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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儿戏 爱情都去哪儿了

 龙卷风1998 2014-03-25
 

婚姻

  ■ 王志勇

  阳春三月,正值春耕繁忙季节。笔者在我省不少地方发现,不少男女上法院闹离婚。近两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迅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农村离婚案件呈逐年增多之势。 

  

  “不再嫁鸡随鸡,女人也能提离婚”

  

  在传统观念中,离婚是件不光彩的事情。群众往往会把先提出离婚的一方看作过错方。以前,首先提起离婚诉讼的绝大多数是男方,是那些“负心汉”。究其原因一是男方发达后有了第三者,抛弃结发妻子;二是男方重男轻女,想方设法赶走不生男孩的老婆。然而,时过境迁,离婚的主动权也逐步转移,女性成为离婚案件“原告”的逐渐增多。如永新县人民法院在2013年一共受理了离婚案件424件,其中女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为267件,占63%。

  据永新县人民法院不完全统计,女性提起离婚诉讼占多数,折射出农村社会的两大变化:一是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农村妇女特别是青年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逐步提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家庭主妇任打任骂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女人同样可以对男人说“NO”;二是男性的离婚策略有所改变,有的男人在婚变纠纷发生后,采用以静制动的方式对待离婚纠纷。男方的这种策略似乎有两个好处:既能达到离婚目的,又不想落个当代“陈世美”的骂名。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审理离婚纠纷的确是基层法院的重头戏。审理这类案件要求法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足够的耐心,尽量坚持“调解再调解”,“宁多费口舌,不破一桩婚”。当然,也得分清是赌气离婚,还是感情破裂。对于前者,应尽可能调和或动员其撤诉;对于后者,应尽可能调离或依法判决,让双方“好聚好散”。

  

  “感情被分居,都是打工惹得祸”

  

  据了解,外出务工是造成农村家庭婚姻不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永新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因外出打工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占离婚案件的30%以上。而且两种情形居多,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一方经不起外面精彩世界的诱惑,最终引发了离婚大战。永新县烟阁乡某村的贺某和左某于1990年结婚,1997年贺某外出打工后,再也没有回家,去年一回家就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以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为依据判决准许离婚。二是务工时相识匆忙结婚的夫妇闹离婚的较多。因双方缺乏了解,结婚后存在生活习惯、性格方面的差异,最终不得不以离婚来“了结”草率的婚姻。家住永新县才丰乡的梁某与广东省的肖某2000年在东莞市打工时相识,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后经法院调解离婚。从案件分析,工作分居两地与因感情破裂分居不能相提并论,法官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

  面对离婚案件,法官的职责不应简单“案了了事”,而应尽力让双方“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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