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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的短程化疗

  2014-04-15

所谓“短程”,是与“标准化疗”相比较而言,自链霉素(1944年)、异烟肼(1952年)发明,至上世纪60年代形成了肺结核病的标准化疗方案,该方案头2-3个月用链霉素、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钠。乙胺丁醇发明后,用乙胺丁醇替代对氨基水杨酸钠,以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但疗期仍不变,否则停药后的复发率太高。标准化疗方案由于疗期太长(总疗期12-18个月),许多病人不能坚持,因而导致治疗失败率高。

利福平(1966年)发明后,基于利福平对结核菌的强杀灭作用,使肺结核病的治疗疗期缩短成为可能。至上世纪80年代,肺结核的短程化疗方案经大量研究证明成功,该方案头2个月必需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和吡嗪酰胺或再加上链霉素,链霉素必须肌注,使用不便,研究证明用乙胺丁醇代替链霉素不影响短化方案疗效,因此短化方案中头2个月一般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四个药。

研究又证明吡嗪酰胺在继续期内使用与否对总疗效影响不大,因此吡嗪酰胺原则上只使用2个月。在继续期内主要用异烟肼、利福平,病情稍重者加上乙胺丁醇。总疗期6-8个月,这就是肺结核病的短程化疗。

目前短程化疗方案已普遍推广应用,但短化方案中另一个关键药物是吡嗪酰胺。吡嗪酰胺在1940年已合成,1949年开始用于结核临床,1952年做为抗结核药报告。在上世纪50年代由于使用剂量大(日3克),对肝的毒性反应多,故仅作为后备药物使用。

70年代以来,通过研究对此药又有了新的认识,特别发现该药对人体细胞内的结核菌有独特的杀灭作用,因此是短化方案中必不可少的药物,且剂量不必过大即已有效,当日剂量1.5克以下时对肝的毒性作用已不大。不含吡嗪酰胺的方案,疗期至少要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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