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艾滋病毒的特殊传变机理 王万江 (辽宁朝阳市保泰本草应用研究所 辽宁 朝阳122000) 摘要:艾滋病毒的传变机理不清,治愈艾滋病乃是无望之举。 关键词:艾滋病/艾滋病毒传变机理 治理源头,胜于拦洪筑坝,断水竭流是研究艾滋病毒传变的终极目的。艾滋病的发现至今,几十年已过去,发病机理一直未解,艾滋病毒的传变规律众说纷纭,其中不乏粗工浅见,误导世人,艾滋病不能有效治愈,实为病理定义不明之故。 一、病邪传变的基本概念: 人之已病,必因邪之先至,未有无邪而先病者。六经传变,卫气营血传变,三焦传变,脏腑传变均是为已病邪之传变而设。以此,详邪之传变以明病之机理,辨证施治方能有的。然病之传变与邪之传变当有所别,病传者,一脏有病,累与它脏,腑病传之于脏,脏病传之于腑,或由表至里,或由里至表,或上病及下,或下病及上,邪随病至者,此谓病之传变。《素问·玉机真脏论》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经之所云。示病传之机理。汉·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提出:“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仲景所云,以示施治之则;虽是数语,神来之妙尽在其中。已知肝病,当先实脾者,脾实肝病不得相传而孤独,孤独则易治矣。 已明病之传变,然邪之传变不可不识,邪至而病至,此为邪之传变,肌体受邪,其别有二,一为外感之邪,另为内伤之邪,其传变,外感之邪传六经,或卫气营血,或三焦;内伤之邪走脏腑。或有邪至而病不至者,此为伏邪,所伏之邪因机而变,“伏气温病”者即为此类。 病之所传与邪之所传本质不同,病之所传虽是由深至浅,所变不能自解,不传则已,传之则恶;邪之所传,虽是病急善变,由深至浅而易于自解。两者所变不同者,是阴阳属性所决定,病传为阴,邪传为阳,阴主静,阳主动,静者难调,动者易变。然邪气又有阴阳之分,定病性,先辩邪之阴阳所属,阴邪致阴病,病性多湿多寒;阳邪致阳病,病性多燥多火,阴病重着,阳病暴烈。预知邪之阴阳所属,视病性寒热虚实,观变可知,从阴从阳又可预知其邪之传变路径矣。以上所云,乃是病邪传变之理,亦是研究艾滋病毒传变之纲要。于是,先此而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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