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胤良明知故犯,令自己陷入困境。他被控的七項重罪中,六項涉及違反選民對他的誠信,每項最高可判監禁20年。
1988年制定的違反誠信法律涉及的層面相當廣泛,包括未能保持競選承諾、沒有披露利益衝突甚或私營部門雇員私用公司電郵系統等。但聯邦最高法院2010年裁定,縮小前安然能源(Enron)高層史啟靈(Jeffrey Skilling)的詐騙定罪,認為違反誠信的法律必須詮釋為只適用於賄賂和回扣,收受利益雙方都獲得好處。
余在被問及是否已就大麻立法一事聯絡其他議員時說:「這是要付出代價的。」
雖然違反誠信的法律定義已趨狹窄,但仍然有效。柏克萊加大法律系教授庫茲(Christopher Kutz)說,聯調局對政治貪污採取「滴水不漏」的逮捕政策。根據法律規定被定罪及判刑的官員,包括前伊利諾州長布拉戈耶維奇(Rod Blagojevich)。
聯調局說,余胤良同意臥底探員的不同要求,在2011年競選舊金山市長以及今年競逐州務卿的選戰中獲得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