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公寓四楼,养狗当然就成了一种奢望。 但距离我们家一百公尺之外,却有三间狗店,我带女儿晴晴出门的时候,总是绕道去看一下狗。 晴晴爱上了一只肥肥滚滚,身长不足一尺的棕色小狗。 有时候,我们带着干酪,征得老板的同意,从笼子的铁条间喂那只小狗,它多半只顾玩,不肯好好地吃。 “那只小狗好可怜。” “为什么?” “我不能来看它的时候,它一定很想我。” 我惊讶她从哪里学来这份温柔敦厚,不说自己想狗,却担心狗想自己。 “等别家小朋友把它买去了,它一定很伤心。” “为什么?” “因为它就再也看不到我了。” “是的,”我很庄严地看着她,经历某些伤心,对小孩子来说几乎是必要的是必要的。 “可是,说不定,它长大了,它的主人带它出来散步的时候,它还会认得你,记得你给它吃过干酪,它会跑过来闻闻你……” “当然啦,它当然会记得我的味道。” 红砖的人行道上,我们牵着手慢慢地走,天地是如此大,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在失去,还是在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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