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设备。 2. 起吊作业操作人员无特种设备(起重设备)操作证。 3. 吊物、吊臂下有人。 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 在起吊作业时,不戴安全帽。 6. 使用额定负荷小于起重物重量的吊索。 7. 用吊车挂钩吊人。 8. 起重机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 9. 钢丝绳绳卡损坏。 10. 行吊使用后,未切断主电源; 11. 吊车工作中未伸出全部支腿(千斤)。 12. 吊车吊装作业时支撑不牢固。 13. 员工坐在吊车伸展支腿上。 14. 吊装作业时,转台上站人。 15. 汽车起重机行驶时,车上操纵室坐人。 16. 当重物处于悬挂状态时,吊车司机与起重指挥离开工作岗位。 17.
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未满足以下规定。(输电线电压1KV以下,距离不小于1米;电压1--35KV,最小距离3米;电压110KV,最小距离3.6米;电压220KV,最小距离4.7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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