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无锡芙蓉禅寺(双刹贤寺)

 贡桑乙虹 2014-04-25

无锡芙蓉禅寺(双刹贤寺)

作者:不详

  芙蓉禅寺,佛教文化底蕴之深,僧人道风品位之高。历史源远三千载,集佛、道、儒之精华,汇吴文化之品极。能受皇帝钦赐,能受官宦授权,能受文人融入,能受平民深信。芙蓉山和芙蓉寺曾是太平天国将领李秀成驻地。

  名山必有寺庙。当年芙蓉山也是有寺庙。根据芙蓉山双刹贤寺记载:“南宋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芙蓉山太乙峰建显济寺,南宋宁宗曾御笔题词,钦赐匾额。

  《无锡县志》又载:芙蓉山西麓延福寺建于元延佑三年(公元1316年)。该寺僧众戒律严谨,深得官府赏识。无锡县知事将惩罚触犯律法的人、僧人犯戒之权交于延福寺执行。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新建大雄宝殿

  芙蓉禅寺现更名为芙蓉山双刹贤寺,原有三个寺庙群,上山龙井峰以玉皇殿,三茅殿为主体;下山太乙峰以偃王庙,显济寺为主体;山麓以延福寺为主体。现芙蓉寺是古显济寺,古延福寺的延续。据元.王仁辅编《无锡县志》载:周穆王时(公元前十世纪)无锡地属徐国。国君偃王仁政爱民,时无锡大旱,偃王免征粮赋,放粮赈灾。锡民感偃王恩泽,于芙蓉山建庙奉祀,此乃芙蓉山始祖庙。

  芙蓉禅寺在历史上曾有两次残毁。第一次毁於太平天国之手,第二次残留之处毁於大跃进。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视下,1997年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芙蓉山为宗教活动点,2004年易名芙蓉山双刹贤寺。芙蓉山双刹贤寺的重建,集原芙蓉山三寺庙群的特色,复原芙蓉山十八景的部分景点,以佛像庄严,建筑雄妙为特色,深掘佛教文化底蕴,建成一座盆景式寺院。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明代青铜器千手观音

  最近几年,芙蓉寺永修大师到来,给芙蓉寺带来了天大的好事——带来了一大批国宝级的东西:精美的铜佛、铜蜡扦,紫檀的佛像、观音,紫檀镶玉的屏风,紫檀根雕的多心经……芙蓉寺也因为这个原因,由永修师傅改名为“芙蓉双刹贤寺”。

  关键的是,所有东西不只仅仅有一件,有好几、十几件。

  更关键的是,这些宝物的来历很有缘分。

  据说,永修师傅有一天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中原地带的山中有座寺庙倒塌了,他看见了一个香炉,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可看不清楚。于是,永修师傅就想方设法地联系到了这个地方,知道了确实此地半山腰上有座寺庙倒塌了,很多明朝、清朝的铜铸佛像、观音、蜡扦都散落在民间了。巧而奇的是,寺庙所在地的村委主任也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有人告诉他,最近有个大师要来这里找、请佛像、观音等宝贝,而这些佛像、观音的最好的保管者就是这个师傅。于是,就有了这段奇缘。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明代青铜器燃灯古佛

  永修师傅来到这里,看到这些宝贝,虔诚、激动之心可想而知。最让他激动的是,当地人没有要多少钱,仅仅是收了些保管费,就把这些宝贝奉送给了永修师傅。

  永修师傅辗转千里,长途跋涉,终于把这些宝贝请到了芙蓉寺。

  永修师傅多年一直在搜索佛像、观音等宗教物品,多年来的心血都聚集到了芙蓉寺。据说,永修师傅请来的这些铜佛、铜观音、红木佛像、红木观音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在全国也是少见的。特别是几尊明、清的铜铸佛像和观音身上的花纹,极其精美,而铸造工艺已经失传了。据上海、无锡、本地宗教界的行政领导和专业人士鉴定和介绍,基本肯定了其在全国的地位。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老红木玉九龙屏风,屏前一对玉石太师椅

  据永修师傅介绍,芙蓉双刹贤寺还将建设佛教图书馆,到时候,芙蓉双刹贤寺将成为一个佛教文化的集大成之地。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明代扁钟

  永修师傅老家是武进横林,自己长期在上海工作生活。现在早已过了古稀之年,却把自己一生的心血都聚集到了非出生、非长期工作、非长期生活的芙蓉寺。限于种种原因,没有去探询永修师傅的这一归属之举。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清代老红木雕的西方三圣像



 

  芙蓉禅寺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镇
  电话:
  邮编:214191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无锡芙蓉禅寺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