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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筋柳骨

 东方小城 20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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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筋柳骨

发布: 2013-06-25 | 来源: 中国楷书网 | 编辑: 佚名 | [点击收藏本文]

前人评颜真卿的字多“筋”,柳公权的字多“骨”,故有“颜筋柳骨”之说。宋范仲淹诔石曼卿文云:“延年之笔,颜筋柳骨。”

“骨”是指字刚猛有力,气势雄强。晋卫夫人《笔阵图》云:“善力者多骨,不善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书学史上多有论“骨”者。以“点如坠石”举隅,那是说一个点要凝聚过去的运动的力量,这种力量是艺术家内心的表现,但并非剑拔弩张,而是既有力,又秀气,这就叫做“骨”。现代美学家宗白华云:骨,就是笔墨落纸有力、突出,从内部发挥一种力量,虽不讲透视却可以有立体感,对我们产生一种感动力量《美学与意境》。

“筋”有多义,或指笔锋,或指执笔悬腕作书时,筋脉相连有势而言。筋也与肉联,称为“筋肉”。颜、柳并称,比较两人显著特点是:颜书筋肉较多,但也并非无骨,颜真卿书也重骨力;柳书露骨较著,但也并非无肉,仅是趋于瘦削而已,而柳公权特重骨法。“柳骨”一词尚可理解为。

1、骨力。柳公权最醉心于骨力之体现,精心于中锋逆势运行,细心于护头藏尾,汲汲于将神力贯注线条之中。他增加腕力,端正笔锋,如“锥画沙”,如“印印泥”,其笔势鸷急,出于啄磔之中,又在竖笔紧之内;在挑踢处、撇捺处,常迅出锋铦;在转折处、换笔处,大都以方笔突现骨节,或以圆笔折钗股。真正的书法家都讲究骨力,颜真卿在《述张旭十二笔意》中就说过“(走歷)笔(指运笔快速)则点画皆有筋骨,字体自然雄媚”等等。柳书有许多作法即是从颜书中借鉴而来的,比如他的一些竖笔采用了弓弩之形,并左右形成向内包裹之形,其捺笔中也类有蚕头燕尾一波三折的力的表示方式。不过颜书的骨力隐在其丰腴的肉中,由肉中透现出来;柳书的骨力,却从瘦瘠的肉中直露出来,故以“柳骨”称之。

2、骨体。柳公权用笔精致。准确、严谨,使他构字的每一“骨”都是无懈可击,而“骨”之间的联接都是一丝不苟。颜书是雄中有媚,宽博平正;欧阳询字是险中有妍,紧结严正。柳书的骨体则追求秀挺与雄健结合。其字骨体端正挺拔,以瘦长取势;中心紧攒,外部疏通;健体开张,横竖舒展;点画顾盼有秀气流露,撇捺挑踢如手足健朗。

3、骨气。柳公权的书法立骨铮铮,炼气清健,在挺拔的骨体内部、笔画之间传出一种坚贞的力量,透出清健出俗的气韵。这是与他的审美情趣、学识、修养密切相关的,是他长期锤炼的结果,是从其血肉心灵中孕育出来的。

“颜筋柳骨”不仅概括了颜体、柳体的主要特点,而且代表了唐楷最典范的楷法。如果把楷书的发展作一比喻,“那么汉魏萌其芽,两晋树其干,六朝发其花,隋唐结其实”丁文隽《书法精论》。而颜体与柳体便是最大的两个硕果。从同处看,颜、柳之书都讲究雄强的骨力,讲求伟丈夫的气概,都是盛唐气象在书法中的留影。颜筋之美和柳骨之美,成为唐代楷书的审美标准。在颜、柳之前,楷书尚侧取妍,颜柳尚正取健;前者尚雅取韵,颜柳尚俗取宜;前者法度内寓,颜柳法度外露,前者重自然天成,后者重人工安排;前者风韵流美,颜柳则气魄壮美。这便是颜柳创造的历史功绩。

若要将“颜筋”“柳骨”分辨高下,历来的评论较多的是列颜于柳之上。比如宋朱长文的《续书断》就将颜真卿列为“神品”,柳公权列为“妙品”,次之。清冯班《钝吟书要》:“颜书胜柳书”。清周星莲《临池管见》云:“颜鲁公书最好,以其天趣横生,脚踏实地,继往开来,惟此为最。”今人商承祚曾说过:“欧阳询(信本)用笔拘谨,褚遂良(登善)清秀有余,刚劲不足。二者宜于小楷,不宜于写大字。柳公权(诚悬)骨胜于肉,太过露骨。四家中以颜真卿(清臣)为全能,其字骨肉停匀,气势磅礴而安详,字再写大都能站得住,从其入手,有利无弊。”《书法经验谈》确实颜书恢宏的境界,与他的壮阔的生活经历息息相关。在“安史之乱”的时代背景下,颜本身由书生—斗士—统帅,由立朝—外黜—立朝的不平凡的经历,使他的人生体验更深,艺术体味更精,意象融铸更多。颜书不愧“博大精深”。柳公权在这些方面当然不及颜真卿。若分高下,其原因在此。

前人论书又有贬“颜筋”“柳骨”者。宋代米芾说:“大抵颜柳挑踢,为后世丑怪恶札之祖。”《宝晋英光集》他对柳之正书贬之尤甚。清康有为说:“虞、褚、薛、陆传其遗法,唐世惟有此耳。中唐以后,斯派渐混,后世遂无嗣音者,此则颜、柳丑恶之风败之欤。”“欧、虞、褚、薛,笔法虽未尽亡,然浇淳散朴,古意已漓,而颜、柳迭奏,撕灭尽矣。”《广艺舟双揖》如此等等。贬斥颜、柳,主要有两点。一是斥为“俗”。“颜筋”“柳骨”都费心安排,法度严正,求人工之美,这与晋代以自然生动、洒脱风神为标准者,一“雅”一“俗”可见。但“尚俗”,是与当时时代风气相关联,并易为民众接受。清包世臣《艺舟双楫》中即云:“(颜)平原如耕牛,稳实而利民用。”而“柳书法度甚备,便初学。”《钝吟书要》从普及书艺的观点来看,利于民用,便于初学,“俗”又何妨。二是斥为“古法由此亡”。颜、柳既为变法者,自然必有增损;死守古法之日,才是书法真正被扼杀之时。晚唐释亚栖《论书》对此颇具卓识:“凡书通则变。王变白云体,欧变右军体,柳变欧阳体,永禅师、褚遂良、颜真卿、李邕、虞世南等,并得书中法,后皆自变其体,以传后世,俱得垂名。若执法不变,纵能入石三分,亦被号为书奴,终非自立之体。是书家之大要。”这段话对于抱有“死守古法”的书家或评论来说,可谓当头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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