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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征服百越之战:五十万大军开辟岭南疆土

 小记历史馆 2014-04-25

    秦朝的黔中郡,本来包含有今湖南省大部分地区,但就在王翦率军南征百越的秦始皇二十五年这一年里,秦廷将黔中郡一分为二,《太平寰宇记》引甄烈《湘州记》记述说,当时是“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从黔中郡中分设长沙郡,正是基于当时的政治和军事背景,用以强化原黔中郡南部毗邻岭南区域的管理,保障其更好地发挥对岭南百越作战的桥头堡作用。

    南北分置之后的黔中、长沙两郡,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近年发现的里耶秦牍中提到有洞庭郡7,张家山汉墓竹简的秦朝文书中记有苍梧郡。据目前已经公布的里耶秦牍,前者见于记录的最早时间,为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后者也是发生在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至二十八年两年期间的事情。洞庭和苍梧这两个郡,大致应当是在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以前,分别由黔中和长沙两郡更名而来。

    秦始皇二十七年更改黔中、长沙两郡郡名,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同样与对岭南的战事具有直接关连。周振鹤研究西汉政区地理,于历史地理现象的普遍规律,揭示殊多,对解决相关问题,颇有助益。譬如周氏指出,汉高祖时“凡更名之郡皆因郡境有所变化”9,这就是一条重要的通则,而汉对秦制,多相因承,这一惯行做法,很可能也是由秦朝沿袭而来。

    秦黔中郡的辖境,恰恰发生过很大变化。谭其骧很早即做有考述说,黔中郡在设置之后,曾割除其北部之原楚巫郡地,划给南郡,此为“峡江两岸及清江流域地”。除此之外,谭氏复有考述云:

    (黔中)西北今四川东南隅黔江流域之地,郦元《江水注》以为乃昭襄王时司马错取楚黔中地所经由,疑亦当在界内,汉初始割属巴郡。

    此故巫郡与黔江流域两地的割除时间,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对于巫郡,谭其骧没有具体叙述;而上面引文对黔江流域归属变易时间的判断,也没有做出说明。从秦郡的总体变化状况来看,黔中郡北部和西北部这两个区域归属的变化,最有可能发生在两个时期:一个是始皇二十六年初定三十六郡之时,另一个便是这次改黔中郡为洞庭郡的时候,但初定三十六郡时一般只是整体调整郡的分合裁设,没有另外小幅度调换辖界的记载,所以,还是在始皇二十七年时重做调整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这两处郡界调整的原因,可以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当时的政治需求,进行推测。谭氏所说黔江,今通称乌江。调整前黔中郡境内共有四条大的水系,西面为乌江,北面为清江,东面为澧水和沅江。四条大河,流向三个方向,黔中郡的几何中心,差不多处于其分水岭地带,而这里山高谷深,相互间联系,极为困难。所以,根本不可能长期维持这种局面。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清江流域划归南郡,是顺应地理条件所必然要做出的选择。

    但在另一方面,这样做也正符合秦朝政治统治的需要。秦、汉两朝,立国关中,在地缘政治上,都奉行强烈的“关中本位”政策,即以都城所在的关中地区为凭依,来控御国家重心所寄的中原地区2,而所谓“关中”地区的外延,在秦代则南有大巴山、三峡地带以西的巴、蜀、汉中地区,长江三峡两岸的连绵山地,似乎成为此“大关中”区域东侧的自然界限。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以后,巴郡与黔中之间,便能够以乌江同澧水、沅江之间的分水岭作为天然的界限和屏障,从而将“关中”区域与东部其它地区,隔绝开来,在地理空间上形成完整的封闭体系。至于楚故巫郡,则地跨三峡两岸,界内有扜关,是控制巴蜀东出的重要门户,在这一门户的东面即为南郡。这一区域假若隶属于黔中,郡内联系很不方便,而要是将其归入南郡,则有长江一水相连,极其便利,有利于加强对这一要道的统一控制。

    秦廷这次对黔中郡辖界所做的调整,并非只损不益,其郡名改称洞庭,就与新增益的辖界有关。如前面注文所提及,按照《水经·沅水注》的记载,西汉武陵郡的设立,乃是“割黔中故治”,也就是由长沙郡中割取原来与其并立之黔中郡所辖地域而设立。

    按照《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洞庭湖附近的益阳、罗县和湘山等,都不在武陵郡界内,而是隶属于长沙国。前文引甄烈《湘州记》记云秦设置长沙郡,乃是用它来统管“湘川”沿岸地区,亦即湘水流域,自然也要包括洞庭湖区的湘水下游。这也就意味着分置为长沙、黔中两郡以后的秦黔中郡辖界,并不包括洞庭湖周边区域在内。可是,在秦始皇二十七年的时候,黔中郡的郡名,却改成了洞庭。按照常理,此时一定是将洞庭湖附近区域,由长沙郡划归黔中管辖。不然,不会取用这样的郡名。做出这一调整的原因,应是在割除巫郡与黔江(乌江)流域这两大区域之后,黔中与长沙相比,土地荒凉且面积又颇显狭小,故稍损长沙比较肥沃的洞庭湖区以事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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