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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网真相

 LAKY 2014-04-08
 1 驻地网问题的由来
  驻地网问题的由来,源于小区用户对宽带接入的需要。小区要宽带接入,首先要有通信管线,通信管线本来是小区开发商建设,然后交给物业来管理,小区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提供宽带接入服务的电信运营商。但电信运营商很快就发现,由他们来代替开发商建设通信管线更有利可图,因为一旦由运营商建设通信管线,所有权即归属于运营商,因而能够造成事实上的垄断,以至于其他运营商几乎没有办法在同一小区再提供宽带接入的服务。当然,运营商也不可能全部独占其垄断的收益,运营商必须要给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缴纳“入场费”、甚至与他们在话费上进行分成。这当然不难理解,运营商垄断了宽带接入,但开发商或者物业却垄断了运营商的进入!自然,对于那些需要宽带接入服务的小区用户而言,运营商的垄断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事实上,就像其他服务行业一样,垄断的结果是服务质量变差而价格抬高!
  为了解决运营商垄断的问题,信产部从2001年开始,进行用户驻地网的试验。所谓的驻地网就是运营商到用户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接入网。然而,驻地网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与信产部的意愿却是南辕北辙。本来,“最后一公里”通信管线的建设,在名义上还是属于开发商或物业,但开始驻地网运营之后,通信管线的运营垄断地位就从幕后走向台前。不难想象,如果由运营商来运营驻地网,会有什么效果!即使不是运营商控制驻地网,驻地网运营商一样具有垄断的地位。对提供宽带接入服务的运营商而言,以前是交“入场费”给开发商,现在则要交“入场费”给驻地网运营商了。
  垄断的确不是好事,10年之前,谁能想到电信运营商也会为垄断所苦恼呢。回头再看当年,中国电信给用户安装一部电话,用户得需要缴纳几千块钱的初装费;现在,电信或网通们,在给驻地网运营商或者地产开发商交“入场费”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想起当年的好时光呢!当然没必要幸灾乐祸,这里只是强调,今天我们所遇到的困惑,其实并非初次相识。

2 泰龙模式
  泰龙模式的称谓来自于成都泰龙公司。就在信产部为运营商垄断小区用户宽带接入的问题而头痛的时候,泰龙已经开始了驻地网的运营。泰龙模式说起来很简单,就是提供一个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提供宽带接入的运营商。
  然而,就是这个起初并不起眼的泰龙模式,却几经磨难,引起无数非议。而最先发难的是成都电信。因为有了泰龙之后,运营商没有办法再垄断小区的宽带接入,但是又不得不与泰龙分享话费。理所当然,运营商不会去做割肉伺鹰的事。
  尽管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反对,泰龙模式还是逐渐的发展起来。各个地方都出现了类似泰龙这样的驻地网运营商。
  某种意义来看,泰龙也是一种垄断。但是,这种垄断与以前的垄断相比,还是有了进步。毕竟,现在用户有了选择提供宽带服务的运营商的权利,用户享受的接入服务质量也提高了。虽然,理论上用户直接接入运营商的网络能够省去中间代理的成本,从而降低价格,但是理论上的可能并没有在现实中发生。为什么?
  
3 重复建设
  政府反对重复建设的声音已经持续多年,几乎在所有的行业都反对过重复建设。若非深受其害,不会杯弓蛇影。然而,市场经济如果没有“重复建设”,那竞争从何而来?开饭馆算不算重复建设,街上那么多饭馆,不是在心甘情愿的重复建设吗?如果是私人投资,是没有人会随便拿钱出来搞重复建设的,若非回报大于投资。当然,有时候回报与投资之间有很大的时隔,也存在着投资失败的风险。如果有人愿意冒险,不外乎看中了冒险能够得到的回报。然而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不需要为投资的后果负责,那重复建设真是在所避免了。
  举个例子,如果有人买两部手机,一个移动卡一个联通卡,相信没有人会说这是重复投资;但如果两家运营商的管线都接入到一个用户家里,怎么就是重复建设了呢?
  驻地网的问题恰恰是:不是重复建设多了,而是重复建设少了。正是因为缺少重复建设,所以运营商才能垄断小区用户的宽带接入;也是同样的原因,泰龙才能有了与电信运营商分成话费的资本。但是,重复建设缺少的原因绝非是信产部的禁令,而是有实际的困难。如果政府主管部门一条禁令就能杜绝重复建设,主管部门也不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义正词严地反对重复建设了!要在已经完工甚至装修好的居民楼里面再增加一条管线,其成本实在很高。的确,如果很容易就能再多加一条管线的话,运营商恐怕也不会争破头皮地垄断小区的接入线路了。

4 无法回避的产权
  为什么小区用户不愿意直接接入运营商的网络,而愿意通过一个中介接入呢?何况,泰龙的收费并不低,没有谁会认为这些钱都是由运营商来出。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羊”却只愿意让第三者来来拔毛。运营商能够垄断小区的宽带接入,是因为开发商把用户管线的建设权利出售给了运营商,运营商成了用户管线事实上的所有者。既然产权属于运营商,那么运营商要价再高,似乎也不足以成为其被抨击的理由了。泰龙出现之后,用户管线的建设权利移交给了泰龙负责,泰龙成了所有者。
  那么,为什么开发商愿意把用户管线的建设权利交给泰龙而不是运营商?另外,用户管线的物理属性没有发生变化,泰龙与运营商有一样的垄断地位,为什么用户愿意选择泰龙?
  首先是第一个问题。小区当然需要宽带接入,那么,开发商为什么愿意把用户管线的建设权利交给泰龙这样的中介运营商而不是基础电信运营商?是因为泰龙给价更高吗?
  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就变得很简单。实际上,小区用户的宽带接入服务质量作为小区生活质量的一部分,会体现在房价之中。也因为如此,在运营商垄断接入线路的时候,差的服务质量降低了用户对房价的预期。这一点有证据可以证明:
    “2003年3月26日,成都电信在当地媒体刊登公告,列举了12个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目前不能进入      的部分小区,提醒客户在选择楼盘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公告一经刊出,当地舆论一片哗然,这些      小区的楼盘销量顿时下降。”
可以说,正是电信运营商给了泰龙机会。套用一句马克思的话,“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垄断造就了它的掘墓人”,泰龙正扮演了这样的角色。垄断虽然不招人喜欢,但是垄断也给了竞争者更多的机会。而所有权的变化,会使得这种机会成为可能。泰龙的机会也正是来自于拥有了接入线路的权利。仅仅是通信管线的建设权利从运营商转变为泰龙这样的驻地网运营商,宽带接入服务的质量就有了明显的改善。
  写到这里,要提一下“科斯定理”。科斯定理的核心思想是,市场交换的先决条件是界定明确的产权。如果没有交易成本,则产权的初始分配不会影响资源使用的效率。现实的世界显然是有交易成本的,因此,产权初始配置就不是无足轻重了。产权是属于基础运营商还是驻地网运营商,产生的效果是不同的。
  既然产权是重要的,那么很多人一定会认为政府在产权的配置和执行中也一定是重要的。毕竟产权是属于排他性权利,有时候是需要强制执行,不能没有政府呢?不错,产权的执行不能完全没有政府。但是,政府能够起到多大作用却值得考量。事实很明显,泰龙并非产生于政府的鼓励,只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如果没有政府的政策限制,竞争会更加激烈,而消费者则会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附录:
一泰龙模式的起落,让人深思[http://finance.news.tom.com/Archive/1001/1006/2003/8/1-64934.html]
  2003年7月10日,成都市政府召集通信管理局、电信、联通等有关单位开会。会议主要内容是收回2003年6月底一次参加人员相同、讨论事情相同的会议所做出的《会议纪要》和复印件,并推翻了那个会议纪要中的若干决定。

  成都市政府为何如此举棋不定?
  这两次会议,都与一个被庞大的电信斥为垄断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泰龙有关!这个公司所创造的“泰龙模式”更是被媒体和学术界广泛关注。这些现象是如何出现的,他们的背后是什么?泰龙的未来又会怎样呢?

  本刊记者就此展开了深入调查……

  历 史
  创立于1998年初的四川泰龙通信有限公司,主营电信宽带用户驻地投资建设、施工和运行维护管理。截止2002年12月,该公司已在成都市区的200余个小区的2000多栋商务和住宅楼宇建成了宽带用户驻地网络,网络量覆盖达12万余户,在网用户已达25000余户。对于这家民营企业而言,这是一个不小的成就。
  泰龙老总张贤清是一个老电信。1984年,张贤清从部队转业到四川省邮电管理局宣传处,同年调入成都市电信局;1985年,张贤清出任成都电信二分局党支部书记;1988年下半年任成都电信局党办主任,半年后任成都市电信局党委副书记。在这个位子上,张贤清一直干到1993年。
  1993年,张贤清出人意料地辞去了成都市电信局党委副书记的职务。关于辞职的原因,张贤清在接受采访时8个字:“人各有志,机遇很好。”
  辞职后的张贤清很快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太隆通信有限公司,这就是泰龙的前身。张贤清把公司的主营方向放在了自己最熟悉的通信领域。作为基础建设的一部分,通信注定是一个慢功出细活的行当,太隆最初几年的成就并不理想。
  1996年,张贤清抓住了成都飞机发动机公司把2000门纵横制交换机(一种老式交换机)改造成程控交换机的机会。1997年1月,他又极具魄力的垫款为龙潭乡购买设备,建设通讯站,后来,这个垫款建设的项目为张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两个项目完成后,张贤清的操作资金迅速跃至200余万元。
  而张贤清在这两个项目上的成功,也为自己在成都通信业界打下了比较好的声誉。当联通准备固话试点时,他们主动找到了张贤清,并一拍即合。
  1997年12月18日,联通四川分公司与太隆通信签订协议。该协议规定,太隆投入资金进行(用户驻地网的)房屋、设备和线路建设,产权属于太隆。太隆负责进行建设和维护,联通进行管理和运营,在发展用户后联通将电话初装费、每月月租费和驻地网内产生的通话费返回给太隆通信作为代办费和投资建设费回收。
  2001年7月1日,我国取消市话初装费、农村电话初装费后,联通、铁通与泰龙的合作方式变为前两者每月向泰龙返还用户部分话费,这一方式一直运营到今天。这就是“泰龙模式”的雏形!
  工程建设展开就停不下来,太隆以前积累的资金哗哗流出,而那段时间,联通业务尚未开通,公司得不到任何回报。在此情况下,公司员工开始流失,公司的股东也动摇退出。
  通信行业本身就是前期投入大回报慢的差事,面对股东和员工的不信任和不理解,张贤清既然困惑又无奈。为了保证公司股权结构明晰,1998年6月,张贤清注销了太隆,新成立了泰龙通信公司,仍然开展电信业务。
  新公司给张贤清带来了好运。1999年1月22日,联通与电信实现互联互通,“四川联通第一个同步入网的用户在成都双楠小区,就是我为联通发展的用户。”回想起历史,张贤清不无得意地说。
  2001年11月,泰龙从四川通信管理局取得宽带驻地网经营许可证。对于这个许可证,张贤清很在乎,反复向记者强调:“拿到许可证前,我们只是联通的代理,只是为联通做工程建设和业务代办。公司进入用户驻地网运营,和联通合作是在拿到许可证以后。”
  2001年12月17日,成都铁通与泰龙通信签订合作协议,铁通、联通和泰龙,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

  违 规?
  就在张贤清豪情万丈、准备大干的时候,麻烦来了…………
  2003年6月底,成都市人民政府召集省通信管理局、市建委、规划局、信息办、物价局、房管局和成都电信、联通、铁通、四川网通四大电信运营商及泰龙公司相关负责人开会。
  随后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议事纪要》的形式明确提出5条意见,其主要内容是:国家对电信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未获许可不得经营电信业务。泰龙取得的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许可证,应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泰龙从即日起“停止一切涉及固定电话网建设等超范围经营的业务活动;“按建设部现有文件规定,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红线内固定电话网建设并向成都市所有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无偿接入。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拥有对基础电信运营商的选择权;“基础电信运营商向消费者提供电信服务的同时负责提供到用户终端的电信线路的全程维护。”,“在国家出台新的管理规定前,按上述原则规范成都市固定电话网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会议之后,成都电信将这份《议事纪要》的复印件四处散发。本地多家媒体、很多房地产开发商都收到了这份《议事纪要》。当地一家媒体用了《政府举牌:泰龙出局》这样的标题来报道此事,宣称“固话‘最后一公里争夺战’尘埃落定”。
  这个纪要的出台并非偶然!消息人士称,该《议事纪要》很大程度上采纳了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的建议。
  2003年初,成都电信总经理赵强专门就“泰龙模式”数次进言,请求成都市政府出面干预。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成都电信承认泰龙模式的存在,那么它就可能代表一个新的中间业务层发展起来,这会给联通、铁通等对手提供可乘之机。这应是电信扼杀泰龙的根本原因。
  电信一直认为,泰龙通信不是基础电信运营商,按照电信条例,它只能经营宽带业务,不能经营语音业务。“泰龙通信运营户线工程是违规行为。”此说法得到了部分业内人士的认同。
  张贤清则有自己的看法:“我们是一家用户驻地网运营商,接照国家信产部的规定可以对用户驻地网进行网络元素的出租和出售。我们并没有经营话音业务,我们所经营的只是网络。”他认为按照《关于开放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的框架意见》,“取得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许可证的运营商可以在许可证规定的地区从事宽带用户驻地网设施的建设、网络元素的出售、出租和提供许可证规定的其他业务。”
  张贤清接受采访时非常直白:“我们没有经营固话,我们经营的只是网络,至于用户把网络租去做什么,那是他们的事情”,“泰龙创建了一个开放的共用网络平台,既实现了公平竞争,又保证了消费者自由选择业务提供商的权利。合法地以中间商身份帮助其他运营商杀入垄断的固话市场”。

  受 挫
  不过泰龙的业务还是受到了挫折。对泰龙遭遇的挫折,张认为并不因为政府的行为造成的,而是媒体的不实报道造成的。
  张贤清其实说的是6月27日,成都日报刊出的一篇关于泰龙的报道。据说该报道出来后,许多小区和其他客户不再考虑或撤消了与泰龙的合作,泰龙遭受重创。
  提起这篇报道,张贤清充满了愤怒:“那个记者没有采访过我,我不知道他在没有采访当事人的情况下是怎么做出报道又是怎么发出的。这篇报道有三点严重失实。第一是说成都电信业界的纠纷是“泰龙模式”引起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纠纷是电信和联通等公司争夺市场引起的。第二点说泰龙替客户选择运营商。我们从来没有替客户选择运营商。最令人气愤的是第三点,说泰龙利用自己投资的小区网络作为筹码,和电信等运营商谈判,把网络租给出价最高的一方,不准其他方进入。这才是天大的冤枉,泰龙一向是以同样的价格和联通等公司合作的,而且几家公司可以同时接入。在电信不出钱的情况下,我们也准他们接入了。就因为我们说了一句将来市场规范了要收钱,他们就对我们产生了天大的不满。这个记者肯定有问题。”
  电信利用媒体来打击泰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03年3月26日,成都电信在当地媒体刊登公告,列举了12个“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目前不能进入的部分小区”,提醒客户“在选择楼盘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公告一经刊出,当地舆论一片哗然,这些小区的楼盘销量顿时下降。成都电信把这些问题的出现归咎于泰龙。2003年4月8日,成都电信发信给成都各媒体称:“在我方与泰龙公司的接洽中,该公司以投资了小区户线为由,要求话费分成,设置了很高的进入门槛,提出了众多不合理的要求,造成我公司通信线缆一直无法进入该小区。”
  2003年6月初,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针对阚凯力教授2002年10月至12月来成都调研后,对“泰龙模式”做出的几大优点的赞赏,在媒体上发署名胡路岛的文章称:“泰龙模式”存在五大问题。并总结出“在某种意义上说,‘泰龙模式’是打着‘反垄断’的大旗,制造出一个新的垄断,打破了国有固话运营商的‘大垄断’,却制造出了千千万万个驻地网线路专营的‘小垄断’,打破了固话运营商的全程垄断,却制造出了新的‘驻地网经营者’最后一公里的垄断。”
  而在电信为反对”泰龙模式”四处游说,口诛笔伐的同时,铁通、联通和网通都与泰龙进行着“愉快的合作”。

  争 执
  为什么其他公司可以接受的条件,电信却不能接受呢?
  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社区网络建设部主任张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泰龙只投资了一点户线,就提出了话费分成40%的要求,这怎么可能?就好比我们修了高速公路,他在出口处设一个收费站,卡住我们的脖子。如果这样,我们也可以让员工集资成立这样的公司,把这笔钱吃了,这样做行不行?”
  张贤清则认为:“电信不接受,他们就是想自己来嘛。电信以前在我们布完网以后搞重复建设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们搞的重复建设多得很,到处都是!电信给我们开的价是每户每个月4块钱的维护保养费,这个价你说我们能接受吗?”
  张贤清说,电信还有一个合作前提,就是不准其他运营商进入。
  那么成都市政府反对泰龙的理由是什么呢?
  当记者采访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的相关领导时,却被告知:“我们并没有做任何结论,我们也没有让泰龙停止现在已经从事的业务,我们也没有让他们停止业务发展。”
  一位全程关注泰龙事件的媒体同行说;“政府是有强制力,可那是在现有法律法规的范围内……”
  正当记者一头雾水之际,成都市政府的第二份会议纪要出来了。因为上一次会议纪要被电信广为散发用来打击泰龙,成都政府不允许这份纪要再被利用。张贤清给我们讲了这份纪要的主要变化:“第一,会议决定收回上次会议纪要的一切版本,不准传播;第二,这次会议纪要里没有了不允许泰龙从事某些经营的条款;第三,一切行动都应从可以让消费者自由选择的角度出发来操作。”
  张贤清说:“我们没有为这个改变做什么工作,我认为这是中国电信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政府原来的本意恐怕也不在于打击我们,只是有人利用。”
  泰龙最艰难最危险的时刻,也许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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