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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梁不正下梁歪,把“老虎“打倒了苍蝇自然消失!

 务本堂居士 2014-04-22
             “既要打苍蝇,又要打老虎”。成为反腐败的响亮的口号。也彰显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或勇气。这个口号才会在很短时间里被国人接受,并迅速传播开来。成为使用频率较高的“熟语”或热词。

             本文研究的是,“老虎”与“苍蝇”的关系。作为社会的天敌,它们有着共同的属性。而作为“危害大小”,或矛盾的“主次”,它们又有着明显的较大的区别。老虎与苍蝇,当然老虎的危害较大,因为它是百兽之王,是独霸一个山头的凶猛野兽。从犯罪的属性来说,老虎也无疑是“主犯”,而嗡嗡乱飞的苍蝇,纯属无名鼠辈,不值一提。老虎不论是什么季节,都会为害一方,都会为非作歹。作为个体的百姓对其毫无办法。面对它的凶猛或残暴,只能退避三舍,甘愿报怂。而苍蝇就不一样了,它只是给人们添堵,引起大家的厌烦。惹怒了有不堪一击。只要一挥手,一拍子就可以将它打个粉身碎骨。到了寒冬腊月,还会不打自灭。纵然会“春风吹又生”,也不会对人民的利益造成太大的危害。

          为何要首先要打“老虎”?从哲学的角度讲,就是要抓主要矛盾。主要的矛盾抓住了,解决了,其它次要的矛盾就会迎刃而解。小股的零散“敌人”会不攻自灭。这道理非常的浅显,尽人皆知。然而,要解决主要矛盾并非易事。需要具备方方面面的主客观条件。就其主观条件来说,起码要有充足的勇气或克敌制胜的信心。客观上还要有精良的“武器”,或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力量。

         对贪污腐败而言,谁是老虎?谁是苍蝇?相信只要不是智障,人人都会心知肚明。为什么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腐败现象却有增无减?为什么进行了多次全国性的“正面教育”,而收效却甚微?即便有了改观,也是表面上的?主要原因,就是根本的病没有治疗,重大的“老虎”还在逍遥法外。腐败在下边,“根子在上边”。这样的结论相信没有人会质疑,更没有人会否定。只有把中央部委的高官抓好了,把其中的腐败“老虎”制服了,违法乱纪的行为制止了,害怕下边的苍蝇“嗡嗡叫”吗?还怕基层的鱼鳖虾蟹搅混水吗?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的党纪国法变得温柔了。在“人性化”的招牌下,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一般的犯罪分子是这样,对贪官污吏更是这样。而法律变成“吃柿子”的老太太现象,专拣软的“捏”,更是屡见不鲜。因此发现了打老虎也会故意闭起眼睛,专拣横飞的“苍蝇”下拍子。打死了几个也要大呼小叫,也是反腐败的决定性的胜利!如此反腐败,不但苍蝇不服气,就是“老虎”也在那里窃窃私语,偷着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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