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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2)

 江左管杜 2014-03-25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2012-09-17 14:08:34 http://www./ 来源:求是 

    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保障和改善了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2005年至2012年,连续8年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12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月均基本养老金预计达到1700元,是2002年的2.8倍。开展了门诊统筹,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待遇以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为改善人民生活、使更多的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了条件。

    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各级政府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收支和管理,基金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城镇5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2.40万亿元、1.81万亿元和2.90万亿元。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2009年至2010年,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社会保险领域首次实施对困难企业缓缴5项社会保险费、降低4项社会保险费率,并加大3项社会保险补贴力度,直接为企业减负807.7亿元,为6000万职工稳定了就业岗位,促进了经济较快企稳回升。

    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一些突出矛盾逐步得到化解。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中央财政安排509亿资金,帮助地方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统筹解决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问题。还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和“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纳入养老保险。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形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银行及各类定点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并逐步向乡镇、行政村延伸。全国县及县以上经办机构8100多个,工作人员达16万人;全国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建立的基层服务站所超过19万个,专兼职工作人员达37万人;医保定点医院9.6万个,定点零售药店11.3万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金保工程”建设和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初见成效。建立了中央、省、市三级网络,并全部实现了省、部联网,实现了数亿参保人员的监测数据上传,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各级各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业务,2011年底社会保障卡已发行1.99亿张。全面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77.3%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社区管理。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获益最多的时期。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和特殊人群保障问题。10年来,我们坚持以农村、居民和部分特殊群体为重点,加快推进各项保障制度建设,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使社会保障覆盖人数成倍增长;同时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基本解决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以及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改革创新,努力破解重大体制机制问题。根据城镇化提速、老龄化加剧、人口流动性增强等新形势,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以退休人员为重点推动异地就医结算,为流动人员提供更加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加大政府投入,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待遇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10年来,各级财政仅对城镇职工5项社会保险的投入累计就达到145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088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的及时足额支付。

    强化法制建设,依法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0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立法进程不断加快,对依法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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