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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官员免职当休矣

 古河 2014-05-10
        近日,湖南省隆回县质量监督局原局长许又展被该局副局长举报免职。期间经过160多天的层层报批后,才走完“免职”程序,更可笑的是,该许又展在被建议免职的期间还被要求继续主持县质监局的工作。
       把脉问诊,“马拉松”官员免职背后的原因值得反思。免去一个县质监局局长职务,竟经历了160多天“马拉松”般的过程才走完程序,这样的经历难免让人质疑相关部门办事的拖沓和程序的繁琐,而其中是否另有隐情更让人浮想联翩。对比此前陕西商南广场问政当场免掉官员乌纱帽,到这次湖南质监系统160天才免掉一局长职务,官员免职速度反差巨大的背后凸显出少数地方官员问责程序的随意性。而期间当地政府一味拖沓无视公众感受的免职过程,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马拉松”官员免职凸显了少时地方官员问责程序的随意性。不管是“马拉松”官员免职还是“闪电”官员免职,背后都凸显了少数地方官员问责程序的随意性,这其中体现的都是长官意志。本来,干部的任免有一整套的程序,在严格遵循程序的前提下,既不能是突袭式的当场免职,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更是对法治的一种践踏。既然我们要打造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切就应该回归到法律渠道,在官员的免职上,既要避免领导干部的情绪化免职下属,也要杜绝一些地方的“拖延症”。
      “马拉松”官员免职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官员免职所患上的“拖延症”极大的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官员被免职要160多天才走完程序,不管是其背后确实另有隐情不可向外人道,还是确实因为程序繁琐,需要详细调查、层层批复,这种没有时间限制,一味拖沓而无视公众感受的免职过程,都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在种种疑问面前,更需要相关部门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去打消公众疑虑:如果是主管单位主动性操作,则需要把任免过程中的细枝末节进一步解释清楚,把涉及谁的签字、涉及哪个层面的调查、涉及的时间及过程说明白,还公众以真相;如果是主管单位无意为之或者是规则所限,则该对繁琐的程序开刀动手术,把程序简化,使其更具操作性,而不是任由马拉松式免职过程的发生。
        卢梭有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言以蔽之,对“问题”官员的免职应该更严格的执行程序,以体现法治精神。要及时核实相关证据,确凿后第一时间就应作出处理,并对公众公开。对不能及时处理问题的干部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做到出现一起严惩一起。要让法治对社会起引领作用,让官员体会到法律的威力,心生对法律而不是对上级的敬畏,从而让权力始终处于法律的监督之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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