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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平等就没有好的生存环境·洪巧俊

 灵魂出窍KKK 2014-03-23
没有平等就没有好的生存环境·洪巧俊
乌鲁木齐市日前公布的一份对农民工生活质量现状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的生活观念正在发生变化,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在调查问卷“目前最希望得到政府帮助”的选项中,55.71%的农民工选择“和本地人享有同样户口”;38.57%的农民工选择“解决好子女就学难问题”。新一代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是为了挣钱养家糊口,他们中不少人如今更向往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尊重、平等和社会承认有更多的企盼。农民工对此的关注超出了对讨薪、就业等基本生存问题的关注。
在当代社会,平等观念更是深入人心,农民工也不例外。农民工对尊重、平等的关注超出了对讨薪、就业等基本生存问题的关注,是思想上的觉悟。只有社会给予他们以尊重、平等,他们才能生存得更好。社会政策领域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马歇尔也说:“扩大社会服务主要不是为了拉近收入,重要的是,要丰富文明生活的内涵,降低风险与不安全,拉近在所有层次上运气不等的人的距离,身份地位的平等比收入的平等更为重要。”
从社会的角度分析,民工是生活在城市社会底层的“边缘人”。由于独有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我国农民进城基本是“移而不迁”,从而形成了“民工”(又称“农民工”)这一充满矛盾和过渡色彩的社会群体。他们绝大多数都从事非农产业,但仍保留着农民的身份,与农村有着土地等千丝万缕的联系,非城非乡,又亦城亦乡;他们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却没有融入城市,没有融入是他们不能“和本地人享有同样户口”。
 由此我还想起了日前讨论的一个话题:著名刑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提出的:对外来民工等弱势群体初犯且轻微的应该在量刑上实行宽容(10月12日《浙江工人日报》)。有人认为,弱势群体的外来民工值得同情,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的增多很大程度是社会制度缺陷造成的。比如有的外来工们钱被偷后没钱吃饭,有的因为拿不到“血汗钱”,结果为了生计就铤而走险了。要让弱势群体实施轻微犯罪人既能感到惩罚的威严,也能感觉到国家和社会的宽容。这个观点我是不能赞同的。社会存在着人和人之间相处和群体与群体之间相处的问题;和平相处作为美好社会的前提,首先就是要消除人们的不公平感。民工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应该说是社会对民工的不平等造成的,而给农民工平等待遇,恐怕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治本之方。民工成为犯罪的最大群体,与他们处在弱势地位不能说没有联系。社会平等、公平是联结个人、群体与社会的纽带。这种纽带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个人与群体对国家政策的评价标准和对国家的信赖感。社会平等,说到底应该是社会资源分配的平等问题,比如社会福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资源和权益。但民工往往很难获得这方面的资源和权益,而不能获得的原因还是身份问题。这也是农民工为何在“目前最希望得到政府帮助”的选项中,一半多被调查人选择了“和本地人享有同样户口”的原因所在。只有身份没有了区别,他们才能得到真正的平等。所以说,农民工需要不是法外开恩,需要的是社会对他们平等的对待。
民工问题,仅靠市场和社会层面局部的暂时的利益调整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历史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城乡分割、城市优先的利益结构始终损害着农民的利益,虽然现在已经“刹车”,但“惯性”依然,要解决,就必须阻止这种“惯性”,甚至调整方向。农民工是当前中国人数多、社会奉献大的劳动群体之一,也是合法权益容易受损害的困难群体。今年3月27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制定的一个全面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这个文件告诉我们,政府在积极倡导实现工农平权,消除市民和农民之间基于身份的不平等。当然,要真正消除民工身份的不平等,国家对民工这个群体还须实施强制力的无差别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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