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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改小说时我在改些什么——小说技术散谈 1

 联合参谋学院 2014-04-05

他回到家,用钥匙打开门,走进屋去,拉开窗帘,外面是漆黑的夜。这时,他突然想喝点酒。然而,就在他从架子上取下瓶子,打算去取杯子时,一柄枪顶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安德鲁先生,”一个嘶哑地声音说,“我在这儿等您,可不是一两天了。”

上面是我随手写的一个小片断。写小说很有趣,而趣味之一,便在于寻求想要的表达效果。影响表达效果的因素错综复杂,这也正是文字艺术的精微之处。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上面这个小片段,希望能将这种精微呈现一二。

先看第一句。这句话要陈述的东西很简单,就是一个人回家开窗帘。但即使这一句,也有无数种写法,随便举几例。

0 晚上,他终于回到了家,楼道的灯坏了,他摸着黑取出钥匙开了门。他依照习惯,打开电灯,拉开暗黄色金丝绒的厚窗帘,今天没有月亮。

1 他回到家,开门进屋,拉开窗帘,外面一片漆黑。

2 他回家,开门,进屋。拉开窗帘,只见黑夜。

3 到家了,他用钥匙打开了门,走进屋子,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他拉开窗帘,外面的夜格外地黑。

4 他回到家后,把窗帘拉开,外面,黑夜如漆。

上面几种叙述有着不同的表达效果,这里先不具体分析,让我们再看几个特殊一点的例子。

5 屋子迎回了它的主人,这位主人和往常一样取钥匙、开门、进屋,然后又拉开了窗帘,那外面,是黑漆漆的夜。

6 门外吱呀一声,珍妮知道,她的邻居回来了,这位安德鲁先生沉默寡言,极其规律,每天这个时间回来,连开门的动作都一样,他进屋后还会拉开窗帘,就像他无数个日子里所做的事一样,或许惟一变化的,是窗外的夜色——今天没有月亮,格外地黑。

7 安德鲁回到家,向往常一样,开门、进屋、拉开窗帘,然而今天,他发现,夜格外地黑。

例子到此为止。你或许已经发现,567三例的特殊,在于变换了视角,这是影响表达效果的诸多因素之一。这种因素非常多,而且大多数很难像“视角”一样用一个词来描述。相对而言,表达效果的要素则更容易概括,例如节奏、速度、气氛、语感、语气、详略、远近、清楚/模糊、激烈/抒缓、情绪、色调、细腻/粗放、简洁/繁复、……这些要素并不正交,往往彼此交融影响,如快速推进带来紧张感,从而显得激烈,又如详细的描写更容易带来强烈的感受,等等。

就这个例子而言,不看567,只看原文和0-4,0显然更详细,2则速度更快(类古龙?),但其他要素好像没有明显差别。这就又引出一个影响表达效果的因素:焦点。这或许是最重要的因素了,因为它关注的是“写什么”;而其他的则关注“怎么写”。

把握小说写作的焦点和摄影没什么区别,都是要聚焦在“正确”的东西上,然而写作却比摄影难做很多,它或许更像是拍电影,因为每一句话的焦点都是在变化的。换言之,作者要为每一句话寻找“最该写”的东西,并且删去那些不必要的,因为留着它们就会影响表达效果,这就像摄影常常要缩小景深,背景糊了,主体才能突出,但前题是对焦没对错地方。

就上面的例子而言,创作者在写的过程中很可能会“看到”一段全景的过程(这是小说家应有的才能),东西很多,但显然不能全写出来。几个版本的例子中,0的信息最丰富,楼道坏灯、窗帘材质、“他”的习惯等,在其他版本中都没有提到,对于作者而言,这些他可能都“看到”了,但写哪些不写哪些,就是个考验。这个考验不仅仅在于如何选择,还在于勇敢放弃,可能你想到了非常多的东西,但最后发现,还是一笔代过好,这时就要把其他的全憋在肚子里。海明威说写出来的东西只是冰山一角,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我们再来比较1和2 。显然,两者说出的信息是一样的,但给人的感觉却有微妙而显著的不同,2的叙述像是有一只手在急迫地推着向前走,而1则从容一些,原文比1,又从容一些。我们注意,原文比1的信息稍多一点:用钥匙开门。这个开门用不用钥匙,或许能够很关键(特别是推理小说里,作者喜欢把关键的东西隐藏在漫不经心的地方),但让我们假定在这段文字里它不重要,那么它其实就起了一种类似润滑油的作用,我暂时给这种文字起了个名字叫“水”,它往往不是核心成份,但却是关键的调节剂。

这是个相当重要的技巧,作者要视实际情况,加湿或者烘干,这要配合你的文字风格、情节的松紧、故事的速度、语感的舒适,以及读者的耐心。通常讲,水太多了就成了稀糊,有时还会导致质变,套用前面的说法,叫做失焦,因为该写的不该写的你都写了,那就是啰嗦。一般而言,简洁总比啰嗦要好,但我们都知道中文最简是能够简洁成文言文的——所以你总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点,而这个“合适”,就是要配合前面提到的几条。

在进一步讨论“水”之前,要先说一下“语感”。这里说的语感,简言之就是语言的美感。它相当地微妙有趣,美的语言,读着就舒服好听,不美的语言,读着就别扭难受。注意,这里的“美”和优美不一码事。举个例子,无端重复就不美。比如:你把我的那个黑色的还没拆封的新买的鼠标拿来。比较一下:你把我新买那个还没拆封的黑色鼠标拿来。再如:我关上门,没两分钟,他又敲门,我让他进来,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忘了拿他的东西。比较一下:我关上门,没两分钟,他又敲门,我问怎么了,他说忘了东西。

除了重复,不良的语言节奏也会导致语感不好,现在可以来看下3了:

到家了,他用钥匙打开了门,走进屋子,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他拉开窗帘,外面的夜格外地黑。

这句和1、2相比,多了句“一切都和往常一样”,该语片中的信息我们也假定不重要,那么它就是典型的为了照顾语感的水,如果直接去掉,明显觉得这句话少了点什么,有头重脚轻之感。究其原因,或许因为汉语中有对联传统,于是前半句“到家了,他用钥匙打开了门”既然是“短,长”,而且后半句的“短”也已经出现了,若没个“长”,就会让人不适。而这就是前面提到的“节奏”,它与故事的速度无关(该说法与已有的文学理论不同)。再继续看3,如果把“走进屋子”换成“进屋”,马上又不谐调了,这不只是节奏问题,还是速度问题。

所以我们看到,加湿和烘干是个体系工程,牵一发则动十发,重要的地方,也可能会动全身。但大体的规律就是字多了就湿,字少了就干,太干了就只剩下骨架,那叫做小说梗概。汉语的弹性相当大,这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就刚才举的“丑”例子而言,它们也未必就完全不可忍受,而从“丑”到我给出的“比较一下”之间,还有很多中间态,描述同一件事、同一样东西,在相当大的干湿范围内都是可接受的,但福楼拜有言,好的小说只有一种写法,一个字都不能改动。福老师的追求或许有点严苛,但也提示我们,要去找最合适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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