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赠送礼品的稽查案例 (一)税务稽查重点 1、主要检查企业外购赠送礼品的进项税额是否进行了抵扣; 2、检查企业赠送礼品是否作为视同销售缴纳了增值税; 3、检查企业赠送礼品是否代扣了个人所得税。 4、检查企业计算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时,是否把含赠送礼品的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赠送礼品的成本再乘以60%。 (二)南方食品赠送黑芝麻乳,量子高科赠送龟苓膏、人福医药赠送安全套 在南方食品之后,量子高科宣布向股东赠送龟苓膏、人福医药(600079)更是宣布赠送股东包含安全套在内的“三选一”的大礼包。这些另类“分红”手法,立时引来众人的围观和热议。 南方食品的赠送是“实物分红”还是“促销赠送”。 南方食品于 南方食品在会计处理上,把这些产品的分配列入销售费用,产品在流转过程中也已经缴纳相关税收,股东作为试用者,无需再交其他所得税费用。 发放股东福利,因为不是对所有股东,仅仅对部分股东,因此不是股利分配,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现金股利,应当缴纳,但是用公司的产品用于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相关产品也应当由公司缴纳增值税等税费。 问题:是礼品吗?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南方食品等赠送增值税上应视同销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 如果企业购买的礼品金额较大,且无偿赠送了他人,则存在可能被认定为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因此,该公司将自产的货物作为礼品赠人时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购进该自产货物时相应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视同销售价格确定: 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如没有同类货物的对外销售价格,按照成本加利润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账务处理两种方法: 一是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计入销售(营业)费用,不通过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另一种是会计上按视同销售处理。 当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商品出库,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第一种账务处理,会计与税法上会产生差异。按照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在填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第二种账务处理不需要进行调整。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处理: 如果赠送行为视作股利分配,则该行为增加的纳税所得是市价与账面成本差额; 如果赠送行为被认定为促销赠送,则纳税调整时,要看企业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情况,如有足够多的扣除限额,不需调增,否则要视情况进行调增; 如果计入研发费用,则不需调增。 不可以加计50%扣除 如果税务机关认为赠送行为是与营业活动无关支出的话,则需按照第一种观点进行调增(即按公允价值调增)。 (三)“礼品”发票的风险 企业列支礼品、办公用品和会议费等费用,并用笼统的名称发票入账。 这种笼统名称或无明细清单的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相关费用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如果被查实,可能会为认定为是对外捐赠行为,作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同时全额计入其业务招待费,按照相关规定作纳税调整。 应如何处理 “礼品”发票 首先,注意收集礼品用途的证据。 礼品不是实物名称,填写为礼品的发票(如同填写 “办公用品”一样)一般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假如一次购进数量很多,则品名栏目可以简写“礼品”,同时附盖有对方公章的销货清单,经审批后可以入账。礼品的入账根据业务内容可以记入 “管理费用”或 “营业费用”科目。 其次,送别人礼品记得代扣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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