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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吐痰扔烟头罚款50元

 快乐白水青山 2014-03-30

乱吐痰扔烟头罚款50元



乱吐痰扔烟头罚款50元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随手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翻越道路隔离栏等不文明行为,被逮着就罚款……从3月25日起,我县启动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对10类相关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漫不经心吐出的一点槟榔渣,随手扔的一个烟头,或将受到罚款50元或200元;将机动车擅自停到人行道,也会收到处以100元罚单。


  3月25日,县城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详见第三版)。这意味着,城管部门将对严重破坏环境卫生的陋习和违法违章行为“宣战”。整治主要针对的现象是:乱扔垃圾(贴牛皮癣)、乱设摊点、店外经营、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占人行道违停、违规处置渣土、工地围挡不规范、私搭违建、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及违规设置招牌、擅自占绿损绿等10类。“我们的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沙‘清洁城市’大行动,‘城市管理走在前列’以及县委开展城市环境‘十大’整治行动而开展的,以此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打造洁净美丽家园、和谐幸福宁乡。”县城管局局长丁新军说,将通过一段时间强力整治,彻底扭转市容乱象。


  就此次市容环卫大整治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法律依据,丁新军向记者介绍,此次整治是依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管理手段。适当地处罚对当事人而言,也是一种教育。”丁新军表示,将按照“‘以人为本’管理城市,城市管理不扰民”的原则强力推进大整治行动。据介绍,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城管执法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县城管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暴力抗法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让整治工作得到更有效落实,县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全天候24小时查处和打击各类市容违法行为。“对随地吐痰、吐槟榔渣、口香糖、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行为的,将责令立即改正并当场处50元罚款,拒不清除、态度恶劣的,处200元罚款;对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采取锁定车轮、拖离现场等措施,处100元罚款;对其他市容违法行为,也有相应措施予以严格处罚。”


  “此次大整治,我个人认为一定要坚持下去,执法要有原则,要通过整治提升市民素质,大家都自觉,市容市貌就会更好,我们的生活环境也会越来越好。”记者就大整治采访市民时,市民黄术忠先生道出了心里话。丁新军告诉记者,将采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设立违章曝光台,每周定期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设立了违章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参与,发现违法行为可以通过8789589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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