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的机会遇到大学时代就认识的阿珍。 她说:「啊,人生真是沧海桑田啊,以前看妳活得安安静静的,没想到现在每天都在电视上讲话。大家都变了好多,只有我死心眼好像在原地踏步。」 「怎么说?」我通常会等想说话的人自己开口,以免误触到别人的痛处。好久不见的朋友,结婚了没?有几个孩子?代我跟另一半问好…等话,都不能随便乱说。 「妳记得我在大学有个男朋友阿祥吗?我还跟他在一起。」阿珍说。「不过,我们还没结婚。」 不会吧。我心想。二十年的爱情长跑,未免比马拉松还长。 「不知不觉这么多年就晃过去了。三十岁的时候我很想生孩子,那时他不娶我;三十五岁时他想娶我了,我却不想嫁他。我们两人也分过了好几次,中间的过程我就不说了,写起来大概是一部史记吧。这么久了,结不结好像也无所谓了。我对婚姻本来就是没有信心的。」 「妳为什么和他在一起这么久,又不想嫁他?」 「他始终不是我的白马王子。」阿珍说:「我常觉得那些花大钱拍婚纱的人很蠢,但有时又很羡慕那么极度渴望穿上婚纱的女孩子,至少她们对于嫁给身边的男人,是有幸福感的。我一点也没想到跟他结婚会有什么好下场。」 她说,年轻时,是他家庭有问题,他的父母不喜欢她,他为家里背了一些债,自己的工作也不太稳定,有段日子根本是她养活他的。他自己脾气也不好,常会和她为了细故吵架,也是个懒惰虫,在家不会做家事,「想想,嫁给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憧憬?」 「没有更好的人追妳?」 「曾经有啊,只是我这人恋旧。想一想,他这个人虽不完美,缺点并没有大到必须要放弃他。他对我应该也一样。我们两个人只要再活久一点,应该会变成创金氏纪录的、认识最久又不结婚的情侣。」她嘲笑自己。 有一种感情的状况,比「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还尴尬,叫做「无法放弃又走不下去」这样的感情,就算到了相看两厌,也无法相互弃绝,因为对方已经变成亲人了。 想想还真毛骨悚然。 阿珍能够撑下去,还有个因素──她是个忙碌的女强人,可能也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找别的好男人。反正闲暇时间有限,反正也没出现更有趣的异性,干脆就和身边人继续打发爱情,打发时间。 这种感情,没有发过光发过热,不曾有满天花火,从一开始就细水长流,应该不是女人渴望的幸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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