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财政部发通知提高央企利润收取比:最高提至25%

 盘古祥龙 2014-05-06

财政部发通知提高央企利润收取比:最高提至25%

时间:2014年05月06日 14:15:40 中财网
  导读:
  财政部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财政部发文提高央企利润收取比:最高提至25%(全文)
  财政部发文提高央企利润收取比 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央企老总年薪869万"自摸机制"下的怪蛋

  财政部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财政部网站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关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经研究,财政部决定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通知指出,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第一类企业为25%;第二类企业为20%;第三类企业为15%;第四类企业为10%;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企业分类名单详见附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根据通知,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仍按照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执行。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
  
  中财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