袂”对“拭啼痕”,都不太稳妥。必须指出,这些句子不一定限于咏白海棠,即移赠于其他白色的花,也可以适用的。

  再看菊花诗。宝钗说“……又是咏菊,又是赋事,前人也没作过,也不落套。赋景、咏物双关着,又新鲜,又大方。”但我们读后,却觉得并不“新鲜”,而且“落套”。因为它摆脱不了很早以来的咏菊的因袭腔调。这即充满所谓“高风”、“傲世”、“陶令”、“三径”之类,并无新的意境和情趣。它所应用的词藻,差不多每首之间,彼此一律。诗题共十二首,用“傲世”、“三径”各有三处,用“陶令”或“彭泽先生”的亦有三处。用“圃”字的有五处,“香”字的有六处,用“篱”字的有九处。特别是用“霜”字的有十一处,用“秋”字的有十二处之多!甚至在“访菊”这首中,连用两个“霜”字:“闲趁霜晴试一游……霜前月下谁家种”。在残菊这首中,连用两个“叶”字:“枝无全叶翠离披……半床落叶蛩声病”。律诗与古诗有别,它必须具备谨严精炼的造句;复词、赘字为诗家所大忌。当然,有意重叠的句子和涵义不同的单字以及不得不犯的复见和交义,是可以的。咏菊花应用这些旧典老调,固然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如果不是活用而搬运得太繁,以至每句层见重出,那不是陈言满纸,过于俗滥了吗?

  以上指出的韵语部分,只在表达技巧上予以评述。至于思想内容方面,如第七十八回的娩姬词,指农民起义为“黄巾赤眉一干流贼余党”,歌颂一位出镇青州的风流将军“恒王好武兼好色”,爱姬林四娘为主效忠“剿寇”身死是“马践胭脂骨髓香”,大家啧啧欣赏这样的香艳名句,也就可以窥见作者思想的一斑。它和第六十三回以少数民族为“土番”、“小丑”,歌颂清廷是“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对于“跳梁猖獗”之“犬戎”,“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的说法,是共通的。这是作者的历史局限性,于此不拟深谈。

  现在,再看《红楼梦》中最长的一篇制作《芙蓉诔》。它的体裁不是散文,也不是纯韵文。第一段采取骈文形式而不押韵,第二段应用骚体句法亦无韵脚可言,只最后一段有似六朝小赋,但有韵脚。作者自称它系杜撰的——其实就是创体。这倒无关大要。问题在于它的错字多,后人改削的地方更不少,几乎参校各本都不大一致。在无从辨别之中要给以评述是不易的。这里只好以八十回本为准,再借证各本较为妥当的断句,尽量期望能够接近作者的原文。

  《芙蓉诔》的毛病最突出的一点,即它的文字措辞不符合死者的身份。措辞,是一篇文字的内容的反映。这说明作者在设计经营上将晴雯过度升高了。因此,造成了脱离现实情况的虚假形象。它所涂抹装裹的大部分不是晴雯本人,而是堆叠起来的没有灵魂的字粒。下面摘录的范例,是作者得意的但并不恰当的文字。如:“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楼空鳷鹊,徒悬七夕之针……。褶断冰丝,金斗御香未熨……。”按:“长沙”是贾谊,“羽野”是鲧。而“左支右鸟鹊楼”是帝王的宫观,“金斗御香”是宫廷皇族的用具。这样的人物和器用,怎能拿来比拟和衬托晴雯呢?末段仿骚体的招魂之歌,更为僭越(这里不予一一释文),如:“乘玉虬”、“驾瑶象”、“驱丰隆”、“倩飞廉”、“御鸾鹭”、“纫蘅杜”、以至“伞盖”、“羽葆”、“箕尾”、“危虚”……还有“素女约于桂宫,宓妃迎于兰渚。弄玉吹笙,寒簧繁(击)敌。征嵩岳之妃,启鹂山之姥。龟呈洛甫之灵,兽作成池之舞。潜赤水兮龙吟,集珠林兮风翥。……发轫乎霞城,返旌乎玄圃。……”可以说,差不多把最为邃古荒奥的词汇都搬运来了。一个弱女子的晴雯被这些伪珍珠假宝石的典实压得直挺挺地不能翻身!在第五回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晴雯不是被品定为“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吗?她的秉赋,性行如何,这里不予申论。但她系一个丫头,是事实。她的受冤抑而死,也是事实,可是,在诔祭她的文字上,却无须这么铺张扬厉,以至失去其人的真实。从此文所表白的颂赞来看,她不但誉逾圣哲,荣并帝王,并且可以驱策神异,奔走仙灵,骑跨星辰,震动渊岳……有人说:《芙蓉诔》的写法,正是作者的主观意图,作者就是要描绘宝玉的痴处。我们认为“痴处”并不是用文章制造出来的。作者的“主观意图”果真是这样的吗?我们非作者,无从陈说。只好让作者自己来坦白:第七十八回,作者说“…不可蹈袭前人套头,填几字搪塞耳目之文,亦必须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句一啼。宁使文不足,悲有余,方是,不可尚文藻,而反失悲切。”这可见作者的主观意图,原是反对蹈袭、搪塞的,原是反对堆砌文藻而注重悲感的。但是,书中论及诗文,往往说的是一事,写的又是一事。作者所主张的有血有肉,一字一泪的诔文,写出来的却是一大堆苍白枯涩,僵死干瘪的词藻。读之者只有茫然的抓耳挠腮,惘然的蹙眉瞪眼。何曾有些儿从诔文中得来的动人的悲感和哀思?伤心和下泪?没有同感和共鸣的文字,就是失败的文字。作者所说的和所写的并不一致,《芙蓉诔》不过其中之一而已。再补充几句,《芙蓉诔》将自古以来的祥瑞佳丽集于晴雯一身,任何贤妇、才女、美人、尤物,都为之黯然无色。如此登峰造极的写法,据说这就是形容宝玉的“痴”。试问痴于晴雯已到尽头了,来日何以处理黛玉之死?宝玉对黛玉的情更笃涸,负咎尤深,作者如果才华未尽,必须呕心挖脑,穷搜竭索,写出超越《芙蓉诔》十倍、百倍的古词雅藻来赞美和悼念她才对。否则,宝玉之“痴”,对晴雯何厚?对黛玉何薄?

  《芙蓉诔》在造语修辞上,也有些疑问。例如:拟骚体一段,有“望舒月以临耶”“灵格余以嗟来耶”之句。按:“望舒”是月神,所以是月的代称,“望舒月”三字分明欠亨。“嗟来”出于齐语的“嗟来食”,即因不食嗟来之食,以至成为饿者。这个故实,对于祭奠的文字来说,很不适切。因为一般的来“格”即是来“享”,乃献祭的虔敬之辞,怎能用轻蔑的叱唤语气:“嗟!来食?”再则,照献祭的实况,“余”是致祭者,“灵”是受祭者。“格”,一作感格解,应是致祭者以诚心感格及于受祭者。而此诔文,恰恰相反,作“灵格余”。“食”是致祭者献给“灵”的。受祭之“灵”怎能以“食”感格致祭之“余”?而且是“嗟来”的?这无论在语法和语义上,都是难以理解的。

  另外,《芙蓉诔》里有两句话,似一向很少人提及。这即“钳诚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这个“诐奴”是谁?不必说,是王保善家的、周瑞家的之流,包括袭人在内。至于“悍妇”是谁?是凤姐吗?显然不是。凤姐和晴雯了无怨隙,所以,将她赶出大观园的动机,并非出自风姐,她至多只是从犯。是邢夫人吗?也不是。邢夫人并没有针对晴雯而发的言语和举措,她站得远些。照情节发展来看,这个“悍妇”,无疑就是王夫人。她是抄检大观园,撵出司棋、入画、芳官、蕊官一干人,以及迫死晴雯的真凶。但即使这样,在礼教的约束下,儿子是怎样的冲破封建网罗,也很少咒骂亲娘为“悍妇”而要“剖心”而食之的。当然,我们不会以此标榜贾宝玉为反封建的典型,反封建究竟不是这么个反法的吧。可是除了《芙蓉诔》中发泄这种“忿犹未释”之外,书中一般描述,宝玉和母亲之间却又充满慈爱和孝道的气氛。如:第二十五回写宝玉“便一头滚在王夫人怀里,王夫人便用手满身满脸去摩挲抚弄他,宝玉也扳着王夫人的脖子,说长说短的”。第三十三回写贾政痛打宝玉一段,王夫人哭说:“快拿绳子来,先勒死我,再勒死他,我们娘儿俩不敢含怨……”至于宝玉平日,亦未见有任何对母亲失望或嫌恶的言语。何至因晴雯之死,立即怨毒如此之深?这和书首第一回所云“凡伦常所关之外,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之语,是大相径庭的。在这里,我们不由怀疑:《芙蓉诔》这一篇在全书中显得别致异样的文字,很可能出于另一作者之手。

  《红楼梦》以细针密线见称,但也有不少的破绽漏洞、拖沓累赘、模糊不清以及前后抵触之处。除已略见上述外,不妨于此再予简括地摘引一二。如:关于成语的运用,一般以约定俗成的习惯为准,而作者并不遵循它。第二十回宝玉对黛玉说,“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问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按:这里将“疏不间亲,后不僭先”这句沿用已久的语言倒转过来说,固然有作者特创的语法,但其涵义未免给弄得很晦涩。第十六回写宝玉去看秦钟,说是“秦钟已发过两三次昏了,移床易箦多时矣”。按:“易箦”两字即是死去,见《礼记·檀弓》。怎么还会“合目呼吸于枕上”?还会说话,“今日才知自误,以后还该立志功名……”?第三十七回偶结海棠社,李纨封宝钗为“蘅芜君”。按:男女封“君”战国两汉为盛,“君”为爵称,必有食邑。故其所封之号多为地方领域,不能锡以花草鸟兽之名。女子“封君”,以东汉梁冀妻襄城君孙寿为最著。封宝钗为“蘅芜君”,虽属戏笔,实拟于不伦。同时,探春号黛玉为“潇湘妃子”,尤为未当。黛玉系一少女,而“妃子”实等于帝王的妾媵,这岂不是给阿颦以莫大的侮辱,有何高雅之言?而多闻而又孤洁的林黛玉,竟然“低了头,方不言语”地欣然接受了,宁非怪事?

  《红楼梦》的文字,繁复重犯的地方不少。如:第四十八回香菱学诗时举出她所欣赏的“真切有趣”的句子,是陆游的“古砚微凹聚墨多”。而第七十六回说到凹晶馆的命名时,湘云、黛玉又在交口称赞这个“古砚微凹聚墨多”。第四十回金鸳鸯三宣牙牌令,湘云将么四一张,说是“日边红杏倚云栽”。而第六十三回宝玉庆寿,探春抓了一签“瑶池仙品”,上面的诗句又是这个“日边红杏倚云栽”。第四十回牙牌令,宝钗将长三一张,说是“水荇牵风翠带长”,而第七十回黛玉写了《桃花诗》,宝钗引杜工部“媚语”,又是这个“水荇牵风翠带长”。这样的写法,容易导致读者的误会,以为作者肚子里只有这几句诗是最熟悉的。再说黛玉的葬花诗,原有蓝本,我们不必说它剽窃,只说它是模仿初唐刘希夷的《落花诗》,这已是众所共喻的了。采用同样表现手法的,《桃花诗》亦属于这一类型。如:“若将人泪比桃花,泪自长流花自媚。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憔悴花遮憔悴人,花飞人倦易黄昏。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这和葬花诗何其神似?说穿了即将人与花扭在一起,要写到花残人老,泪尽春归,这才罢手。我们这里说的是要指出它的繁复而没有翻新。虽则作者在三十七回说:“诗固然怕说熟话,更不可过于求生。头一件只要立意清新,自然就不俗了。”《红楼梦》中的诗作,可以说并无“过于求生”,而多是“熟话”。至于摹拟之作,自然“立意”并不“清新”而近于“俗”了。但作者又在第十七回为“立意”并不“清新”的模仿作品辩护,说“李太白《凤凰台》之作,全套《黄鹤楼》,只要套得好!”我们要问:到底是“头一件只要立意清新”呢,还是“只要套得好”?这是作者说话自相矛盾的地方。

  顺便于此附带地说,《红楼梦》脱胎自《金瓶梅》,这在“红学”早期似已有人提过。我们并不反对此一说。因为有以下诸种情况:一、《金瓶梅》写的是以一家子围墙以内的生活为主,《红楼梦》亦然。二、《金瓶梅》重要活动的人物是妇女,《红楼梦》亦然。三、《金瓶梅》内容所讲究的是奢华挥霍的生活方式,《红楼梦》亦然。特别要指出的是,《金瓶梅》以精细的笔致,周详的描述:写服饰,则是脂粉、钗环、呢绒、绸缎;写饮食,则是美酒、佳肴、嫩品、细吃;写器用,则是螺钿、虾须、珠帘、绣榻;写珍玩,则是鼎彝、字画、银爵、锦屏;写园林,则是垒石、穿岩、水亭、花坞;写娱乐,则是优伶、百戏、烟火、花灯;写散心消遣,则是说书、讲卷、敲棋、猜谜;写交际周旋,则是出入官衙、结契阉官。以至写大节目.则是加官赐禄、喜丧庆吊;写大利市,则是狱讼贪脏、关节受贿。以上所述的,《红楼梦》无不亦步亦趋,照模照样。尤其在观点上.《金瓶梅》讲因果循环,《红楼梦》亦讲恩怨报应;《金瓶梅》讲悟道皈佛,《红楼梦》亦讲悬崖撒手。两者之间笔墨何其相似?所不同的,《金瓶梅》反映的是明代中叶的阑阅巨驲暴发起家的升降谈;《红楼梦》反映的是清代中期的阀阅贵族从龙发迹的变迁史。至于围墙以内的妇女,前者是以一队婢妾地位的淫娃荡妇为重心;后者是以一队姑娘身份的秀貌清才为特点。再则,前者是大胆暴露,赤裸裸地卖俏迎奸;后者是小心渲染,软绵绵地惜玉怜香而已。而其旨在写所谓“富贵虚花”、“风流冤孽”,则系一致的。要说反封建的意义,在中国小说史上,《金瓶梅》塑造新兴的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将封建道德彻底撕得粉碎,显然它是急先锋,反映16世纪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城市生活的真实。《红楼梦》只是后来的追随者。在《红楼梦》第一回,作者说:“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这是作者将“脱胎”的影子轻轻抹去,自说“不借此套”,而是“创新”的。如果作者确系未曾阅读过《金瓶梅》,上述的写作情况只是出于偶同的话,我们也可以信任。但在原书原文上有此种偶同的“脱胎”现象,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同时,作者斥责当时眼见过的一种“风月笔墨”的流行,这个“风月笔墨”是否包括《金瓶梅》在内?而东鲁孔梅溪岂不是也曾题《红楼梦》为“风月宝鉴”的吗?那些原稿,假定没有勒令删去的话,岂不是“脱胎”的影子更为浓重了吗?它何曾是“不借此套”,而有独具手眼的“创新”?

  复次,书中出现的许多前后不符的文字。如:第三回写荣国府的荣禧堂上有御笔写的“书赠荣国公贾源”的大匾。是荣国公实名贾源。但在第五十三回贾蓉到朝廷领取春祭恩赏,捧回的黄口布袋上有礼部祠祭司印记,上面有“一行小字道是:宁国公贾演,荣国公贾法”。这里,荣国公又叫贾法了。第十四回致祭秦氏的人中,有“忠靖侯史鼎”,而第四十九回,却写作“保龄侯史鼎”(他和湘云是什么关系,始终没有交代)。又如:第十五回说:水月庵的尼姑叫“净虚”。而在第七十七回又说:水月庵的尼姑叫“智通”。这里净虚和智通是一人还是二人?作者没有说明。令人惊奇的,第十五回作者介绍馒头庵,说:“原来这馒头庵就是水月庵,因为他庙里做的馒头做得很好,就出了这个浑号,离铁槛寺不远。”而在六十三回妙玉为宝玉送来祝寿的纸条,自署“槛外人”。岫烟代为说明:“妙玉常说,古人自汉晋唐宋以来……只有两句好诗,即:‘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她自称‘槛外人’,你只下个‘槛内人’,便合了她的心意了。”宝玉听了笑道:“怪道我们家庙叫铁槛寺呢。”这里说的是水月庵即馒头庵,到底是指“土馒头”,还是指“做的馒头好”?土馒头就是坟墓,人就是馒头馅(见诗僧梵志的诗句)。作者明明应用这个典故,为何偏要那么说?除了写出后语而忘却前文以外,实在无从解释。此外,书中还有很多不不合乎情理的地方。如:巧姐长得太慢,而李嬷嬷又长得太快。薛蟠和柳湘莲的关系,先则恨比仇敌,继即亲逾兄弟,变化出人意表。至于凤姐自幼作男儿训养,学名王熙凤,何以反而不认得字?而袭人不识字,如何倒会说出“禄蠹”,“明明德以外无书”之类的话?尤其可异的,笨头笨脑的贾环,在第二十二回中还只会做“大哥有角只八个,二哥有角只两根,大哥只在堂上坐,二哥爱在床上蹲”的诗谜,怎么到了第七十五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他的突飞猛进的杰作,得却到贾赦贾政的连声赞美?说是“很有气骨”,“不失咱们侯门气概”。这里所谓“新词”和“佳谶”,无疑即指环哥的诗句。那是限制很严的:“不许用那些冰、玉、晶、银、光、明、素等样堆砌字眼,要另出己见。”作者对于饱学多才的黛玉、宝钗、湘云等人的作诗是没有限制的,即使“堆砌”字眼,也得到喝采夺魁的待遇,而独这次突出写贾环的中秋诗要这么严格,这是很不公平的。可能,就为了限制太严了的缘故吧,连作者自己都做不出来了。甚至擅于续书的高鹗,也为之瞠目搁笔。以至《红楼梦》终于缺而不见这样“另书己见”的中秋诗。

  作者笔下叙述,写得十分杂乱的,较为易见者,其一是时间的称谓,其次是人物的名字。前者如:第一回说贾雨村“今日五鼓已进京去了”;第三十一回说“一交五更,宝玉也顾不得梳洗”;第六十三回说“顽(玩)一回子,到二更天再睡不迟”;第十三回说“不知不觉,已交三鼓”。这里,有时称“更”,有时称“鼓”,都不用干支来记述。而在第十四回说“林姑爷是九月初三已时没的”;同一回说凤姐“天天于卯正二刻就过来”;第十八回说“时已丑正三刻,请驾回銮”;第五十八回说贾母等“皆入朝随祭,未正以后方回”。这里,又是用干支来记述了。有人以为:书中凡夜间用的是“更”“鼓”,白天用的是干支。这不对,上举“丑正三刻”岂不是也在夜里,何曾白天?我们诧异:以严密细致见称的《红楼梦》笔墨,为何显得这么错杂无章。至于人物的名字,更写得混乱不清,已有人提过了。在此只简单地指出:特别是妇女,年老一代的如贾母、薛姨妈、邢王二夫人、赵周二姨娘等,没有名字,倒也罢了。尤氏与李纨、凤姐是同辈,两人有名字,她却没有,而宁府的侍妾佩凤、偕鸳、嫣红等,偏有名字。尤二姐、尤三姐是书中重要人物,可也没有名字。不知作者落笔,是何标准。至丫头的名字,多数随手弃去,或更换另名,并无交代,从而是一是二,难以辨别。她,或可人、或媚人、或紫绡、或文化、或彩霞、或芳蕊,所指不一。贾母派给黛玉一个丫头鹦哥,只于第三回一见便无下文。第八回黛玉房中忽出现一个紫鹃,她是否鹦哥的改名?无从明确。第四十四回凤姐泼醋中人物是鲍二和鲍二家的,而第六十四回贾琏私娶尤二姐,“贾珍又给了一房家人,名叫鲍二,夫妻两口……。”读者明白,泼醋回里的鲍二家的早已吊死了,而私娶回里既说“这鲍二因妻子发迹”,又写她还会帮着上灶、看门。这一对鲍二夫妻是否即以前那一对鲍二夫妻?写得很含糊。这些情况,容易造成读者一种想法,即《红楼梦》成书非出一手,原稿的文字是经过改变和移动的。

  再次,书中描写人物的形容姿色,大都注重面部。而面部又突出地讲究眉眼。这些例子,无须多举。在此只举作者如何描绘宝玉。第三回和黛玉初见时,写道:“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脸若桃瓣,睛若秋波,虽怒时而含笑,即嗔视而有情。”这已经很够了,但作者仍不满足,在宝玉换了冠带之后,又添上一段渲染:“越显得面如团粉施脂,转盼多情,话言带笑。”而这还不大惬意,更加上别具特色的刻画:“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这样的出尽全力来精雕细琢一个年纪才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的面部,尤其眉眼,说得不恰好一点,确是有些肉麻。试问这个放恣而顽皮的小捣乱的娃兄,哪来的“天然一段风骚”,“平生万种情思”?而且“全在眉梢”,“悉堆眼角”呢?作者笔下的贾宝玉的形象,岂不成为过于早熟的浪子、优童了吗?这种极度的夸张,夸张到将欲扬之而反抑之的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步,显然是弄巧成拙的。

  我们读《红楼梦》,有这样的反应:即作者将老成渊博的形象,生套人童稚的孩子,将名流高士的形象,强加给深闺的少女。例如:关于谈禅、论诗等各段文字,其调门板眼分明是作者本人的东西。借书中人物的嘴巴吐露自己的观点,恰和一般说教式、概念注入式的写作方法相同。在第一回,说“书中事迹原委”是“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这话未免难以置信。当然,文学作品的真实,是要通过艺术加工的,但既以“不失真传”为标榜,那就要看如何加工。否则岂止写来不大像,“不敢稍加穿凿”的自白,反而显得言不由衷了。

  还有,作者对于贾府一群人的行为和声誉,到底是揭露还是掩饰?这一点和全书的评价有重大关系的问题,尤其写得异常闪忽、迷惘,不可捉摸。作者在第十二回写跛足道人的两面照人的风月宝鉴,曾提示“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它的背面”。但其实书中所写的人物性格和生活行为,无所谓什么正面、反面。如:第七回焦大哭骂的一段话,第十三回天香楼未删之笔的贾珍的丑态,第六十六回柳湘莲对宝玉说只有“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等等,这可说是在揭露吧。但作者在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之时,即已借贾雨村讲出一番大道理,不惜为这班人物絮絮叨叨地辩解,定下全书的基调。说什么“若非多读书识字,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修元(玄)之力者,不能知也”。什么“清明灵秀之气”,“使男女偶秉此而生者,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若生于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夫,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这段话,是贾雨村“骇然厉色”,驳斥冷子兴的“色鬼”之说的。这又实际是在掩饰了。躲在这宏篇伟论的遮蔽之下,贾府所有的“淫魔色鬼”,不管是爬灰、聚扈、人妖、滥货,如贾瑞、秦可卿、蒋玉菡、薛蟠、贾琏、贾珍贾蓉父子,以及多姑娘、灯姑娘之流,都有了世人所“不能知”的特殊气质了。从这特殊气质产生出来的行为,当然是辉煌光彩的。所以,第六十三回贾蓉得意扬扬地说:“从古至今,连汉朝和唐朝,人还说脏唐臭汉,何况咱们这宗人家?谁家没风流事?……”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论点,即是从上述那一套大道理引伸而来的。试问作者写出这样的话来,是在揭露还是在掩饰?是正面还是反面?我们认为作者的内心意识是徬徨游离于正反两者之间,因而是揭露还是掩饰,他自己也还十分暧昧模糊。再如书中王夫人、薛姨妈、凤姐、夏金桂等人,明明是一伙奸恶泼毒的老狯、牝狐,她们擅权作福、欺压弱小的残酷行为,有目共见。第十九回作者偏偏要说“贾府中从不曾作贱下人,只有恩多威少的。大凡老少房中所有亲侍的女孩子们,更比待家下众人不同。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这种当面扯谎的有意掩饰,岂不是自打耳光?不必说,我们并不要求写人物一定十全十美,勒令作家去歌颂毫无缺点的白璧完人,那是不可能的。但作者对于所塑造的人物,应有批判的倾向性,划出肯定或否定的明白界限,不能含糊摇摆,造成颠倒迷离的感受,教读者无从辨认其是非爱憎之所在。

  另外,书中的持论往往是反复无常的。试举例子,如:作者的实际见解,到底是有鬼还是无鬼?第六十七回写黛玉怕病,宝钗说:“……妹妹别怪我说,越怕越有鬼。”宝玉听说,忙问道:“宝姐姐,鬼在那里呢?怎么我看不见一个鬼呢?”惹得众人哄声大笑。宝钗道:“呆小爷,这是比喻的话,哪里真有鬼呢?认真的果有鬼,你又该唬哭了。”第七十六回写中秋夜黛玉、湘云联吟,“黛玉指池中黑影与湘云看道:‘你看那河里怎么像个人在黑影里去了,敢是个鬼罢?’湘云笑道:‘可是又见鬼了!我是不怕鬼的,等我打他一下’!”这样写法,可见作者是持无鬼论的。但在其他回目的不少地方,作者的无鬼的说法,又转移了相反的方向。如:第四十三回宝玉到水仙庵致祭,茗烟代祝,说“只是受祭的阴魂……你若香魄多情,虽然阴阳间隔,既是知己,时常来望候二爷,未尝不可。”第五十八回藕官烧纸钱,宝玉问知底细以后,若有其事地说:“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随便焚香,一心虔诚,就可感格了。……只以洁净,便可为祭。不独死者享祭,便是鬼神,皆是来享的!”并且说:“烧纸钱原是后人的异端,不是孔子的遗训!”它如秦可卿的鬼魂托梦凤姐,尤三姐的鬼魂托梦柳湘莲,以及魇魔法逢五鬼,中秋前夕听见祖宗长叹之类,写得满纸鬼气,活灵活现。手中一支笔,可以翻来复去地写,忽而无鬼,忽而有鬼,究竟怎样,谁也不清楚。

  我们读过戚蓼生的序文,他以“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来称誉《红楼梦》。更以“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来夸奖《红楼梦》。我们认为以“绛树两歌”“黄华二牍”,用来譬喻《红楼梦》的穿插写法和多方伏线的技巧,是可以的。但这个所谓双管齐下的方式,却和“春秋微词”、“史家曲笔”,毫无共同之点,也更和正反两面相辅相成的法则,不属于一个规范的东西。我们读《红楼梦》,千万不要上跛足道人的“两面说”的当!

  这里不妨一提书中透露的旗人的生活习惯和礼仪规矩。如:女儿比媳妇的身份高,她们可和长辈列席共坐,媳妇只能站着侍候。吃饭之后是先以茶漱口,从而洗手,这才喝茶。老年的仆人比年轻的主子体面,节日庆吊都有礼物馈送。晚辈行动不对时,长辈是叫奴役代为斥责,用口沫啐他。男子剃去额发,盘辫,用米粒大小的珠子塞在半边穿耳的孔里。男子童少年时期,要练习射箭。这些分明都不是汉人的风俗。在此不禁要问:《红楼梦》中的女子,是缠足还是天足?旗人是天足,汉人是缠足的。但人关后旗人渐感染汉人的习惯,贵族的旗女首先仿效汉女的扎脚,所以道光十八年便有禁止旗女缠足的上谕。这说明当时旗人妇女的缠足已相当流行。《红楼梦》所描述的妇女形态,以服饰、面貌为多,至于她们的脚,是不大写出的。可是,也有一些痕迹,如:第四十回刘姥姥游大观园,说“可惜你们的绣鞋别沾脏了。”第四十九回园里下雪,黛玉和湘云都穿着“小骅”。第六十三回芳官穿着“五彩小绒鞋”。第七十回,清晨,晴雯只穿着“花绸小裤、红小衣、红睡鞋”。这些情况,还只能说她们不过是收束了的脚,而不是如第七十三回傻大姐的那样的“两只大脚”。但第六十五回写尤三姐的脚就很不同了:“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第七十八回《芙蓉诔》有“捉迷屏后,莲瓣无声”之句。如果不是缠足,何以要用这个“金莲”、“莲瓣”的小脚专称?大板脚是不能“翘”和“并”的。于此只有两种解释:要么证实《红楼梦》中除干粗活的下人外,大部分妇女确是缠足的;要么就是作者将天足写成小脚,在用辞造语上未免潦草而疏忽。但究竟怎样,难以悬揣。这是我们所要指出来的《红楼梦》文字含糊不清的又一例子。

  上面不厌其烦地写了这些习惯和规矩,是为了要联系到另一问题:即《红楼梦》的文字到底有无避讳?因为旗人的避讳较汉人为甚。当时的文字狱,不少由于触犯忌讳而起。书中写及对于君亲名字忌讳的地方是有的,如第六十三回贾敬之死,提到“玄真观”与“玄教”,玄字触讳康熙,八十回本均缺末笔。又如北静王,即皇子“永珞”,书中将他写作“水溶”之类。第二回,冷子兴说林黛玉之母“在家时原名叫贾敏”,雨村拍案笑说“怪道这女学生,读至凡书中有‘敏’字,她皆念作‘密’字。写的字,遇见‘敏’字,又缺一二笔”。第五十二回,写晴雯唤了“宝玉”二字,坠儿的妈说“姑娘就叫他名字,在姑娘就使得,在我们就成了野人了”。第七十九回,写夏金桂“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二字来,凡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她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可知触犯名讳是违反礼法的,不但君亲,而且包括长上。《红楼梦》中的“讳”,是写得这么普遍深入。但我们不解:既然如此,何以《红楼梦》不讳“寅”字?书中出现“寅”字的不止一二处,格外值得注意的:第六十九回,尤二姐死后,天文生说“明日寅时入殓”,把祖先的名字和死人人殓相结合,已属可异,而尤堪惊讶的是第二十六回,竟然写出薛蟠误认“庚黄”画的春宫,其实是“唐寅”二字!更把祖先名字和淫秽的物事相混杂,这究竟和谁开玩笑?书中不仅触讳“寅”字,也触讳“宜”字。如第十八回,宝玉题咏有凤来仪句云,“秀玉初成实,堪宜待凤凰”。第八十回,炮制春方的王一帖说他的膏药“共约一百二十味,君臣相配,宾主得宜”,也触讳“烦”字。(按:“顺”即“俯”的异体。所谓讳,是要讳及同音同义的异体字的。)如:第十五回林黛玉“气的独在房中垂泪,宝玉又自悔语言冒撞,前去俯就”,这个犹可,不堪人目的是第七十五回写薛蟠搂着娈童吃酒的场面上,两个娈童向醉了酒大骂兔子的邢大舅陪罪“举酒俯膝跪下”。作者将乃祖乃父的名讳,污涂践踏至此,不知实出何心?我们知道,中国历史博物馆,不久前发现的《石头记》抄本,它是己卯本的散失部分,也就是胎亲王府本的残卷。其中关于“祥”字、“晓”字,都作避讳写法,即敬缺末笔。而《红楼梦》作者自己,却没有这样做。这情况不能说原手稿是有的但被抄手或传写者所忽略。因为如春宫、春方、娈童之类都可以和忌讳的名字搭配,更无须论及敬缺末笔了。这只有告诉读者,《红楼梦》作者是不避尊亲的讳的。同样是特重名讳的旗人,同样是关联到《红楼梦》的文字,怡亲王的子孙是如彼的慎重虔敬,而曹寅的子孙却如此的轻率狂妄,这怎么理解呢?

  这理解只有一个,前面已经提过了,不妨重述一遍,即:《红楼梦》的笔墨,不是出于一人之手。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可能并非一手的底稿。他至多不过是此书繁重工程的参加写作者之一。他的注意点和所爱好与考究的东西,与另外的作者有出入,不一致。所以,越“披阅”越“糊涂”,越“增删”越纷乱。最后是,还没有定稿和完成,即行辞世了。当然,这只是一种假定。但似乎通过这个假定,《红楼梦》内容前后冲突和矛盾,以及被认为自我辩解和触讳等的刺谬和疑问,才可以迎刃而解。无须说,它的大部分的文字本身的毛病是独立存在的,这和非出一手因而篇幅移动,首尾翻覆的情况无关。

  1978年2月16日初稿
    1980年3月14日重抄

  【原载】 《四海红楼》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