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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整治高速公路违法行为 超速50%吊销驾照

 书海遨游 2014-04-08

黑龙江整治高速公路违法行为 超速50%吊销驾照

A-A+2014年4月8日07:25新晚报评论

  新晚报4月8日讯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一季度以来交通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106.25%。3月份我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其中两起为高速路追尾事故。即日起至6月30日,高速公路将开展集中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是:高速公路要抓“三车”,治“三不”,以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为重点,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限定车速行驶、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三超”整治力度,即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货运车辆超载超过30%以上的(鲜活产品除外),一律扣车;对客运车辆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整治期间,对无证驾车的、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

  交警提示

  根据规定,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驾驶员应按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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