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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的存放

 爱雅阁 2014-03-26
毕业生档案的存放
  ■已就业四类档案问题要注意

    对于很多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来说,都觉得单位会把档案的事处理好,但以下几类问题,一定要注意。首先关注档案归属,其次关注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第三改派时档案要及时转递,最后关注转正定级相关政策。

    就目前国家有关政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县级以上党委的原国营、集体等大型企业,这些单位虽已改制,但员工档案一直由企业自管;另一类是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民营、三资等企业,目前这类单位的员工档案,需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因此,关于档案归属问题毕业生要注意:学校是否已按正确地址将档案寄出、落实档案保管单位、确认存档单位是否有档案管理权限。

    春节过后,是毕业生就业、跳槽的高峰期。毕业生就业后,在档案转递时,需持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有关证明,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转递业务。提醒毕业生在提档时,注意确认是否是本人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毕业生改派手续可详询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处。

    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应落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尤其是学籍材料(如学历、学位、培训结业成绩表、就业通知书)、党团材料等是否齐全;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关注一下用工材料(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等)是否齐全。

    “转正定级”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管理的一个概念。目前本市人员流动,已不需要办理“转正定级”,但如果向外地调动,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来确定是否需要“转正定级”。

    ■未就业要知道档案在哪儿

    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来说,档案的事更不能疏忽。根据规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派遣期内毕业生,档案一般转回毕业生生源地,这部分毕业生可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查询档案,同时要关注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派遣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可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建议持新就业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档函,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存档部门及时办理档案转递。

    派遣期内毕业生提取档案必须有接收单位,且办理了派遣手续。提取档案时由用人单位安排专人持报到证、身份证、提档证明信提取,不得委托毕业生本人或他人提取。

    青岛籍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毕业时若无接收单位,报到证将派遣到青岛市人社局或“山东省人社厅”,档案由学校寄至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不接收自带档案;外地上学的青岛籍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学校把档案交到学校所在地的人事代理部门代为保管,报到证被派到当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如果毕业时报到证已派到学校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的,需到当地地级市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退回生源地手续,档案由托管部门寄至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自2011年起,派遣期已满未就业的原市内四区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实行属地化管理,全部转至原市内四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海归可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

    近年来,青岛留学回国人员增长很快,而回国人员的档案保管,也成为不少海归关注的问题。

    根据规定,凡具有市内三区(含高科园)户籍或工作单位注册地为市内三区(含高科园)的留学回国人员,能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存档。存档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国外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国内学籍档案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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