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知女友怀了别人的孩子,还毫不犹豫地要娶进门,这样的好男人上哪里找?可先别忙着感动!结婚十多年后,夫妻俩离婚,“好男人”突然向女方提出,给别人养了这么多年儿子,你得给我补偿! ![]() 王云涛/漫画 ●女友“买大送小”毫不介意 ●离婚“算清情债”讨抚养费 明知女友怀了别人的孩子,还毫不犹豫地要娶进门,这样的好男人上哪里找?可先别忙着感动!结婚十多年后,夫妻俩离婚,“好男人”突然向女方提出,给别人养了这么多年儿子,你得给我补偿! 阿艳和阿林(人物均是化名,下同)相识于20年前,阿林得知阿艳怀了别人的孩子,并不介意,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孩子出生后不久,两人便登记结婚了,阿艳带着儿子小杰与阿林一起生活。之后,双方又生育了两个女儿。 阿艳称,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没有培养好夫妻感情,阿林对其缺乏起码的关心,而且还游手好闲好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所以自己从1998年起就离家出走,此后两人一直分居。2005年8月,小女儿被查出患白血病住院,同年12月经医治无效病故。 阿林称,对于离婚没意见,但因为了给小女儿治病,债台高筑,至今尚有一大笔债务未能还清。为此,他认为阿艳应承担医治小女儿欠下的夫妻共同债务共25000元,另应偿还他抚养非亲生子83个月的费用。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法院 结果:法院判阿林索偿要求不合理,驳回诉求 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林在婚后共同居住前就知道小杰非自己的亲生儿子,但其接纳了阿艳将其带回自家的事实,将小杰抚养到阿艳带离为止,其抚养行为应视为自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的意见:“夫妻关系延续期间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且双方是用共同财产抚养小孩,其各自支出的抚养费金额无法计算。”故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阿林抚养了非亲生子小杰,并不能在离婚诉讼中要求阿艳对该笔支出予以赔偿。 (黄琼 韩雯 钟莹莹) (金羊网-新快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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