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的苹果和极简主义美学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6a179c0102dv02.html 基于用户体验 乔布斯总是喜欢漂亮的产品,特别是硬件,工业设计是用户印象非常重要的部分,他看事物总是从用户体验的远景出发。 如今大部分的产品市场营销员会到外面做消费者调查,问路人“你们需要什么”。 乔布斯与他们不同,他并不相信这一套方法。他说:“如果人们都不知道基于图形的电脑是什么,那我怎么可能去问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基于图形的电脑?没人见过这样的电脑。” 他认为向人们展示一台计算器无助于令其想象未来的电脑,因为这将是一个飞跃。
最重要的决定,是剔除不去做的事情 乔布斯有对未来的大判断,同时也追求每个步骤细节的精确。他做事有条不紊,细心谨慎,尽善尽美。 乔布斯方法论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总相信你作的最重要的决定并不是你要做的事情,反而是你决定不去做的事情。
极简主义者 乔布斯家里几乎没什么家具。就只有一幅他非常崇拜的爱因斯坦的像、一盏蒂芬尼台灯、一张床和一把椅子。他不主张拥有很多东西,一旦选择了就细心呵护,正如他对苹果的细心。这就是乔布斯,从用户体验入手,相信工业设计应该给人们把玩珠宝的感受,而不是那种摆弄技术产品的心情。
选择最好的合作伙伴 乔布斯有能力找到他认为最聪明的人来支持他。他很有魅力,能说服人们与他合作,甚至还没有开发出产品就能让人们信任他。他能协调很多层次的工作。这些层次之中首要的一个层次是“改变世界”;而另一个层次是实际制作精致的产品,设计软件、硬件、系统,以及周边相关配件。每一次开发,他都搜罗该领域所能找到的最好人才,亲自招募开发小组,从不会让其他人负责招聘。 关于乔布斯还有一点,他对大型组织没什么好感。他认为那些组织充满官僚主义,效率低下。他将自己不喜欢的组织称为“bozos(意指笨蛋)”。乔布斯有一个原则,Mac团队绝不会超过100人。因此,如果要增加新成员,就意味着有人要退出。 这是典型的乔布斯:“我无法记住超过100人以外的员工的名字,我只想与自己认得的人共事。所以如果超过了100人,它将变成不同的组织形式,我就无法工作。我喜欢的工作方式是我可以关照到方方面面。”
激励员工出杰作 在高科技产品领域,并不是说非要很多人才能开发出好的产品。人们可能以为应该有数百人一起开发一个操作系统,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像是个艺术家的画室,乔布斯是艺术大师,查看并评判其他人的工作,他做的评判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否决。 无数个夜晚大家都工作到12点或凌晨1点,因为工程师都是在午饭过后才出现,然后一直工作到深夜。一位工程师会向乔布斯展示他刚刚编写的软件代码,乔布斯看了看,扔回给他,说:“还不行。” 他一直不断强迫大家提高自我期待,开发人员之所以能制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杰作,大部分原因是乔布斯一方面用高度的魅力激励大家,让他们觉得自己多么了不起;另一方面他残酷地否决大家的工作,直到他认为产品已经达到足够完美的程度。他就是这么要求Macintosh的。
从设计师的观点出色,而非市场 史蒂夫没有绘画的特长,但他却拥有非凡的品位。 这是乔布斯与其他人的区别所在,如比尔·盖茨。比尔也是个天才,但他从不对高品位感兴趣,他总是对如何抢占市场兴趣更大。乔布斯从不这样。乔布斯追求完美,他愿意抓住任何机会尝试新领域的产品,但总是从设计师的观点出发。 有很多CEO都很伟大,他们有的是神奇的财务高手,有的是机智的交易谈判者,还有些是鼓舞人心的激励者,但乔布斯则是一个超凡脱俗的设计者。苹果公司的所有一切都能透过设计来诠释。
曾经,有个人同一天到苹果公司和微软公司。 他先进入苹果的会议室,这时苹果的设计师也走进会议室,所有的人停止交谈。 因为设计师在苹果最受尊重。每个人都知道设计师可以代表史蒂夫,因为他们直接向史蒂夫汇报。只有在苹果,设计师才能直接向CEO汇报。
之后,他去了微软公司。 他走进微软会议室,大家都在交谈,会议开始,也没有设计师进来。所有的技术人员坐在那儿,为产品的设计提自己的想法。那简直是一场灾难。 微软雇佣了世界上最具智慧的人。外界都知道,微软对应聘者给出了相当具有挑战性的测试。但问题在于聪明和有才能并不是关键。 在苹果,设计师是公司中的阶层最高的人,由史蒂夫亲自带领。但在其他公司,设计师并不在最高层,被埋没在官僚主义之下。官僚主义在于:许多人只有说“不”的权利,而没有说“是”的权利。所以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经过妥协。
对设计美观的痴迷 无论是外观设计还是用户体验,抑或是工业设计或系统设计,甚至细微到主板如何摆放,这些在乔布斯眼里都必须是美观的,尽管因为他不希望用户破坏内部的任何东西,Macintosh用户自己没办法拆开机箱看到内部。他要求的完美程度是,即使是普通顾客不可能看的东西,所有的一切都必须设计美观。
乔布斯对设计的痴迷众所周知。他曾在苹果停车场跑来跑去,专心致志地观察所有的奔驰车。他疯狂地观察印刷的字体、颜色和格式。
苹果会倾力做好每个包装的细节——“先打开我”的设计、包装盒的设计、折叠线、纸质和印刷……它的产品就像是从时尚品牌店或最高档珠宝公司买的商品。当时我们要寻找一家设计公司负责一项产品的设计,我们研究了意大利的设计师,他们真的会去研究汽车的设计,观摩汽车的精度与完度、材料和颜色等等。
不是一味地简单,而是精简到完美 他是个极简主义者,不断减负到最简单的层面——不是一味地简单,而是精简。史蒂夫是个系统设计师,他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化。 如果你对这些事不上心,那你只能做到简单的结果。比如微软的Zune。微软发布Zune后,几乎没人过去瞧上一眼,它就这样消亡了。我确信他们(微软)是聪明的人,只是原则不同。微软总要到第三次才不会犯错。它的原则是先推向市场再说,以后慢慢改善。 乔布斯绝不会这样。他要确保一切完美才将产品推向市场。
快时代,品牌形象如何应变?
在快时代,节奏快,信息快,人的爱好转变快。
今天还沉迷于阿娇,明天却被张柏芝新作吸引,后天兽兽又火热登场。。。。。
过不多久,张柏芝离婚了,让我又产生兴趣,重温了一次D盘。。。。。
刺激人欲望的信息不断产生,让人目不暇接;
每天都有新品牌、新产品、新欲照。。。。。。。
现在,以前热爱的女星露点我已看得太多,没兴趣了;只有凤姐露点我才会觉得有意思,会看一眼。
人的口味不断的变化,品牌如何才能满足这种需要?
再牛B的营销大师,也不可能预见人们未来的兴趣;
再牛叉的品牌,也不可能不断生产能跟得上时代的产品。。。。
同样,在做品牌设计时,你无法预知这套品牌视觉系统是否能跟上时代的发展。
因为,再火的艺术大师作品也有可能被看厌,被时代抛弃。
所以,想要现在设计的品牌视觉能跟得上未来的快时代发展,这是不可能的
唯一可行的是,就是将核心视觉做得至简,然后让它更容易与未来的新鲜元素进行组合,适应新的时代。
因能至简,故能至繁
宇宙万事繁复之极,但剖开再剖开,最后得出都是由弦的闭合圈所形成的粒子组成。
这个弦的闭合圈都是相同的,只因排布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物质,衍生了万物。
由周易衍生的八卦,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只有黑白两点(代表阴阳),但这两点不断的组合,却能无穷无尽,包罗万象。直到当代,无论商业、生活、科学、哲学等,处处可见这两点的原理,甚至连现代的计算机,都是由此原理发明而成。
佐藤在品牌视觉的整理上,也做到了极致。把视觉设计做得了简化再简化,最终简化至一个有记忆点的品牌名和图案。
优衣库就是其代表作,标识简化到只有英文全称和红底,但无论其字体还是红色外框,都很有记忆点。
然后,这个极简的标识可以平面、可以立体、可以动画、可以自由排列,可以与不同元素组合,形成无数种可能。。。。。。
所以,它必然能跟得上快时代。
以前,我会很为这类设计着迷。
但近来我逐渐认识到,这些新进的方式,是有时代局限性的。
可能现在大家看起来都觉得很新鲜颖、很时尚。
但过几年呢,看多了总会看厌吧。
当它想跟上时代,想变化时,就会很悲观的发现没得变了,因为它自身太复杂了。
要变,只能重新再做,这对品牌来说,是多大的损害啊。
看回佐藤设计的标识,几乎是清一色的平面,而且都不超过两个色。
难道他不会玩立体,不会玩炫吗?
绝对不是!
他是在为品牌标识打好基座。
任何品牌标识的基座一定是平面,一定是极简而又有个性的图形。
在此基础上,再玩立体,要玩炫,都不是问题。
佐藤可仕和做的Eight million概念店,核心标识就是一个单色的平面图案。
但就这个简单的图案,就可以玩出一家丰富的店面,这就是设计中“因能至简、故能至繁”的体现。
回看苹果的标识,核心图形极为简单独特,就是一个吃了一口的苹果。
而这图案30多年,一直没变过。
唯一随时代变化的,只是它的色彩和立体处理方式。
“因能至简、故能至繁”!
做品牌标识时,首先要精简,做出至简的而有特色平面图案。
它就是基座,就是核心标识。
然后,再根据当时的审美趋势,衍生出相适应的形态(或立体或动态),这形态并非标识的本身,而是适应时代的一种变化形式。就像人在不同场合穿不同衣服而已。
再啰嗦一点,任何事都是相通的。
越简洁的东西,越容易明白,越容易传播。
就像唐诗三百首,大家能记得住的,绝对是最简单易懂的几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再深一点的,即使是上学时背过,出来工作就忘了。
极简主义,不仅在美学,文学也一个鸟样。。。。。
谨以此文,敬念伟大的乔布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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