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的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在征收消费税。
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委托方相关会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等科目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3.支付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4.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 等科目 贷:委托加工物资
5.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 等科目
注意,销售时,不再计算交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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