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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怎么变成了“杂货铺”

 大树杏林图书馆 2014-05-06

药店怎么变成了“杂货铺”

    药店应该是卖药的地方,但如今食用油、大米、洗衣粉、沐浴露、饮料冷饮等一些应该出现在超市的非药品类商品,竟然也摆在了大药房里。不少市民戏谑地说:“药房怎么越来越像杂货铺了?”昨天,记者随机走访了10家药店,发现有7家存在销售日用品的行为。药店售卖非药品,是为方便顾客还是另有原因?

    现场

    药品粮油一起卖

    左安门环岛西南角的百姓阳光平价大药房,门外的牌匾上赫然写着“保健食品”、“日化用品”等字样。

    记者走进药房,里面是一个超市模样的卖场,右手边的货架上摆着饮料、方便面,还有米面、食用油以及酱油、醋、香油、挂面、食用菌等各式各样的商品。

    顺着通道往里走,才看到一排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过这里更显眼的是奶瓶、奶嘴、纸巾、纸尿裤、婴儿护肤品等婴儿防护用品,甚至还有防撞桌角、防夹门塞等。

    掉过头走进另一个通道,通道的尽头,日化洗护用品几个红色的大字在货架上方格外醒目,牙膏、牙刷、洗衣粉、肥皂、沐浴露、洗发染发液等日化用品应有尽有。

    旁边是食品区,饼干、开心果、蜜饯、蜂蜜、糖果、花生摆满了四五排货架。边上还有一个冰柜,里面放着冰棍雪糕。

    “这里一直都是这么卖的啊!前一阵还有粮油和洗衣粉的促销广告呢,刚刚撤下来”,一位附近的居民指着大药房门口的广告牌告诉记者,“春节前还有一次干果大促销,开心果、大杏仁、榛子、葡萄干、香蕉片、无花果什么的,我还买了不少。我记得特别清楚,当时发的宣传单上都管这些叫保健食品,还印着保健功效呢。”

    记者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显示这家药房许可经营项目包括零售中成药、医疗器械、图书、报纸、期刊、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没有日化和粮油副食等项目。

    10家药店7家卖百货

    药店搭售日用品的现象是否普遍?记者又随机走访了9家药店,发现包括百姓阳光大药房在内的10家药店中,有7家存在售卖日用品的情况。

    安乐林路天天家园小区门前的老百姓大药房,百货销售区几乎占据了店铺近一半空间。走进药店首先看到的是个超市:成货柜的牙膏、各种洗衣粉、肥皂、纸巾、卫生纸,食物有各种饼干、麦片、蜂蜜。日常生活用品基本上都能在这里找到,而药品的货柜则靠里了很多。

    在刘家窑路的宝瑞堂药店,一进门靠墙的两排货柜上竖着“日用品”的牌子,一次性纸杯、饮料、纸巾、卫生巾等物品摆放在货柜上。在方庄桥南侧的诺本医药方庄授权店,进门一角的玻璃货柜上摆放着唇膏、湿巾、面膜、花露水、蜂蜜等。沙子口长春堂药店里,收银柜台边上的货柜里摆放着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似乎只有煎药罐、口罩之类的物品勉强能和药店沾上边。

    此外,蒲黄榆路路西的一家唯优大药房,崇外大街的泽润堂百姓大药房里,都能看到面膜、电蚊香、卫生巾等非药品。

    采访中不少居民认为,大药房里卖些食品、日化用品,虽然方便,可总感觉怪怪的:“都能卖洗衣粉、大米、花生油了,这还能叫药店吗?”

 经营者说

    药品利润太低了

    为什么药店如此热衷于销售百货呢?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主要的原因是现在药品利润“太低了”,目前药品消费70%被花在医院门诊,只有30%的购药需求流向了市场上的药店。药店经营压力大,只能“卖点儿日用品、食品,平衡一下利润”。

    据了解,我国于2003年开放了药品零售领域,现在大街小巷上到处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药店,药店间竞争日趋激烈,导致药店利润普遍偏低。而保健品、食品、日用品利润很高,药店搭售这些,能增加营业额、增加利润,而且物品齐了,能吸引更多客源。

    “药品销售已经进入了微利时代”,某连锁药店一名负责人表示,药品销售仅有不到10%的利润空间,随着药品品类的收窄,营业额和利润均不理想,还面临着人工和房租成本不断上涨的挤压。据其估算,人工和铺租成本已经占去药店经营总成本的50%以上。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出台后,药价更是被限制了,有的指导价比进价还低,没法卖。”这位业内人士给记者举例:“像治疗便秘的复方芦荟胶囊,价格非常低,10粒装卖价3.08元,20粒的也就6块钱出头,可进价就要9块多,卖价也不敢涨,虽然老有老顾客来买,但我们也不敢进,不赚钱!”

    管理者说

    药品经营面积

    不能少于70%

    药店这种“跨界”经营的做法并不受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药店主要就是卖药和医疗器械,日用品、主副食品今后都不允许销售”,在做客“对话一把手”节目时,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志宽明确表示。

    市食药监管局药械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江宁告诉本报记者,药店本身就是企业,从法律上讲,只要药房为其所出售的非药品类商品申请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在允许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就不违法。不过,李江宁也表示,药店的主要精力如果放在了经营百货上,会不会影响药店的质量?因此目前这一现象已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打算借鉴国外的药店经营模式进行引导。一是人员分开,药品销售人员不能卖日杂用品,非药业师不能向顾客推荐药品;二是场地隔离,药品区域和其他区域完全分开,药品服务和其他服务互不干扰。按照现有规定,药店内药品的经营面积不得少于70%。

    “如果药店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没有写明经营日用品、食品等,那么就涉嫌超范围经营,对于超范围经营的药店,市民可以拨打电话举报投诉。一经查实,会依法对这些药店规劝整改,并予以处罚。”李江宁说,药品零售就是应该提供专业服务和产品,下一步,市食药监管局要在产品类别及人员、经营范围上进行严格审计,引导药店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

    本报记者 孙颖 杨滨 

    比价

    药店里买百货其实不便宜

    在药店里买日用品真的划算吗?记者随机选取了百姓阳光大药房与其附近的一家生活超市进行日用百货比价。发现,药店里的百货商品其实不便宜。

    以200毫升的舒肤佳沐浴乳为例,在百姓阳光大药房里的价格是12.9元,生活超市里的价格是12.8元;200毫升的海飞丝洗发液,在百姓阳光大药房的价格是24.5元,生活超市里的价格是19.5元,足足贵了5元钱;1个加热器加2瓶液体的雷达电热蚊香液,药房价格是26.8元,生活超市里的价格是25元;屈臣氏矿泉水,药房和超市里的价格一样,都是2.5元。

    6种商品比价结果显示,药店内3款商品的价格比超市贵,两款持平,只有1款比超市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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