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 ,失人 ;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论语·卫灵公》 以前读《论语》的时候,看到这句话还不太明白它的意思。现在再次读到,才有所领悟它的内涵。孔老先生意思是说,一个人可以和他讲直话,但自己怕得罪人,不对他讲直话,这就是对不起人。有些人无法和他讲直话,如果对他讲直话,不但浪费,而且得罪人。所以一个真正智慧的人,该说的时候应直说。这样既不失人,也不失言。 本来,说话是社会交往中一项必不可少的能力。可是,由于工作岗位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干群关系不同,有些话可能该说,有些话可能该说也不能说。或者是,别人说了没事,可是你一旦说了,可能就有事。你说了有些事就要赖到你头上,要让你承担责任。正所谓江湖险恶啊! 想一想参加工作这些年来,由于性格耿直,看见一些“特别”的事情,有时不小心就可能说出一些不太让人受听的话来,还自以为挺“坚持原则”的,不知不觉中就得罪了某些人。其实想想,这也不能怪罪别人,只能怪自己没看清谈话的环境和交流的对象就“口无遮拦”的说了。别说是在一个单位的同事都是非亲非故之人,就连自己的家人甚至是夫妻之间,也并非是可以无话不谈的。说不定有时候因为自己说了一些话,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知不觉间成了别人邀功请赏的“把柄”。明白了这个道理,今后是不是要凡事“三思而后行”,话到嘴边又“咽下”?要么就是学会察言观色,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可是,这也太违背自己的本性与良心了!!! 《小窗幽记》中说,“勿闻谤而怒,勿见誉而喜。”是啊,中国自古以来不乏小人,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你想避就能避得开的,清者自清,何必在乎个别人的别有用心?一旦发现某些人的企图,反而可以来个“以牙还牙”,让对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而且,有些时候,如果该说的没有说,你可能就会失去朋友、失去信任、失去机会。对于领导来说,如果能正确理解“失人”与“失言”的道理,那么也算是一件莫大的幸事了。晚清重臣曾国藩的用人之道也给我们后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现代社会复杂,人心难测,想既不“失人”又不“失言”,难矣!所幸的是,自己“胸无大志”,不图升官发财的,当感觉不痛快时,不妨敞开胸怀与弟子们畅所欲言吧,毕竟孩子们还涉世未深,不用担心被阴险狡诈之人利用,更不用担心“失人”又“失言”啦!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就是说,爱说漂亮话,做出取悦于人的样子,在这种人里找不到真正的仁者。自己从不会花言巧语,也学不会唯唯诺诺。所谓“仁者无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德者不孤。”也许不一定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仁者”,但是至少可以学会做一个“智者”,常怀一颗坦然宁静的心,恪守着精神世界的高贵,坚守住教育者特有的正直与虔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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