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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女作家

 座右铭vsDIY 2014-04-09
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是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她的作品主要关注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  简·奥斯汀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汀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汀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虽然其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如“两寸牙雕”,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简·奥斯丁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兄弟姐妹共八人,奥斯丁排行第六。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只是九岁时,曾被送往姐姐的学校伴读。她的姐姐卡桑德拉是她毕生最好的朋友,然而奥斯丁的启蒙教育却更多得之于她的父亲。奥斯丁酷爱读书写作,还在十一、二岁的时候,便已开始以写作为乐事了。成年后奥斯丁随全家迁居多次。1817年,奥斯丁已抱病在身,为了求医方便,最后一次举家再迁。然而在到了曼彻斯特后不过两个多月,她便去世了。死后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简·奥斯丁终身未嫁。逝世时仅为四十一岁。  创作过程   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几乎都经过长时间的反复修订改写。她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是她的第二部作品。这两部作品,加上她去世后出版的《诺桑觉寺》(1818),都写于十八世纪的九十年代,通常算是她的早期作品。而《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6)与《劝导》(1818)则写于十九世纪,算是后期作品。这六部作品,总共不过一百五十万字(中文),数量不算多。作品初出版时,销量也不算很大。 文学地位   可是她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却随时间的过去而日益显得重要,以致竟有批评家认为:  简·奥斯汀作品《爱玛》封面“作家当中其手法最接近于(莎士比亚)这位大师的,无疑就要数简·奥斯丁了,这位女性堪称是英国之骄傲。她为我们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托·巴·麦考莱语)。另一位将她与莎士比亚相比的是现代美国的批评家艾德蒙·威尔逊。他说:“一百多年来,英国曾发生过几次趣味上的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望,唯独莎士比亚与简·奥斯丁是经久不衰。”赞赏奥斯丁的作家,从瓦尔特·司各特开始,可以说是绵延不绝,粗略一排就有:特洛罗普、乔治·艾略特、柯勒律奇、勃朗宁夫人、骚塞、爱·摩·福斯特等位。但是她的杰出与伟大之处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也不是一下子说得清楚的。弗吉尼亚·吴尔芙就曾说过:“在所有的伟大的作家中,她的伟大之处是最最难以捕捉到的。” 小说特点   根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简·奥斯丁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脱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的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现实主义和同情心,她的优雅的散文和巧妙的故事结构,使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并且说:“当时(指十九世纪初)流行夸张戏剧性的浪漫小说,已使人们所厌倦,奥斯丁的朴素的现实主义启清新之风,受到读者的欢迎……到二十世纪,人们才认识到她是英国摄政王时期(1810--1820)最敏锐的观察者,她严肃地分析了当时社会的性质和文化的质量,记录了旧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现代评论家也赞佩奥斯丁小说的高超的组织结构,以及她能于平凡而狭窄有限的情节中揭示生活的悲喜剧的精湛技巧。”   本文作者在阅读了中外评论家对奥斯丁的分析评论之后,觉得还是以上所引的     简·奥斯汀作品《理智与情感》封面简短结论最为准确精到。内中惟一未突出提到的是奥斯丁塑造人物的巨大才能(每部小说的主角都是青年女性,但她们无一雷同),以及她能站在更高角度,冷眼看待、评论这些人物(特别是她心爱的人物)的睿智目光。奥斯丁曾说过什么是好的作品。她说:“……有些作品,其中展示了才智最强大的力量;其中作者以最精心选择的语言向世人传达了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对这种丰富多彩的人性恰到好处的描绘,以及对机智幽默最生动活泼的抒发。”(见《诺桑觉寺》第五章末段)奥斯丁的几部作品,可以毫无愧惭地说,都是达到了这样的标准的。 语言特色   奥斯丁的语言确实出色,这在提高她作品的水准上起着很大的作用。她的对话不但符合人物性格,而且常含机锋。(奥斯丁小时候曾和家人演戏自娱,写好对白自是她的特长。)叙述描写部分语言通常徐缓舒展,与她所写的那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环境与人物身份非常配称。   作者偶尔亦用曲笔,不动声色地说几句谑而不虐的反话,使读懂的读者不禁要发出会心的微笑。(批评家瓦尔特·艾伦就说过,整部《爱玛》,“就是在嘲弄中孕育成的。”)在结构上,《爱玛》亦极匀称紧密。除了书中高潮处外,每一章亦都有精彩的“看点”。   这就使得翻译者苦苦奋斗工作时,又自有乐趣,仿佛是“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相信读者在读她的书时,也会有这样的体会的。有批评家说过:“在《爱玛》中,整个主题就是女主人公痛苦的认识自身并逐渐抛开幻想的过程。” 作品中人物性格   同样,在译者译,读者读的过程中,大家都逐渐认识了爱玛这一活生生,有着各种优点与缺点的形象,同时也通过这面镜子的反照,能对自我有比以前较深一些的认识。说到底,阅读文学作品最大的益处无非就是通过这一活动,帮助自己更深刻地了解自我、他人,认识社会与这个世界。爱玛的自信、自以为是、缺乏自知之明、好心做坏事、不愿承认错误,还多少有点势利眼,这样的性格上的毛病,岂不是在我们自己与周围人的身上,依旧存在的吗?而且还不但存在于作为个体的人的身上,连集体的人——小至一个团体大到一个国家那里,不也是同样是会存在。《爱玛》是奥斯丁于1814年1月开始动笔的,1815年3月底写完,并于年底出版(初版本扉页上标明的是1816年)。1816年3月出版的《每季评论》上即刊出了当时最负盛名的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激赏奥斯丁作品特别是《爱玛》的长文。1817年的7月18日,奥斯丁溘然去世。《爱玛》成了她生前最后一部与读者见面的小说。但读者并不知道作者是谁。直到1818年,她的作品才由她的哥哥署上真名出版。 奥斯丁与摄政王   奥斯丁在世时,英国由摄政王统治。他的父亲乔治三世晚年精神失常,国会安排由他摄政。1820年老王去世,摄政王即位,是为乔治四世。据说他非常喜欢奥斯丁的作品,在每个住     简·奥斯汀作品处都存有一套。他还写过一封信给奥斯丁,表示了自己的钦佩并希望她能把下一部作品献给自己。奥斯丁在一封信里说:“对亲王的感谢,我感到荣幸。”同时也多少有点违心地写了《爱玛》书前的那篇献词。据记载,摄政王藏书室的负责人曾建议奥斯丁写题材大一些的作品。   奥斯丁在回信中说:“我不写传奇。我必须保持自己的风格,继续走自己的路,虽然在这条路上我可能永不会再获成功。我却相信在别的路上我将彻底失败。”奥斯丁向亲属表示过,她自己能做的只是“写乡野的几户人家”,“在一小块(两英寸宽的)象牙上……用一支细细的画笔轻描慢绘。”今天,人们自然要庆幸亏得奥斯丁没有采纳那样的建议。而且她也不纯粹是“为小题材而小题材”。她也能做到小中见大。她在作品中关怀妇女、恋爱、婚姻问题,探讨社会在这些方面的谬误与偏见并从而揭示人性中的一些弱点。探讨人性,这难道能说是在写微不足道的小题材吗?古代的希腊人认为最重要的问题莫若是“认识自我”。他们在德尔菲神庙上铭刻的就是这几个字。 编辑本段 作品简介 《曼斯菲尔德庄园》   简介:《曼斯菲尔德庄园》与作者其他小说一样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但是,比较而言,本书情节更为复杂,突发性事件更加集中,社会讽剌意味也更加浓重。小说最后以范妮和埃德蒙的美满姻缘为结局,但在故事发展的过程中,作者的讽刺笔锋主要指向了以富足人家为代表的英国上流社会,揭示了他们的矫揉造作和荒唐可笑。 《劝导》   简介 :本书描写了一个曲折多磨的爱情故事。贵族小姐安妮·埃利奥特同青年军官温特沃思倾心相爱,订下了婚约。可是,她的父亲沃尔特爵士和教母拉塞尔夫人嫌温特沃思出身卑贱,没有财产,极力反对这门婚事。安妮出于“谨慎”,接受了教母的劝导,忍痛同心上人解除了婚约。八年后,在战争中升了官、发了财的温特沃思上校休役回乡,随姐姐、姐夫当了沃尔特爵士的房客。他虽说对安妮怨忿未消,但两人不忘旧情,终于历尽曲折,排除干扰,结成良缘。 《诺桑觉寺》   简介:《诺桑觉寺》与奥斯丁其他几部长篇一样,故事围绕着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的发展而越来越扣人心弦。天真得有点傻的女主人公凯瑟琳是家境小康的牧师之女,长到十七岁了,还没有遇上能打动她少女心扉的男主人公,因此生活平平淡淡。然而,她的好朋友,当地的富有人家艾伦夫妇俩要到巴思去度假,带她一起外出。巴思的社交场所让她开了眼界,并结识了富家之子、牧师亨利蒂尔尼与他妹妹艾丽诺?蒂尔尼,他们很快成了好朋友,凯瑟琳并且爱上了亨利?蒂尔尼。凯瑟琳在离家三个月之后,在没有朋友陪伴的情景下,孤身一人搭乘邮车,于一个星期日之夜回到了富勒顿。心地善良的母亲见女儿回家已是判若两人,总以为她是留恋外面世界的诱人,而竟猜不到十七岁的女儿的感情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亨利?蒂尔尼的意外出现,终于让凯瑟琳父母明白,他们必须考虑是否要同意女儿的婚事了。 《爱玛》   简介:爱玛是个既漂亮,聪明又有钱的年轻姑娘,由于具有这般得天独厚的条件,不禁有点随心所欲,她自己打定主意不结婚,却热衷于给别人做媒,每每不是按照情理而是凭着异想天开或一时冲动,乱点鸳鸯谱,结果闹出了许多笑话,吃了不少苦头。 不过,爱玛虽然没给人撮合成一门亲事,但她最后却坠入了情网,与奈特利先生喜结良缘,跟另外两对青年男女一起,构成了爱玛的喜剧结局。 《理智与情感》   简介:《理智与情感》虽是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但写作技巧  简·奥斯汀作品已经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好的观察而发展,等着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反过来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小说的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小说中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如同书名里所体现的那样,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以玛丽安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以约翰·达什伍德夫妇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以威洛比为代表的人物在感情上又是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作者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报以赞扬,尽管对这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了鄙夷的态度。作者最终赞赏的是女主人公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表现了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理想,即是人不能没有感情,但感情应受理智的制约。 编辑本段 大众评论 简迷由来   Janeite这个词大概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据说,最早在1894年,当时的一位著名批评家George Edward Bateman Saintsbury,在给《傲慢与偏见》写序的时候,就自豪地宣称自己是个Janite。这大概就是“简迷”这个词的来源。不过“简迷”的历史要比这个词更长久。简小姐的同代人,大名鼎鼎的“历史”小说家司各特(其实他是奥斯汀的前辈了,《劝导》里面Anne就很喜欢他的小说)就对她相当推崇,而且认定,喜欢奥斯汀的就一定非常喜欢,要么就根本不喜欢。1831年(奥斯汀小姐过世刚刚14年),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麦考莱(Thomas Macaulay)就在信中提到,在一次Party上,人人都将简小姐吹上了天。有个人说,人人都喜欢《曼斯菲尔德庄园》,但是否真是简小姐的信徒,是不是她的真正“选民”,得看一个人能不能欣赏爱玛。麦考莱本人就是个“简迷”,而且还把简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想想100多年后,这仍然被大部分人看作是言过其实的大话,就知道麦考莱的趣味了。  简迷的发展   1900年前后,简迷已经不再象司各特设想的那样,属于少数人了。据说在一站后的英  简·奥斯汀作品国医院里,就推荐用奥斯汀的小说来辅助治疗战后创伤综合症。不过,“简迷”这个名字真正流行起来,要归功吉普林1924年发表的短篇小说“The Janeites”(这个拼法,而不是Saintsbury最初的Janite,成了辞典认定的标准用法)。这部有趣的小说讲了一帮英国士兵靠奥斯汀的小说度过了一战的疯狂和残酷。象吉普林的许多小说一样,“简迷”写得聪明而有人情味。从此,“简迷”的说法就广为人知了。   20世纪简迷的数量似乎仍在增加,其中不乏一些有趣的人。比如看过《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的人大概都能感受到其中的“简”味。而E.M.Forster就是一位极为推崇奥斯汀的作家。他在1923年为Chapman博士的牛津版奥斯汀小说集(大概在剑桥注释版出来前,这仍将是最广泛使用的奥斯汀作品版本)写评论的时候,就说自己是Jane Austenite。简的欣赏者中我们还可以加上从沃尔芙,奥登、Edmund Wilson到C.S. Lewis(看过今年的新片Narnia的人大概会记得这个著名的基督教作家)的名字。70年代,Lionel Trilling在哥伦比亚大学开奥斯汀课的时候,就被蜂拥而至的选课学生折磨得不知所措。 反“简”派   不过,有简迷,自然也就有简的反对派。最著名的自然就是对奥斯汀非常不买帐的夏洛特·勃朗特。她在私人信件里曾经极为严厉地批评过奥斯汀。考虑到我们的读者的感情,就不引用她的原话了。简的另一个著名的敌人是马克·吐温。不过,也有人专门写论文证明马克·吐温并非真的不喜欢简。不过大概奥斯汀小姐不大会真的在乎这个是非吧。真正奇怪的是亨利·詹姆斯。吉普林的小说中,那帮简迷在提到简小姐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时,就有人说,谁说奥斯汀没有后裔,她的后裔就是亨利·詹姆斯。后来,利维斯在研究英美小说的大作《伟大的传统》中,还真的把从奥斯汀经乔治·艾略特到詹姆斯看作英语小说最重要的谱系。不过詹姆斯很少提到奥斯汀。他最著名的论述出现在有关巴尔扎克的演讲中。   那里他刻薄地说,这种简·奥斯汀的崇拜是商业投机加上感伤的幻觉和自欺的迷恋。詹姆斯的态度,很快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响应。1940年,D. W. Harding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文章 “Regulated Hatred: An Aspect of the Work of Jane Austen”。   其中的著名论断就是,喜欢奥斯汀小说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奥斯汀非常不喜欢的那种人,既市侩又感伤。这篇十几页的小文章现在被公认是奥斯汀研究的真正开端。 两派驳论   从此之后,奥斯汀研究和简迷就互不买帐,暗自相互嘲讽,甚至公开诋毁。利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中对Cecil爵士这个简迷抱着一副娱乐消闲的态度读奥斯汀就大大不以为然。60年代以后,特别是1968年Marvin Mudrick出版的Jane Austen: Irony as Defense and Discovery,以及1979年Sandra Gilbert和Susan Guhar的《阁楼上的疯女人》,已经使奥斯汀的形象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读到的大相径庭,再加上最近20年的修正主义传记,奥斯汀后人努力想创造的一个纯洁的天使形象,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取而代之的倒是一个女权主义的先锋,文化批评的前驱,甚至刻薄刁钻的小妇人。不过,简迷并不太在乎这些学术的潮流,她们关心的不是文化与帝国主义的关系,或者奥斯汀笔下的女性自觉意识,而是奥斯汀自己最直截了当提到的问题,那些男婚女嫁里面的道德、心理、经济和政治。简迷的热情从似乎一部接一部的奥斯汀改编电影电视中,从无数奥斯汀小说的续集和仿作(这些续集和仿作从浪漫爱情小说,侦探小说到色情小说,无一不有。这里最有名的大概是Bridget Jones’s Diary了)里,大概仍然可以看得到。或许,这只能表明,奥斯汀关心的问题仍然是我们生活最重要的问题,而奥斯汀的洞察力,即使不能帮我们找到理想的爱人,建立幸福的婚配,但至少能让我们从中获得一些人性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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