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WS 294-2008) 1 诊断依据 1.1 流行病学史 1.1.1 与确诊的脊髓灰质炎患者有接触史或近期曾经到过脊髓灰质炎流行地区。 1.1.2 经过 3d~35d(一般为 5d~14d)的潜伏期。 1.2 临床表现 1.2.1 早期可有发热、咽部不适、婴幼儿可有烦躁不安、腹泻/便秘、多汗、恶心、肌肉 酸痛等症状。 1.2.2 退热后(少数可在发热过程中)出现不对称性弛缓性麻痹。神经系统检查发现肢 体和(或)腹肌不对称性(单侧或双侧)弛缓性麻痹,躯体或肢体肌张力减弱、肌力下 降、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但无感觉障碍。 1.2.3 麻痹 60d 后仍残留弛缓性麻痹,且未发现其他病因(后期可出现肌萎缩)。 1.3 实验室检测 1.3.1 发病后从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 炎野病毒者。 1.3.2 发病前 6 周内未服过 OPV,发病后未再服用 OPV 或未接种疫苗病毒,麻痹后一个 月内从脑脊液或血液中查到抗脊髓灰质炎病毒 IgM 抗体,或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或特异 性 IgG 抗体滴度比急性期>4 倍升高者。 2 诊断原则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室检查以及随访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 3 诊断 3.1 疑似病例 病因不明的任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包括 15 岁以下临床初步诊断为格林-巴 利综合征(GBS)的病例。 3.2 临床断病例 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为临床诊断病例。 3.2.1 疑似例并同时符合 1.1。 3.2.2 疑似例并同时符合 1.2。 3.2.3 疑似例并同时符合 1.3.3。 3.3确诊病例 疑似例并同时符合 1.3.1。 3.4 排除病例 3.4.1 疑似病例经实验室和临床检查有确凿证据诊断为非脊髓灰质炎的其他疾病。 3.4.2 疑似病例的合格粪便标本未分离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或麻痹后 1 个月内脑脊液 或血液特异性 IgM 抗体阴性,或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或特异性 IgG 抗体滴数比急性期无4 倍升高者。 3.5 与 OPV 有关的其他病例 3.5.1 服苗者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病例:疑似病例近期曾有 OPV 免疫史,且在服 用 OPV 免后 4d~35d 内发热,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无感觉障碍,临床诊断符合脊髓灰质炎。麻痹后未再服用 OVP,从粪便标本中只能分离到脊髓灰质炎疫苗病毒,该病毒和 原始疫苗病毒相比,VP1 区基因序列变异<1%。 3.5.2 服疫苗接触者疫苗相关麻痹性脊髓灰质炎病例:疑似病例曾与 OVP 免疫者在服疫 苗后 35d 内有密切接触史,接触 6d~60d 后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或发病前 40d 未服过 OPV,符合脊髓灰质炎的临床诊断。麻痹后未在服 OPV,粪便中只能分离到脊髓灰质炎脊 髓灰质炎疫苗病毒,该病毒和原始疫苗病毒相比,VP1 区基因序列变异<1%。 3.5.3 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VDPV)病例:疑似病例曾有 OPV免疫史或疫苗病毒接 触史,临床表现符合脊髓灰质炎诊断,发病后从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中 分离到 VDPV 病毒,且 VP1 区基因序列变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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