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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dsplog 2014-04-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5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17号)及《关于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305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北京市高级工程师(部分专业)资格试行考评结合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及科目设置考试
  设“通信”、“建筑装修施工”和“建筑施工”三个专业。报考“通信”专业的人员须参加《通信技术》科目考试;报考“建筑装修施工”专业的人员须参加《土建施工》科目考试;报考“建筑施工”专业的人员可从《土建施工》或《道桥隧道施工》科目中任选其一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工程师“通信”、“建筑装修施工”和“建筑施工”专业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四)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五)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指讲授自然科学类课程的教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研究人员。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三、 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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