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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乡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代表履职承诺制

 老樟xy67896789 2014-04-04

“承诺了,就会更加用心去履职”

发布日期:2013-6-17 

“我将带头协助做好辖区拆违工作、征地拆迁工作,做好辖区的信访稳定、安全、综治工作,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创先争优,帮扶2户特困户……”这是6月14日,记者在东城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看到的一份代表履职承诺书,承诺人是县人大代表、东城街道金龙社区党委书记陈代彬。

据悉,今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出台《铜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县人大代表中推行履职承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方式,创新规范代表履职行为。目前,全县282名县人大代表均做出了书面履职承诺,并在各选区进行了公示。

43岁的杨云芬是东城街道金龙社区人,家里拆迁后想到附近企业里找份工作补贴家用。但由于自身没有技术,再加上年龄偏大,杨云芬好几次被企业拒之门外。

县人大代表、东城街道金龙社区党委书记陈代彬得知这一情况后,立马想起年初开人代会时认识的重庆天厨味精公司总经理史景山。经过一番推介,杨云芬顺利找到了工作,月工资2000元左右。

“担任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但更多的意味着责任。作出了公开履职承诺,就要更加用心地去履职,多为民办实事。”陈代彬说。

“公开承诺后肯定有压力,白纸黑字写在那里,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你对选民做出了承诺,就必须努力去完成。”县人大代表、东城街道塔山社区党委书记涂兴明也对记者这样说。

记者在东城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承诺公开栏”里看到,陈代彬等21名市、县人大代表的履职承诺书张贴其间,承诺内容包括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作一个公开透明的交待等。

2012年,人大代表履职承诺制度在东城街道率先探索试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肖桂兰表示,实行人大代表履职公开承诺,是让新当选的市、县人大代表以主动适应新形势、面对新任务的积极姿态,真正努力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诺言。承诺书要求:人大代表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密切联系选民,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映。

经过东城街道人大工委一年多的探索试行,县人大常委会再进一步总结提炼,最终正式出台了《意见》,从制度上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密切代表联系选民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强化代表职务意识,《意见》明确规定各人大代表要围绕以下五方面内容作出履职承诺:积极参加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反映群众诉求;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有效推进政府工作;积极参与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助推富强和谐新铜梁建设。

为确保代表承诺落到实处,《意见》还明确了提出履职承诺计划、组织审核、张榜公示、践诺履职及履职登记、总结述职、评比表彰等实施步骤,并且量化了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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