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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拍卖与商业拍卖的区别

 汉斯理论馆 2014-05-02

公益拍卖与商业拍卖的区别

作者:韩妙第

日期:201452

 

在正常的拍卖活动中,拍卖法律关系中存在着委托人、拍卖人和买受人三方主体,拍卖人既有类似于促成交易达成的居间人特征,又根据其与买受人的拍卖成交合同成为买受人的合同相对人。

作为商业拍卖活动,自然由于投入金钱,对拍品的要求就很苛刻,这也很正常。以下是我对商业拍卖活动一些基本的要求做了一些梳理。不足之处敬请原谅!也欢迎各位提供建设性意见。

商业拍卖对拍品的要求

一.真实

就是要求拍品最好是真品,而非赝品和仿品。

 

二.质量

就是要求拍品的质量非常优秀,而非该系列中劣品或者差品。例如同样一位艺术家的作品有精心创作的精品和社会上应酬之作的平常之作品。更有习作流传于世。作为拍卖行自然首选就是那些精品。

 

三.名气

就是要求拍品最好有过各种图录杂志刊登,有过各种报道。同时作为该拍品创作的艺术家而言,也要有相当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也就是说,该艺术家的名气很大。

 

四.品相

品相就是拍品的卖相。作为一件艺术品品相越好,越容易被潜在的藏家接受。如果有缺损和污渍,品相自然很差。这样的品相自然很难被潜在的藏家接受。

 

五.记录

就是说一位艺术家的艺术品上拍卖渠道最好有过其他的拍卖行的拍卖纪录。也就是说有着相当的交易记录。

 

公益拍卖对拍品的要求

由于提供的拍品用于公益活动,所以捐赠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际行动。

一.真实

由于作为公益活动机构对于各位朋友提供的拍品没有专业的鉴定眼光,不能保证其拍品为真实的,但是重要的是与之价位相称,而成交之后部分款项用于公益活动。所以,对于拍品的要求尽最大努力,尽可能地杜绝赝品和仿品,以对得起走进公益拍卖活动的潜在收藏家。

 

二.质量

就是要求拍品的质量不一定非常优秀,该艺术家的一般作品、或者劣品均可入选为拍品。当然,最好的拍品就是那些精品。

 

三.品相

对于公益拍卖活动而言,品相越好自然就有很好的的卖相。所以,公益拍卖所推出的拍品原则上来说也是追求拍品优良的品相,实现公益拍卖活动的开展。

 

四.名气

名气对于公益拍卖活动而言就不一定有所苛求了。自然,拍品的艺术家名气越大,对于公益拍卖活动而言越顺利。但是作为公益活动组织者来说,排斥没有名气的艺术家作品有违公益拍卖的宗旨。这又如何是好呢?

 

五.记录

有着良好的交易记录对于公益拍卖活动而言自然是上上之利。但是一位著名的艺术家平时都不将艺术品示人,因为公益活动的原因,倒反而热衷提供作品。就像这次我们组织的拍品之中,朱仁民教授提供了两幅作品。按照通常的商业拍卖要求,他几乎没有交易记录就不能入选。可是他又是联合国在全球为一位艺术家做个人美术馆的第一人,难道他的作品也有问题?另外像全球四大博物馆(台北故宫博物院、北京故宫博物院、英国大英帝国博物馆、美国大都会博物馆)中国字画鉴定顾问,同时他也是著名艺术家傅心畬的学生。况且他的作品已经被美国大都会博物馆和英国大英帝国博物馆收藏,甚至在去年,瑞典的诺贝尔评选委员会委员马悦然为其在瑞典的个展做策展人。但是他在大陆没有交易记录,难道他的作品就没有收藏价值?

 

后记并启示:

作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艺术品公益拍卖会原定于六月八日在北京时代美术馆举行的首场公益拍卖活动,由于拍卖公司缺乏对公益拍卖活动的正确理解,双方无法实现正确的合作,所以此次北京公益活拍卖动专场现已取消。

所以写这篇文章时因为我们相信,作为拍卖机构必须实实在在的了解公益拍卖和商业拍卖还是有些区别。如果与我们签了合同又毁约,这样的举措对双方都不太合适,因为公益拍卖会的宗旨是公益性,而非商业性。当然,此次拍卖活动的停止对组委会来说,倒也是好事。通过这次纠葛,使得我们向有志于参与公益拍卖会的拍卖机构更要强调公益拍卖会与商业拍卖会的区别还是有的。

当然,做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艺术品公益拍卖会还是得到很多重要人物的支持和勉励。例如增爱公益基金会胡锦星理事长,外交部部长王毅的太太钱韦女士,据说前任外交部部长李肇星获悉之后,非常有兴趣加盟我们这样的公益活动。

在此,作为这次失败的组织者,我衷心的向各位支持我们的朋友表示真诚的感谢。同时我们会将这样的活动选择更为合适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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